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申请书

  作者: [字体: ]

本人某某,某某年某月从某大学法学院毕业,某年某月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同时取得律师资格,某年某月在某某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现实习期已满1年,已经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心在上级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律师所的直接领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能力,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治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律师。

  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司法部令第112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xx年7月18日)
申报材料:
首次申领专(兼)律师执业证应提交的材料及审核程序:
(一)应提交的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含执业申请书)
  2.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至申请日未受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证明
  5.专职律师提供占编、退休证明或下列证明:
①人才交流中心等人才中介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人事档案寄存证明
辞职批文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6.兼职律师提供其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相关证明
  7.《实习人员登记表》
  8.《实习人员申请律师执业证考核表》
  9.聘用合同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材料
  10.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11.律师资格档案(法律师职业资格档案)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军队的申请人提供其资格档案已调至我省及资格授予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执业经历的相关证明
  (二)审核程序: 
1.申请律师执业证应向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本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将审查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送至省司法厅。
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由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经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
3.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执业。
  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不准予执业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阅读:
录入:windcity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