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熟悉的一个人作文四百字(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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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儿话音刚落,门铃声响起,胡一一听说有贵客登门,急忙过去开门。 “这就是传说中的贵客??”胡一指着门外,不可思议的望着常笑。 “十八,媚娘,你们回来了?”灵儿也深感意外。 “是啊,怎么来了这么多人?猎皇……十八参见猎皇……”当十八见到沙发上的苦竹时,马上单膝跪下,必恭必敬的道。 “十八!他不是猎皇,他是……”灵儿道。 “什么?不是猎皇?好啊!你说长的像谁不好,居然像猎皇,吓了我一跳……”十八脸上的必恭必敬迅速的被不满代替。“唉,主人,你说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像的人,啊……”只见十八被泪珠儿的蛇尾扫飞。 “珠儿姐,你干吗啊……”十八抗议着,自从泪珠儿和狼王在一起后就很少对他们几个动粗了,本来寻思着可以过上安稳日子的,可他的希望这么快就落空了。 “我说他不是猎皇,是想说他是神主……”灵儿蹲下身对仍躺在地上的十八小声道,眼里的得意之色显而易见。 “什么?神主??”媚娘惊呼出声。 “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苦竹面带微笑的望着眼前的女子,他能感觉出她也是来自光明界的。 “神主……媚娘有事要跟你禀告……” 这时,门再次被撞开,一男一女闯了近来。 “冥王、冥后,笑说的贵客是你们?”狼王惊道。 “笑,你是怎么搞的?”冥王紧皱的眉头写满担心。而一边的冥后死死的咬住下唇,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下,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灵儿,却一句话都没说。 “老鬼,叫你担心了。我和灵儿实在是着了别人的道,”常笑一拍冥王的肩膀,道。 “你真是吓死我和雪儿了!”冥王望了一眼身边的爱妻,将她搂在怀中,轻抚着她的秀发,柔声道:“不哭了,你看她不是安然无恙吗?” 雪儿闻言,泪流的更凶,仍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灵儿。 “雪儿,去跟灵儿打个招呼啊。”常笑道。 “我……我可以吗?”雪儿吃惊的抬起泪眼问道,双肩因抽泣一耸一耸的,实在是我见尤怜。 “可以。我想清楚了,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我以前却怕她恢复记忆而自私的阻止你和她来往,雪儿,原谅我。”常笑长叹一口气道。 雪儿飞身扑在灵儿的怀里,紧紧的抱着她,像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 “你,别哭了,好吗?” 灵儿有些手足无措,她实在是不明白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今儿这是怎么了?猎皇大师兄原来竟是自己在光明界的亲哥哥,暗黑女王居然是常笑的姐姐,而眼前这个被常笑叫做雪儿的女子见到自己就哭个不停…… “对不起,对不起,灵儿,可是我真的好想你,好担心你,你知道吗?还有,还有第三次的时候要不是我任性……”雪儿语无伦次的说道。 “笑?”灵儿用询问的眼神望着常笑。 “雪儿未出阁的时候也是光明界的人,她是你的闺中密友。你们平时无话不谈,她所说的第三次,指的是我们第三次轮回,那次雪儿的出现加速了你记忆的恢复,所以我……” “所以你一直阻止她和我接触?”灵儿打断他的话。 “是的……”常笑点燃一只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笑,你好傻,该来的事情就算我们阻止也是徒劳的。”灵儿将雪儿的泪抹去,又道:“雪儿,虽然我不记得,但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对你有种熟悉的感觉,雪儿,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 雪儿闻言,眼睛又是一红,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着转。这时冥王道:“女王陛下,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还真对的起你的绰号,都这么半天了,你终于发现我了。”暗黑女王难得的开了个玩笑。 “绰号?什么绰号啊?”灵儿不解的问道。 “这个……这个……灵儿别听女王乱讲,我哪里有什么绰号……”冥王不好意思的搔了搔头。“对了,这位是……”他赶紧转移话题,用询问的眼神看着苦竹。 “忘记给你们介绍了,这位是神主。”常笑道。 “什么?神主??”雪儿一下窜了过来,紧紧的盯着苦竹,道:“你是神主哥哥?你怎么会是神主哥哥?神主哥哥为什么会是你?……”以下省略N个问题。 只见苦竹眉头一皱,苦笑道:“完了,又要来了……” “什么又要来了?”暗黑女王不解的问道。 “千年不倒问!雪儿在光明界未出阁的时候素有‘千年不倒问’的美称,她可以一口气问上你一百零八个问题,当然,每个问题都不重复,而且每个问题都是废话……”苦竹哭笑不得的望着女王。 “老婆??你绰号居然是‘千年不倒问’?我怎么从没听你说过?”冥王的嘴巴张的足能塞下一个篮球。 “怎么啦?你不也从不跟我说你外号叫‘老龟’吗?多亏常笑哥哥告诉我……”雪儿白了他一眼。 “老龟?为什么叫老龟啊?”苦竹问道。 “因为他的反映迟钝可是有了名的!时常是你问他个问题,他要到几个小时后才回答你!”暗黑女王笑道,她想不到自己居然可以跟自己的死对头在一起谈笑风生。 众人闻言都笑了起来,除了一人,那就是媚娘。十八见状担忧的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媚娘也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似乎很为难的样子。 “灵儿,你还没说你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雪儿不忍见自己的丈夫那副尴尬相,于是问道。 灵儿将事情的始末又跟雪儿讲了一遍,从遇到命运老人到笑抽出赤炎以及神主及时出现后的种种。 “神主哥哥,你不在光明界,那里怎么办啊?”雪儿若有所思的问道。 “这你倒不用担心,戍干会帮我打理一切的。他的办事能力我绝对放心,何况还有高人在一边辅助他。”苦竹心有成竹的道。 “高人?是谁呀?”灵儿问道。 “很少有人见过他,不过灵儿你倒是见过,他就是神机先生!” 媚娘一听“神机先生”这四字,浑身猛的一颤,俏脸变的没有一丝血色! 第四十七章 众人见媚娘神情大变,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苦竹上前一步问道:“ 怎么?有何不妥吗?” 媚娘的身子微微有些颤抖,道:“禀告神主,神机先生他意图谋反!” “什么?”苦竹惊道,神机先生这个人一向行事低调,甚至在光明界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存在,现在,眼前的这个女子居然说他意图谋反! “媚娘知道,小女子人轻言微,神主很有可能根本就不相信我,可是,媚娘以光明界神器——永的名誉起誓,以上说的如有半句谎话,甘愿世世不得善终!”