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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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健门诊工作制度

1、开设儿童保健门诊,认真接诊基层转诊高危儿童,按《常熟市高危儿童保健管理要求》做好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好儿童信息的登记、录入、反馈工作。
 

2、使用标准的测量和评价工具,准确测量身长、体重、头围、胸围等,并进行营养评价。
 

3、全面开展体格检查、新生儿脑损伤筛查、营养、神经心理发育咨等筛查,并进行咨询和指导,掌握儿童生长发育趋势,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4、认真做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园前体检和儿童“六一”体检工作,开展常见病的防治。
 

5、定期开设儿童五官保健、心理保健专科门诊。
 

6、根据儿童各期生长发育特点做好科学育儿宣教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统计及上报工作。
儿童保健室工作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面向社区。
 

2.开展胎儿期和围产期保健,新生儿期保健,婴儿期保健及幼儿期保健。
 

3.指导社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协助学龄前期教育 和智力开发工作,预防佝偻病、营养不良性贫血等多发病的发生。
 

4.指导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和学生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5.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儿童保健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儿童保健工作水平。
 

6.做好有关资料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7.普及儿童卫生保健科学知识。

1、负责职业健康体检五官科检查;

2、掌握五官科知识和检查技术,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详细询问既往史,进行五官科相关项目的检查,将结果填写在《职业健康检查表》中的相应检查栏内,并签全名;

3、建立阳性结果登记本,列出阳性结果,尽快报职业卫生科;

4、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仪器定期保养、维护、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体检室清洁,提供良好体检环境;

5、积极做好用眼卫生、牙病防治等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

6、对待受检者应亲切、耐心、仔细,服务应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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