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规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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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

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在知识经济爆炸的时代和社会竞争激烈双重的压力下,教师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前一段时间,市委礼聘法学专业人士传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本身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此刻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竣事后,我静下心来,对照条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事情现实,觉患上在法制设置装备摆设方面,交通系统另有很多事情要做,另有很多亟待处理完成的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好比“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背法不纠”的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仍较遍及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也时有发生。这些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构造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处理完成交通行政构造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咱们交通行政构造最重要的经常性的事情,它瓜葛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瓜葛到深化鼎新扩大开放以及经济的发展。是以,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背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正当、有用、准确、高效。

  正当。正当要求咱们交通行政构造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起首自身必须正当,即主体资格正当,必须是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明确划定的行政构造;第二,咱们的行政执法举动必须正当,必须严格按法律划定服务,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别的权利;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正当律划定,如不克不及随心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正当,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患上与国度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发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正当,手续必须完备,不克不及为所欲为。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增补。起首,交通行政执法举动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克不及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道,不克不及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克不及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举动;第四,在坚持正当性的原则下该当充实思量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管、理解以及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起首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克不及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非常确实,不克不及有任何脱节、含糊的地方;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构造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克不及孕育发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事情有很强的时效性。起首,国度交通涉及实体法以及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划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纳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现实执法需要举行,不克不及无限定地滥用强制扣车以及扣证办法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声请群众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构造必须提高效率,降服官僚主义,保证反映灵敏,决议计划果断,批示权威,来事迅速。

  在加强以及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当保证人证,交通行政构造的依法行政则难以使成为事实。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构造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对相对人采纳详细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以及义务的行政举动。这种行政举动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构造对公民、法上下团结其它组织;二是行政构造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举动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以及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构造各项执法职务以及责任,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构造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以及各个执法职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务以及责任、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以及奖惩治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职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构造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瓜葛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获患上周全实施的重要保障办法。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着手。那末,交通行政构造如何开展好有用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咱们认为可以采纳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较高等级交通行政构造组织检查组,对本级以及下一级交通行政构造的行政执法情况,举行按期或者不按期的检查。按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构造按照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预定的时间举行检查。不按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姑且组织检查组举行检查。检查肯定是要深入调查了解,不克不及走过场、谨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要严肃处置惩罚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实施情况陈诉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构造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彻底体现执行情况,按期以书面形式陈诉上一级交通行政构造,上一级交通行政构造对实施中的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要组织深入调查,处理完成存在的需要别人解答的题目。如许,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举行政执法事情的深入举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构造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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