媚娘跪在地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脸上闪着虔诚的光。 “起来吧!”苦竹的眉头紧锁着,他深知,一个光明界的臣民,可以为非作歹,可以欺善怕恶,但却不敢轻易起誓,尤其是以护界神器永的名义起誓,然而,现在眼前这个陌生的女子却这么做了…… “媚娘,你怎么知道那个神机先生意图谋反的?”灵儿不解的问道。 “实不相瞒,媚娘曾说过自己以前是个厨娘,不知道圣主是否还记得?” “我记得。”灵儿点头道。 “三年前,媚娘就是神机先生府上的厨娘,您和圣女也曾见过我以前的样子……因为我丑陋的面容,所以空有一番手艺却无人愿收留我。可神机老人却不计较这些,当时我真的好开心,那是我第一次有人把我当人看……我真的很感激他,所以每天都费尽心思的做菜来报答他的知遇之恩。那段时间我过的很快乐,在那,我结识了岚牙,她是神机先生的贴身丫鬟,岚牙是个心地善良,冰雪聪明的女孩,她从不讥讽我的容貌,这叫我无比的感动,自从结识她后,我才知道世间居然还有友情这种东西。可是有一日,岚牙突然神色慌张的跑来叫我赶紧离开这里。我不解,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说她无意间听到神机先生有意谋反。我不离开的话,以后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我问我们为什么不去告诉神主,岚牙绝望的摇了摇头说没用的,就算我们见了神主,他也不一定会相信我们说的。况且神主根本就不在光明界,我当时的震惊实在是不能用语言能形容的,她叫我先去悠然山去等她,如果几日后她毫无消息,那就是她来不了了。我自然不肯,说,要走我们一起走。那是她第一次对我发怒,无奈,我只好先离开那去悠然山的一个山洞里等她,日复一日,我始终是没有岚牙的消息,我每天都被恐惧和担忧煎熬着……” 众人还没在媚娘的话中清醒过来,灵儿家的门再一次遭了殃,这次门被撞个了粉碎,一个黑影闯了近来,常笑第一时间挡在了灵儿身前,狼王将泪珠儿拉到身后,冥王一手将雪儿搂在怀里,狂傲在左,胡一在右,十八和媚娘站在最前,而神主则是建起了一个结界,将所有人包括暗黑女王在内护了起来,这一切都在瞬间完成。 灵儿被挡住了视线,所以看不到那个黑影究竟是谁,只听:“戍干!你这是怎么了?”是苦竹心急如焚的声音。 灵儿的目光穿透重重挡在自己前面的人影,只见一个身穿银甲的高大男人摇摇欲坠的单膝跪在苦竹面前,他的战甲已经惨破不堪,全身是血,右手的长枪还在滴着血:“神主陛下!神机先生谋反,三十万叛兵围攻光明殿,六天战将就要支持不住了!”那个男人说完,吐了口血倒在地上。 “增长天哥哥!”雪儿尖叫一声,马上跑过去,右手食指轻点戍干的眉心,柔和的白光顿时将戍干包围。 戍干慢慢睁开眼睛,看到雪儿焦急的眼神,戍干虚弱的笑了笑,安慰道:“小雪儿,增长天哥哥死不了!啊。。。。您。。!” 戍干吃惊的着着灵儿,马上翻身跪下道:“圣主殿下,属下有负重托,没能保住光明界!请圣主殿下赐罪!” 灵儿在听到雪儿的那声:“增长天哥哥!”脑海中轰的一下,当听完戍干的话后她冷静而熟练的吩咐道:“增长天王,你不必自责!待休息片刻后,立即起程到旷界山,调动吉祥天,漱梦天,辰非天,三天部随你返回光明殿,这是我的令牌!”说完就在腰间一抓,谁知,却抓到了手机,胡一,十八,狂傲“砰”的一声倒地,灵儿尴尬的笑着四下看看,她实在不清楚自己刚才究竟说了些什么。 “灵儿,你的令牌在这!”苦竹从口袋掏出一面蓝色镶金边的令牌道。 戍干大喜,接过令牌道:“属下遵命!”转身走向大门,谁知他走到门口时突然回头,右手握拳举过头顶,高声大叫道:“圣灵无敌!”随即消失不见,片刻后只听到整座楼都在大骂,只怪戍干叫的也忒大声了! “哥哥,他是?”灵儿看着苦竹问道。 “戍干啊,也就是增长天王。”苦竹道。 “刚才还跟人家说了一大通,现在居然连是谁都不知道……”狂傲小声嘀咕道。 灵儿使劲的白了他一眼,又道:“哥哥,那现在怎么办?我们赶紧回光明界吧!” “是要回去,但不是我们!我自己去就够了!” “灵儿,我承认你以前是光明界的第一高手,就连哥哥都不及你。可现在你记忆还没有完全恢复,也就是说你的能力没有恢复,要是回去我怕会有危险。”苦竹耐心的劝道。 灵儿一听,也不再多说什么,现在光明界十万火急,一分一秒都是珍贵的,于是道:“那叫笑跟你去,好吗?” “不好!笑要保护你。这样好了,叫泪珠儿跟我去,这样你该放心了吧?” “我也要去!”媚娘坚决的声音响起。 最终的商量结果是,暗黑女王先回暗黑界。而冥王,狼王,泪珠儿,狂傲,十八,媚娘跟苦竹回光明界。常笑,雪儿,胡一留在人间保护灵儿,以及追查命运老人的踪迹。 清晨的阳光照射在纱帘上,灵儿觉得耳边痒痒的,睁开朦胧的睡眼,只见雪儿正一手托腮,一手拿她的长发在自己的耳边扫来扫去。 “你醒啦?”雪儿讨好的笑道。 “被你这么恶整,我能不醒吗?”灵儿伸了个懒腰,去衣柜里取衣服换上。 “我哪敢整你嘛!你可是光明界第一高手,想当年,你持着光明界的护界神器永与魔头,哦,不!是常笑哥哥在旷界山对峙一年之久……” “这话我好象听媚娘说过……”灵儿将长发扎起,边说边走出房间,只见常笑正在客厅里坐着,这才想起自昨天神主等人走后常笑就过来跟他们一起住了。 “灵儿,起来了?睡的还好吗?”常笑放下手中的报纸问道。 “还好,就是又在做那些莫名其妙的梦了……对了,阿一呢?” “他出去买早餐了,媚娘不在,没人做早饭,把他给郁闷坏了。呵呵。”常笑道。 雪儿这时也追了出来,道:“媚娘当然知道了!只要是光明界的人,谁不知道你曾率领光明界百万天将和常笑哥哥在旷界山对峙?” “哦?对了,你们说的永又是什么啊?”灵儿不解的问道。 “永是咱们光明界的护界神器啊!它是一柄极有灵性的剑,懂的寻找宿身……” “宿身?” “是啊,就像是继承人一样。”雪儿解释道。 “那我不是有蓝泪了吗?”灵儿不解。 “蓝泪怎么能跟永比呢?永是代表光明界的。永存光明界在,永灭光明界亡!” “哦?永这么厉害啊?那现在它在哪呢?” 灵儿并没有注意到坐在一边紧张的浑身紧绷的常笑。 “不知道啊,自从你和常笑哥哥恋爱后,就没人见过永了……不过说到蓝泪呀,它也不是简单之物。我听苦竹哥哥说过,那是你出生时,老神主赠于你的……” “哦,怪不得我总觉得它好亲切啊,不过为什么大家都知道我是持永对笑对峙,而不是拿蓝泪呢?”灵儿笑道。 “因为蓝泪是把匕首!”常笑道。 “对啊!你见过上战场打仗用匕首的吗?”门本退开,是胡一回来了。 灵儿接过胡一手中的早餐道:“你们现在都学会用指甲刀自杀了,我为什么就不能拿把匕首上战场啊?” “就是就是!常笑哥哥,你说说,为什么拿匕首不行?谁规定的拿匕首不能上战场?我怎么就没听说过!啊?你们……” 常笑急忙打断雪儿的话,指着胡一道:“我对这个没什么研究,他会,阿一没有什么是不懂的!” “阿一,你给我解释解释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拿匕首不行?谁规定的拿匕首不能上战场?我怎么就没听说过!” 常笑见雪儿已转移目标,深深的呼了口气,千年不倒问啊!他可承受不起,他现在突然很同情老鬼了。 只见胡一就跟被唐僧念了紧箍咒的孙悟空一样,双手紧紧的扯着头发道:“笑,你太不厚道了!” 常笑闻言坐在沙发上,假装若无其事的看报,可他竟没发现那张报纸被拿倒了…… “阿一,你别扯开话题,你给我回答问题!不然我今天就会一直问下去……” 只见胡一仰天长啸道:“女人,谁说你的名字叫弱者来着?” 灵儿一听,称赞道:“不愧是阿一,觉悟就是高!” 谁知胡一后面又来了一句:“女人,你的名字不是弱者!!是唠叨!!!” “你完了,阿一……”常笑看着怒发冲冠的灵儿和雪儿担忧的提醒道。


