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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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及时部署,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各公司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11家财产险公司均按时限要求向我局报送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部分公司将违法违规行为笔数和金额进行了详细汇总,形成了统计清单,基本摸清了违法违规问题底数。

  (二)积极整改,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经过近一段时间的自查自纠,全省财产险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动向,政策效应初步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自查出来的问题积极整改。各公司都不同程度地查找出了一些违法违规问题,项目涉及业务财务基础数据真实性、条款费率执行等方面。对自查出的问题,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制订整改措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整改。

  二是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所增强。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全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合规经营教育,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所增强。

  三是市场经营秩序初步好转。从9月份当月分析,财产险市场信访举报案件受理量较上月下降30%,车均保费较上月增加348元,承保利润率较上月提高0.98%,应收保费率较上月下降0.73%,车险保费批改率较上月下降0.16%,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二、存在问题

  从工作层面看,一是个别公司基层分支机构对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不强,还存在着“上动下不动、上纠下不纠、上改下不改”的情况。二是个别公司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完任务、走过场、流于形式的情况,自查自纠不够深入和全面,对公司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和重点方面没有进行全面清查和报告。三是个别公司对自查出来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整改效果不明显。

  从自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看,主要有:

  一是不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普遍存在于车险和大型商业保险招投标业务中,主要表现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通过改变车辆种类、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滥用费率调节因子;大型商业保险招投标业务中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擅自扩大保险责任、高额返还手续费等方式承揽业务。

  二是手续费支付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以现金方式向专业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超比例支付手续费、向不具备代理资格的个人和兼业代理机构支付手续费等问题。

  三是费用列支不真实。一些公司存在通过虚开大额办公用品、燃油费、会议费发票报销费用,虚列支出,用于支付业务员的佣金、奖金、福利及业务招待费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公司要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控,提高经营水平和防范风险能力,逐步建立依法合规经营长效机制。

  (一)认真开展总结,巩固和发展自查自纠工作成果

  各公司要结合本次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从完善制度、落实措施、靠实责任等方面,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摆问题,分析挖掘根源,逐步建立依法合规经营长效管控机制,用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好公平竞争的财产保险市场秩序。

  

  (二)加强制度执行,提高公司管控水平

  各公司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要确保各项内控制度执行落实。各公司要出台相关措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内控执行力和约束力。二要加强信息系统管控。严格执行业务财务相关法规与制度,保证各项经营数据真实完整。三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各公司要结合保监会70号文件精神,充实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员工和从业人员合规意识,规范市场从业行为。

  (三)强化理赔服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

  各公司要把加强改进理赔管理和服务质量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时效,保障好保险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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