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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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研室是教学的基层业务、行政领导机构。在学校医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工作。教学工作接受临床学院教务部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教学计划。

2.对学生加强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教育,要把政治思想教育与业务教育结合起来,并把这种教育渗透到教学各个环节中去,寓德育于智育之中,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

3.教研室的主要任务是教学、医疗和科研工作,三者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4.教研室应有一名副主任与临时专职脱产教学秘书或兼职教学秘书协助教研室正副主任具体组织教学任务与计划的实施,教学秘书应由讲师或从事过教学工作的高年资助教担任。

5.教研室应合理布局教学师资力量,重点保证本科生教学。师资队伍要相对稳定,防止教师外流和不重视教学的现象。教研室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教师在完成每学年或学期的教学任务后,应做好自我述职与鉴定,接受教学主管部门的考核与考评,结果直接与教师晋级、晋升及奖金挂钩。

6.教研室在接到上级下达教学任务后,应在开课前一个月做好教学组织、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教学计划与教学周历报送教务部审定。

7.教研室应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各类教具的管理,凡教研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幻灯片、挂图、教学模型、教学电视片及课件等教具均应指派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任何教师不得将其视为个人财产。各教研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原则上每年度审核一次,由教务部主任和主管院长审批。

8.教研室应建立完整的教学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9.根据教研室教学任务大小,酌情设教辅人员,各教辅人员应积极协助教学秘书及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负责管理好教学资料、教具并作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教研室是我部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和支柱,部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教研室的工作,并予以一切必要的支持。马列部主任对教研室工作进行全盘规划,各教研室主任具体领导个教研室工作。
二、教研室主任可由该学科全体教师公选、或由系党政联席会议决定聘任。教研室主任由在本学科教学效果反映良好、科研成果突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声誉的高职称教师担任,必要时可由部领导干部兼任。教研室主任参加以教学科研为专题的部务会议,共商本部建设发展大计。
三、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本教研室工作会议,初审本学科老师所出的试卷、本学科教材的预订方案、教师的课题申报计划、教师参加技术职务评定的申请等等。
四、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必须听本教研室教师的课1次以上,课后向任课教师反馈,并有详细听课记录,。
五、教研室主任按学院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减免工作量待遇。
六、教研室的日常工作内容为:
1、初步确定本学科教学改革、发展规划、教学内容、选择教材、自编教材、讲义等事项。
2、对本学科拟吸收的师资进行初议,拟定本学科青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督促检查本专业学科“老带新”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本学科教师教学、科研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班子和教师本人反馈。
4、总结教学、科研经验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5、初选并推荐教学科研先进人员。
6、主办本学科学术讲座并预审讲座提纲或讲稿。
7、提出本专业学科需要添置的设备和硬件设施建设计划。
8、提出教学、学术交流的计划并执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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