一文通吃百题高考考场作文的“作题”对策

考场作文的“作题”对策

——一篇文章应对千道作文题的秘诀

(一)何为“作题”?

——作题者,捉题也!

【导言】“作文”一事,人人皆知,而“作题”一说,初听令人费解。

作文与作题有何不同呢?作文者,以题求文也;作题者,以文求题也!作文是先有题而后有文,作题则是先有文而后有题。

“作文”是千百年来的常规事,“作题”则是现代社会中的新奇事!某公司悬赏三万,要为他们的那篇千字文广告写一个不超过三个字的标题。这就是“以文求题”的典例,真乃一字万金!

对于考场,这个问题更现实。有的考生,本有满腹文章,有下笔千言的本领,可是一到考场,面对那道作文题,却往往无从下手。患的什么病?医生诊断说,患的是“盲题症”:此生并非不善“作文”,而不善“作题”!

作题者,捉题也!

(二)“作题”有何妙用?

——吃透一种 通吃各题

“十年猜题十年中”,这到底是神话还是实话?回答是:有的是神话,有的是实话!

比如,2005年的北京题目“安”。如果有人说,他猜中了这个“安”字,则是神话;如果有人说,他猜中了这个“和谐的时代主题”,则是实话。

“以不变应万变,以小变应大变”,这是几十年来,甚至是千百年来人们应考的成功对策:这种对策在考场作文中又体现得更为典型和凸出。

“吃透一种,通吃各题”是这种对策的结晶表述。讲的是,如果你吃透了一种作文材料,你可以得到利用这一种材料“遍吃”各种作文题的本领。

这种提法,绝非耸人听闻。古人云: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一篇文章也好,一千首诗歌也好,主题所向:时也,事也!

出题目的人也好,做文章的人也好,主题所向,也是时也,事也!

出题人与作文考生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之中,享同一个“时”,想同一桩“事”。

他们怎么不会出现“英雄所见略同”呢!

这就是我们“吃透一种,通吃各题”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作题对策(一) 标题连接法

——焊补断裂铆贴金

对策说明

“鱼抬梁”的故事出自神匠鲁班的妙笔。本来那根横梁的长度不够,与两侧的柱子搭不上肩。神匠有办法:让两侧的柱子“长出”嘴来,正好含住长度不够的横梁两端。此时,不仅横梁“够长”,而且神妙万分。

作文考场上,当你事先准备的那篇文章,与卷子上的那个题目对不上号时,你就不会想想,让作文“柱子”也长出“鱼嘴”来,正好把你那篇长度不够的文章能够“含住”!

这里的“鱼嘴”就是文章的副标题。

作文的题目由命题人制作,而文章的副标题则由考生自己神创。

副标题如同焊条,它能熔补“文不对题”时出现的裂缝;副标题如同铆钉,它能把质地不同的“两张皮”死死地钉成一体,且能把原来的缺点变成铆钉的亮点!

话题:相信自己与听取别人的意见

桃花源祭

——不听智者之言的悲剧

武陵渔人发现桃花源后,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在金钱的诱惑下,渔人忘记了当初智者告诉他的“不足为外人道也”的训诫,竟把线索卖给了出价最高的电视台,做一次导游再去一次桃花源。

又是沿溪行,依旧忽逢桃花林,仍然是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又到了桃花源头,又看到了良田美池桑竹之属和数朝的遗民。桃源人看到他们的到来,颇为不悦,但本着来者是客的古风,设酒杀鸡作食。记者们享用着酒食,一边拍奇闻趣事,桃源访谈很快拍完了。一拍完,就拿到外国去放,老外大叫GOOD,将当年的“金蛤蟆奖”颁给了他们。

消息很快传回来,传到一直找不到下一个经济增长点的太守耳中,太守立马兴奋起来,决定部署以开发桃花源为龙头的经济战略。

首先贷款10亿元,建直达桃源的高速公路,再贷款5亿元拓宽水渠,为满足游客的需求,建一栋60层的星级宾馆。不仅如此,还请陶渊明写一篇《新桃花源记》,拉明星当形象大使,到处唱“我爱桃花源,就像老鼠爱大米……”于是,一些好玩贪玩的主儿如苍蝇一般涌来。自从飞机场修起来后,桃树所剩无几,并且没有一枝开了花。

在商品大潮的冲击下,桃源人无师自通地搞起了市场经济,一些古玩、古董成了商品,甚至包括猪、牛、羊等都被抢购一空。

各路官人自不会放过这处风景名胜,就在各自显眼的地方建起了风格各异的别墅。自此,桃源一片钢筋水泥丛林,没有了一些绿色。

以后到桃花源的游客对钢筋水泥玻璃墙不感兴趣,因为他们大都生活在都市,对此变化甚为不满。于是人们不再来桃花源了,在桃花源发了财的客商们也弃之而去,桃花源就像被啃过的骨头一样无人问津。

经此一劫,桃花源人都指责曾经到过的渔人,本来还有良田耕种,而今生计都成了问题。

不过经专家考察和严密估算,认为游客扔下的大量易拉罐可以维持桃花源三代的生计,对此,桃花源人大可放心,不必为生计问题犯愁。

对策解密

本文作者独辟捷径,在一篇看似无关主题的作文上,只巧设了一个子标题,立刻使原文与主题对接。不信,大家不妨去掉副标题再读一遍。本来讲的是生态破坏的问题,但加上副标题后,原文的重心立即偏向话题“相信自己与听取别人的意见”。正是因为没有听取智者的意见,桃花源才遭此劫难。作文不就和话题对接上了吗?妙啊!

副标题中的“智者”从何而来?作者临场虚设也!注意文中语句“在金钱的诱惑下,渔人忘记了当初智者告诉他的‘不足为外人道也’的训诫……”这句话我们都可以看作是作者临场虚设。虚设理由:所有不合乎规律导致的下场都可以归入不听智者真言的下场,这就回应了“相信自己和听取别人的意见”之话题。

引子思考

按这种方法,是不是可以把原文放到2002年高考作文题“规则”,2005年作文题“安”“出人意料与情理之中”“双赢的智慧”等话题作文中呢?

答:可以,胡乱开发本身就是违反规则的行为。添加副标题为“不遵守生态规则的后果”;本来桃花源人相安无事,但自从来了一批开发者后,桃花源人的日子不能安宁了,可添加副标题为“今安何在?”;……

作题训练

请试用标题连接法将下面的优秀作文按所给话题进行改写。

原话题:出人意料与情理之中

落 榜

天色尚早,一大群人已经挤在榜前,一个个像鸭子被掐着脖子似的张望着,只见那榜上“薄松龄——县、府、道三试第一”赫赫显眼。

“不知这蒲松龄何许人也,竟然被施闰章主考评价为‘观书如月,运笔如风,将一时富贵丑态全都写活了’”一个人指着榜说道。

“施闰章可是一名大文学家,居然对此人评价如此之高,想必蒲松龄日后前途似锦呀!”旁边的人应和着。

“哼,我看未必,听说这个蒲松龄并未按八股文之格式来写,他今天能登科在我看来不过是个意外,日后……”又有一个人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而此时的蒲松龄正心花怒放。他今年尚不足19岁,第一次来参加秀才考试就得了县、府、道三试第一,正如那人所说的——前程似锦,也难怪蒲松龄一路哼着小曲如醉如痴地荡回家去。

眼看乡试日期迫近,蒲松龄便急急准备好行囊去参加考试。大家都相信蒲松龄此去必是金榜题名了。

说来也是,蒲松龄接过文章题目,顿时文思泉涌,行云如流水,下笔走飞龙。他时而揣摩文句词藻,时而引经据典,不消多大功夫,一篇佳作便一挥而就。细细品味文章蒲松龄自己也禁不住赞叹起他的文采,心想这次中举想必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料想呆在考场也没有益处,便早早交了卷子自信十足地走出了考场。

“考得如何?”在外等着的人们争着问道。

“笔随心走,一气呵成。”蒲松龄笑着回答。而众人已明白了八九分。

日月如梭,转眼间到了发榜的日子。又是大群的人围着。蒲松龄前前后后看了好几遍却连有关自己的半个字都没有找到。蒲松龄心中诧异,只好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家。

“为何院试第一的蒲松龄榜上无名?”有人不解。

只见那个曾经把半句话咽回去的人站了出来,摇着头,感慨道:“上次院试是因施大文学家主考,他爱才惜才,虽然蒲松龄没按八股文来写,但仍给了头名,从才学看,登科虽是出人意料,但也是情理之中。可这样的好事毕竟很难再遇到。纵然蒲松龄文采非凡终究离开了八股文的格式,落榜岂不是合情合理?”

众人点点头,唯独蒲松龄摇着头黯然离开……

改写话题:有人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有了路。

有人说,世上本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没了路。

还有人说……

请以“人与路”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自定立意。②除诗歌外,文体不限。③不少于800字。

作题对策(二) 首尾调整法

——翻手为云覆手雨

对策说明

俗话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因此,调整了开头,就相当于调整了文章的一半;而“编筐编篓,重在收口”把结尾的重要性提到纲的高度,因此,如果再来个首尾呼应,即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迅速达到变题的效果。不信,请看以下二文,同一题材,变动首尾,话题各异。

话题一:人们常常用古人所说的“凤头、猪肚、豹尾”六字来谈写作,意思是开头要精彩亮丽,中间要充实丰富,结尾要响亮有力。写作固然如此,仔细想想,小到生活、学习,大到事业、人生,又何尝不该这样呢?

请以“凤头、猪肚、豹尾”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王实甫的《西厢记》,我深深被该剧中莺莺和张珙的爱情力量所打动。综观该剧莺莺和张珙爱情走向,实在是跌宕起伏、曲折多变。如果拿“凤头、猪肚、豹尾”来比喻他俩的爱情,那么,他们之间从相识、相爱、离别、团圆的人生故事,正印证了这一点。

书生张珙在普救寺和前相国的女儿崔莺莺相遇,彼此一见倾心,这可谓是爱情的“凤头”。人生难得一知己,更何况这份来之不易的缘分,为了能与莺莺亲近,张珙决定不赴京赶考,寓居于普救寺的西厢房。谁知叛将孙飞虎率兵包围普救寺,要抢莺莺。老夫人当众宣布:谁能退贼兵,就把女儿嫁给谁。这个难题也成了张珙与莺莺爱情婚姻的“猪肚”人生。为了圆上与莺莺的爱情之梦,张珙挺身而出,写信与好友白马将军杜确来营救。杜将军击退了孙飞虎,这桩婚姻大事应该圆满地画上句号。可是老夫人却违约赖婚,害得张珙因失望而病倒。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助下,毅然与他私定终身。虽然,夫人得知后勃然大怒,但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她无计可施,被迫许嫁。这样,总算成功了吧!可是,万万想不到,老夫人硬是要张珙应试得官才能成亲,真是一波三折。如许离愁,《长亭送别》一折,便为见证。

再说莺莺的愁苦。“端正好”这段曲词:“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一个“泪”字,将暮秋景色沾满了泪水,染红了秋林。唱出了莺莺离愁别恨所造成的痛苦心情。封建礼教、功名利禄以及老夫人的势利残酷,加之男尊女卑的思想,莺莺除了离别的苦痛之外,她还担心张生“停妻再娶妻”,使自己“化作望夫石”。老夫人重申以中状元作为当女婿的条件,崔张二人的分离是老夫人一手造成的——人间的“天河”。从此,他俩的爱情婚姻又被隔开了。

如果说“长亭送别”是崔莺莺和张珙爱情婚姻过程的“猪肚”,那么,张珙最后中了状元,与莺莺正式结婚,就是他俩“豹尾”式的婚姻结局。要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剧情?一句话——这是反封建反礼教的彻底胜利,“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的主旨代表了人民的心声。

话题二:诚信

莺莺与张珙大团圆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守信,是君子之美。失去诚信,必定失去坚强有力的支持,失去人格和尊严。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读王实甫的《西厢记》,我从该剧莺莺和张珙豹尾式爱情中了解到“守信”这一精彩之笔。

原来书生张珙在普救寺和前相国的女儿崔莺莺相遇,彼此一见倾心。为了能与莺莺亲近,张珙决定不赴京赶考,他寓居于普救寺西厢房。叛将孙飞虎率兵包围普救寺,要抢莺莺。老夫人当众宣布:谁能退贼兵,就把女儿莺莺嫁给谁。为了圆上与莺莺的爱情之梦,张珙挺身而出,写信与好友白马将军杜确来营救。杜将军击退了孙飞虎,这下张珙和崔莺莺该喜结良缘了。可是,老夫人却违约赖婚,害得张珙因失望而病倒。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助下,毅然与他私定终身。夫人得知后勃然大怒,但是两人的爱情已成事实,她却无计可施,被迫许嫁。可是老夫人硬要张珙应试得官才能成亲。

再说莺莺的愁苦。“碧云天,黄花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此曲唱出了莺莺因为老夫人不守信所造成的与张生离愁别恨痛苦的心情。莺莺除了离别的苦痛之外,她还担心张生也不守信——“停妻再娶妻”,使自己“化作望夫石”。古人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可见莺莺是多么注重诚实守信啊!老夫人重申以中状元作为当女婿的条件,崔张二人的分离是老夫人一手造成的。所以,作者在剧中浓墨重彩描写莺莺的心理活动。她既恨自己的母亲不守诚信,又害怕张生一旦中举会毁弃她俩私定终身的诺言,真是左右为难。

不过,随着剧情的发展,作者并没有将老夫人写得彻头彻尾的不诚信,而是给读者和观众一个惊喜。从全剧结尾的情节来看,张珙最后中了状元。终于和莺莺正式结为伉俪。这既是老夫人回心转意的守信,也是张珙爱情坚贞的守信。莺莺和张珙“豹尾”式的婚姻结局,证实了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对策解密:调整开头与结尾

开头一动,牵引主题;文尾一摆,升华主旨;首尾互动,主题掌控。

(1)究话题特质,抓题纲主体

话题实质是指话题的属性。题纲主体是指最能体现这一话题性质和文章主旨的人、事、物,把它放到纲的位置重点叙述描写说明或议论。

文一话题实质:过程论。作者把张、崔的恋爱过程提到纲的位置,并以“凤头、猪肚、豹尾”作喻,赞扬了张、崔完美婚姻对封建礼教制度的彻底反抗;文二话题实质:品质观。作者把最能体现这一品质问题的崔母(对待婚姻的前后态度)和张珙(考中状元回来完婚)作为叙述和议论的重点。

(2)开头破题,结尾收题。

破题指开门见山点破主题;收题指作好总结回收主题。注意:细节要为表现主题服务。主题不同,叙、议有别(参考两篇作文倒数第二段的区别)。

作题训练

请用以下这篇文章作2006年北京高考作文题“北京的符号”。

原话题:说“安”

说“安”

——慎选“安”字

提起“安”字,你多半会看到国人微笑的脸,是啊,有谁不喜欢“安”呢,“安”就代表了稳定,代表了幸福,至少国人多是如此看的。

这时想起了一个王朝的都城——长安。这座都城,古老却蓬勃,清淡而辉煌,它是大唐历史的见证,它有着动听的寓意——“长治久安”。在这个“长治久安”的都城中,唐王朝的统治者实现了一统天下的大业,成就了大唐在历史中的盛世,缔造了中国在世界的辉煌。而长安,仍然是静静地矗立,即使它当时的繁华,纵然在百年的历史中也有过动荡,它仍矗立着,宠辱不惊,因为它的名字中充满了人们的希冀——“长治久安”,因而我们说,“安”字绝妙。

人们希望获得“安”,历代的统治者也在努力制造一个“安”的局面。

然而,真是“安”吗?为何我耳边总在回响着屈原哀怨的绝唱,“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求什么呢?求君主的圣明,求百姓的福祉,求国家之“安”。为何我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一位僵卧孤村的老者,那是陆游在吟诗吧,虽然“镜中衰鬓已先斑”,却仍挣扎着,“尚思为国戍轮台”,这位忧国忧民的诗人,至死仍盼望着“王师北定中原日”,而他不知道,宋王朝的统治者只求一隅之“安”,在那风景如画的临安,哈,恰又是一个“安”字,只可惜是“临时安定”。

那个在不安中求安的宋朝啊,易安居士携所有家当追随朝廷,而最后也只得叹一句,“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只是那执政者不是“人杰”,更不会,也不愿做“鬼雄”,他只愿在风雨飘摇中“一晌贪欢”,莫“辜负了窗前月明”就好。

于是我感叹,从古到今,国人一直在追求“安”,可能真如鲁迅所述,即使只是做奴隶吧,只要有安定的环境,那也是万幸了,所以我们一直坚信“跟着安定走,幸福向你招手”吗?所以我们可以抛弃土地,抛弃尊严吗?所以在动荡的晚清,我们签下了那么多丧权辱国的条约吗?

不要因为“安”而丧失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气节,我们喜爱“安”,然而我们也要提防“安”,不要因一晌贪“安”,而蒙敝了双眼。想吾泱泱大国,几千年基业,定要将“安”字慎选。

改写话题:许多城市都有能代表其文化特征并具有传承价值的事物,这些事物可以称作该城市的符号。故宫、四合院是北京的符号;天桥的杂耍、胡同小贩的吆喝是北京的符号;琉璃厂的书画、老舍的作品是北京的符号;王府井商业街、中关村科技园是北京的符号……随着时代的发展,今后还会不断涌现出新的北京符号。

作题对策(三) 观点变换法

——横看成岭侧成峰

对策说明

观点即中心论点。

中心论点,乃文章之灵魂、立意之决策者,浓缩立意之精华。中心论点一变,立意自然改变。立意改变了,文题岂有不变之理?

“观点改变文题变”的依据在于话题作文的开放性:可横论“此”,亦可纵论“彼”;可正说“是”,亦可侧议“非”。作者似处泰山之巅,或俯览众山小,或仰可摘星辰;或侧视峰壁削,或直观风云变。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成岭还是成峰,转轴在于“考题”。

固06年世界杯德胜阿输意时,足球评论员说:“意大利队打败东道主靠的是实力。”(谈的是实力,重心在意大利)而阿根廷球迷说:“意大利踢的是本土,否则阿根廷也能赢。”(说的是条件,重点在阿根廷)

话题:家庭教育

文一: 人生经不起“设计”

一个婴孩呱呱坠地,世界上就又多了一个生命,初生的婴孩由父母呵护着,父母也希望他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年轻的父母为了这个婴孩拥有一个灿烂的人生,整日奔波劳累,那个婴孩在父母的设计中慢慢长大,他的人生进入了一个预定的轨道,一路鲜花、掌声伴他走过,没有经过荆棘、坎坷——荆棘已被父母手中的镰刀砍去,坎坷已被父母填平。他很优秀,是一个人才,却很脆弱,是温室中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惊涛骇浪。

父母在繁忙之中所做的“设计”会有纰漏,从而导致出现挫折。挫折对于常人来说只是小小的困难,只需稍微坚强就能挺过去。但对习惯于被设计的他来说可就难了。从此一个花季少年沉沦,一个本应灿烂的人生失去了光彩。他的父母对此束手无策,这是他们意料之外的。

雕琢了的人生很绚丽却也很脆弱。

父母不必像设计盆景般的设计子女的一生,因为人生经不起设计,人生没有草稿,一遍过后便无法回头。

“人生是一次单程旅行,没有回程的车票。”在这次旅行当中最重要的是把人生交给我们自己,即使前面有荆棘、惊涛骇浪,也让我们自己去闯,在惊涛骇浪中显我们的本色。历经坎坷,放出异彩,这才是人生,一个完整的人生,一个由成功、失败、困难、磨难整合起来的人生。

盆景般的人生,绚丽夺目,却更似盆景般脆弱。

人生不是盆景,我们也无需盆景般的人生。

父母的设计,雕琢源自于一个“爱”。天下的父母没有不爱子女的,他们无不希望子女有一个灿烂的人生,然而灿烂的人生,只有经历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才能实现。

父母如果真的爱我们,就把人生交给我们自己。让我们冲向蓝天,在蓝天接受风雨的锤炼。我们的双翼飞过高山、沙漠、大海、森林去寻找我们的人生;如果真的爱我们,就将人生交给我们,让我们自己掌舵,在礁石之间穿梭,在惊涛骇浪中磨砺,这样的人生才是我们的人生。

人生经不起“设计”,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把握人生。

文二: 人生需要“设计”

一个婴孩呱呱坠地,世界上就又多了一个生命,父母就多了一份希望和责任。他们要为这希望付出一切,孩子也就在希望中寻找人生的真谛。父母自然知道年幼的子女还经不起岁月的磨难,贸然放子女去飞,无疑会伤害了子女。他们为子女设计人生,用手中的镰刀砍去荆棘,用粗糙的双手填平坎坷。

但是,父母更知道,如果让孩子永远在自己预设的轨道上,即使给他掌声,给他快乐,扶他成功,孩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路,不可能有自己的掌声,自己的快乐,自己的成功。子女只是温室中的花朵,定然经不起风吹浪打。

于是,父母为子女设计坎坷、荆棘、磨难、痛苦、挫折,让子女在路上去寻找人生的含义。

挫折很快出现,子女开始束手无策,慌忙寻求父母帮助。可是,父母平静地说:“我们已经给你造成了船和桨,你要去遨游,划桨就靠你自己了。”

望着父母坚毅的目光,子女认为父母不再爱自己。哭闹过后,子女只能试着面对一切。

子女记着父母的教诲“人生是一次单程旅行,没有回程的车票”,他们说:“把人生交给我们自己,即使前面有荆棘、惊涛骇浪,也要自己去闯,闯过惊涛骇浪才会拥有自己的人生。”他们走在荆棘坎坷之中,接过镰刀去劈荆斩棘,接过船桨去划小船,遍尝失败、困难、磨难……

开始是艰难的。他们遍体鳞伤,身心俱疲。回头一望,见到父母关怀的目光和期待的眼神。他们明白了……他们更奋勇前行。

父母欣慰地笑了。

父母的设计,源自一个“爱”。天下的父母没有不爱子女的,父母无不希望子女有一个灿烂的人生,所以他们设计了风雨、坎坷,让子女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成长。

孩子们冲向蓝天,在蓝天之中接受风雨的锤炼;张开双翼,飞过高山、沙漠、大海和森林,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掌舵,在礁石之间穿梭,在惊涛骇浪之中航行,绽放出人生夺目的光芒。

这都是父母真爱子女,精心“设计”子女的人生,这是爱的“设计”,这正是子女需要的。

对策解密:转换内涵,变换角度

转换主旨词“设计”的内涵,达到变换角度的目的。角度一变,文题改变。

文一是“不因材施教”的“设计”,这是站在“父母溺爱孩子”的角度看问题;文二只将“设计”的内涵扭转为“呵护的同时更给予真正的设计——坎坷、荆棘、磨难、痛苦、挫折……”,角度立即发生转向——“父母教育孩子”,角度一变,文题实现。

变题训练

请把下文的观点由“爱得不当,也是一种伤害”,变为“正当的爱,是一种爱护”。

火柴姑娘遭遇风婆婆

月光如银,洒落到海滨的沙滩上,洒落到风婆婆的发髻上、眉宇间,凉凉的。风婆婆刚刚从海面上救了一条渔船,受到了渔民顶礼膜拜,正洋洋得意地跳着老人迪斯科,猛然看见草地上火柴姑娘头上着火了,说时迟,那时快,风婆婆赶紧轻嘘一口气,将火吹灭了,关切地说:“小姑娘,年纪轻轻的,怎么就自焚啊,我要是再晚来一步,你就化为灰烬了,还不快来谢我?”火柴姑娘含着眼泪哽咽着:“风婆婆,你可把我害苦了!”“什么?我害了你?你,你,你把我的一片好心,全当成驴肝肺了!这年头,唉……”火柴姑娘捂着烧伤的半边头,悲咽着:“我生命的价值就在于燃烧啊,我所追求地就是把我的光和热全部释放出来,让我的生命在花草木中得到延续;可现在,我变成废物了!”听了火柴姑娘的一番话,风婆婆一时呆住了,“看来,爱的雨露也不能滥施啊!”去年夏天,风婆婆看到庄稼地干涸得张开大口,便邀来了雨婆婆一起布云行雨,当时自己猛吹,一时间乌云翻滚,风雨交加,田里满了,塘堰满了;看着树木庄稼欣喜若狂手舞足蹈的样子,风婆婆更来劲了,又猛吹了一阵,一阵狂风暴雨直刮得天翻地覆,滂沱大雨一连下了七天七夜,只见江河泛滥,江水滔滔,天地间一片汪洋,田毁房倒,人畜在水流中漂浮挣扎,真是惨不忍睹啊!一念之差,铸成了大错。风婆婆看着火柴姑娘纤弱的身躯在草地上瑟瑟颤抖,心里顿生一股愧疚之情,关切地说:“对不起,火柴姑娘!我原本想帮你,没想到反而害了你。”火柴姑娘从草丛中探出半边头来安慰风婆婆说:“风婆婆,你也不要太责怪自己,比起我的兄弟姐妹来,我已经算是幸运的了;他们不是中途夭折,就是因潮湿而难以燃烧,我总算燃烧过一次啊!”风婆婆感动地说:“快别说了,孩子!一切都是我的错。唉,想不到献点爱心也这么难啊!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的心愿得以实现!”火柴姑娘望着满是皱纹的风婆婆亲切地说:“风婆婆,我送您两句名言,保管您再也不会犯错误了。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水说:‘我能感觉得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风婆婆高兴地说:“我懂了……”

夜深了,更深了。月儿,从漆黑的海底浮上来了。远处山谷里,一群年轻人正围绕着一堆篝火在跳舞,风婆婆攒足一口气,将火柴姑娘轻轻托起,送进正熊熊燃烧的篝火中……月儿,更亮了,黑夜,更静了。天幕上,一颗新星格外明亮。

作文对策(四)情境添置法

——绣花添蝶楚留香

对策说明

绣花大王说:“如果你想点亮众人的眼睛,花绣得楚楚动人就行;如果你还要牵引众人的鼻子,那就赶紧再添一只蝴蝶吧!”

《星星与月牙儿》是老舍先生的名作,故事登上荧屏时,有心的观众发现剧中多出了一个滑稽军官。这不是对老舍作品的改编与侵犯吗?然而,观众不仅没有提出任何批评,反而更为新的情境大声叫好!因为它使旧制度的荒诞主题变得更加突出可见!显然,编剧在老舍的“绣花”之外再添加了“军官”这只“蝴蝶”。

考场作文中的情境添置是指,在不违背客观逻辑的前提下,对考前已备作文添“绣”额外情境,从而调动阅卷考官的鼻子,使主题由“花美”引向“花香”,最终实现考场迁移。

原话题:一枝一叶一世界

还是那枝梅花

——读陆游《卜算子?咏梅》有感

卜算子?咏梅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陆游20岁。驿外断桥边。黄昏。

寒风凛冽,刺透心扉。缭绕的寒气云霭,压得你喘不过气来。顺着这幽暗的小路,眼望着心爱的人儿含泪离去。一年多来,朝夕相处,情投意合,妻子的音容笑貌,清晰地烙印在你的心中。不曾有过争吵,脸都没红过。“何意致不厚,为母所驱遣?”妻子的那一声质问,你无言以对。是啊,你又该去问准呢?问苍天,问流水,又有谁能解你心中的块垒?此情谁寄,今宵寂寞谁人能知?

雨雪飘飞,泪水和着雨水,踽踽独行。少年的你,已是步履蹒跚。在清冷的旷野,寒风吹拂,传来阵阵幽香。猛然望去,残雪中一枝梅花绽开。

陆游29岁。京都临安。正午。

寒冬将去,残雪消融。乍暖还寒时节,赶赴京城,参加你期盼已久的科举考试。你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抱定“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人生理想,想把自己卑微之躯,投身国难,报效朝廷。一腔热血,涌上心头。你健步走上前,拥入万人攒动的人群。

痛苦沮丧,无语独立。你自信能高中榜首,到头来却名落孙山。其中的原委,你似乎已有预感。因为你的答卷上怒斥了当朝的投降派。满腔的报国之情,顿时化作倾盆大雨。

周围的人群退了下去,吵嚷的门庭又归于沉寂,低头看零乱的地面,一枝被踩得七零八落的花就在你脚边,俯首拾去。哦,又是那枝梅花。

陆游85岁。山阴家中。早饭后。

久已抱病卧床的你,静静地坐在藤椅上。初春的阳光,透过窗棂洒在屋内的地上,有一丝的眩目。远方的炮声的钝响,把你带回到弥漫硝烟的战场,楼船夜雪,铁马秋风,惨烈的厮杀,满地狼籍,映衬着的你炉火般的面庞。千里挺进,八面战旗飘扬,满身的疲惫掩抑不住你内心的喜悦与欢畅。昨夜的杀伐之音尚未散去,今日放逐之命犹未收回。几度被贬,从临安到山阴,从山阴到夔州,千里流逐,只因为你反对屈辱求和。

尘满面,鬓如霜。欲说心事,谁人话凄凉。猛然惊醒,干枯的眼角,泪痕依稀。屋外传来孙子的叫声。勉强支撑着身体,蹒跚至门前,低声吟诵:“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春去春又来。院子里你精心栽种的梅花,已是花红已过,残枝犹存。

放眼望去,啊,还是那枝梅花!

一枝梅花承载了你生命的不幸与磨难,寄寓了你不屈的精神品格,浓缩着你难忘的复国之梦。

简评:作者巧妙借用陆游诗中的梅花为线索,选取诗人一生中的三个典型片段,演绎其不屈、高洁、执着、爱国的一生。梅花与诗人人格合为一体,主题与诗歌相得益彰。构思精巧,立意深刻,主题鲜明。

改写话题:问

懂 你

人生的寂寞在于所有的心灵扣问都无谁能解,直到你发现懂你的人就在那……

——题记

陆游20岁。驿外断桥边。黄昏。

寒风凛冽,刺透心扉。缭绕的寒气云霭,压得你喘不过气来。顺着这幽暗的小路,眼望着心爱的人儿含泪离去。一年多来,朝夕相处,情投意合,妻子的音容笑貌,清晰地烙印在你的心中。不曾有过争吵,脸都没红过。“何意致不厚,为母所驱遣?”妻子的那一声质问,你无言以对。是啊,你又该去问准呢?问苍天,问流水,又有谁能解你心中的块垒?此情谁寄,今宵寂寞谁人能知?

雨雪飘飞,泪水和着雨水,踽踽独行。少年的你,已是步履蹒跚。在清冷的旷野,寒风吹拂,传来阵阵幽香。猛然望去,残雪中一枝梅花绽开。

陆游29岁。京都临安。正午。

寒冬将去,残雪消融。乍暖还寒时节,赶赴京城,参加你期盼已久的科举考试。你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抱定“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人生理想,想把自己卑微之躯,投身国难,报效朝廷。一腔热血,涌上心头。你健步走上前,拥入万人攒动的人群。

痛苦沮丧,无语独立。你自信能高中榜首,到头来却名落孙山。这其中的原委,其实你心底也是十分清楚的。因为你的答卷上怒斥了当朝的投降派。可是,问苍天,问流水,你满腔的报国之情又有谁人能解?

周围的人群退了下去,吵嚷的门庭又归于沉寂,低头看零乱的地面,一枝被踩得七零八落的花就在你脚边,俯首拾去。哦,又是那枝梅花。

陆游85岁。山阴家中。早饭后。

久已抱病卧床的你,静静地坐在藤椅上。初春的阳光,透过窗棂洒在屋内的地上,有一丝的眩目。远方的炮声的钝响,把你带回到弥漫硝烟的战场,楼船夜雪,铁马秋风,惨烈的厮杀,满地狼籍,映衬着的你炉火般的面庞。千里挺进,八面战旗飘扬,满身的疲惫掩抑不住你内心的喜悦与欢畅。昨夜的杀伐之音尚未散去,今日放逐之命犹未收回。几度被贬,从临安到山阴,从山阴到夔州,千里流逐,只因为你反对屈辱求和。

尘满面,鬓如霜。欲说心事,谁人话凄凉。猛然惊醒,干枯的眼角,泪痕依稀。屋外传来孙子的叫声。勉强支撑着身体,蹒跚至门前,低声吟诵:“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时,院内传来风吹花落的吟唱: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你寻声望去,啊,还是那枝梅花!那枝你精心栽种的梅花啊,那枝承载你生命不幸与磨难,寄寓你不屈与执着,浓缩你复国之梦的梅花,正穿过花枝摇曳飘下……从此,你不再寂寞。

对策解密:添加新情境

①在开头添设题记,既是点题,又是开启“问”的话题。

②一段中已有“问苍天,问流水……”与“问”有关的句子;二段中添设“问”的相似情境,增加话题份量。

③把原文开头的诗歌移置最后,作为新的情境出现,既是对诗人“问”的回答,又与题记呼应,再次点题。此时,话题的重心完全实现由赞美诗人的不屈、高洁、执着转向“问”的话题,表达了唯有梅能解陆游寂寞,唯有梅能懂诗人寂寞的主题。

对策关键词:

(1)谁?谁是承担情境添置任务的主体?如《星星与月牙儿》中的滑稽军官、本文中的陆游与梅。主体须能为话题迁移服务;

(2)做什么? 即情境设置。设置灵感从找话题关键字开始。如“问”、“我想握住你的手”中的“握”字等。设置时一般有正、反、侧面衬托。如以蝴蝶侧面衬托花香;以滑稽军官烘托旧制度的腐朽黑暗。本文则以“问苍天、问流水”及“梅花落地时的吟唱(隐含‘对问的回答’之意)”来表现陆游对自己心灵的扣问及寻得“知己”(梅)读懂自己的故事主题。

(3)怎么做?情境添置的原则:以载体为主体,情节贯通,且不能违背大的史实背景及损害故事固有的事实逻辑。如,本文添置不能有任何曲解主人公高尚人格之嫌疑。

(4)做得怎样?添置完毕后,从头到尾感受一下,话题迁移是否完整实现?必要时综合其他手段,如修改标题,添加题记等。

引子思考

⑴情境添置法有何局限性?

答:①多适用于叙事类作文,而对于说明文与议论文则显得力不从心;②情境添置要为主题和话题迁移服务,并且要求情节贯通,逻辑合理,这就增加了添置的难度,需要足够的想象力、创新意识与故事训练。

⑵情境添置时在原文中一时找不到添置的载体作主体怎么办?

答:可以临时虚构,《星星与月牙儿》的军官不就是临时虚构的吗?

⑶试改写《懂你》,以“我想握住你的手”为题作文。

答:比如,以自己为载体,设置情境“我想握住诗人的手”,表达你对诗人寂寞人生的理解,对其高尚人格的赞美等。

作题训练

将下面情境添置到后文“转折”中去,使“转折”意韵更加丰富。

情境片段:灯下

灯下,一片寂静。黄晕的灯光涂撒在书桌上,照亮了一摞摞参考资料、一张张模拟试卷。桌右角,是翻扣着的英语阅读;左面,半卷着未作完的数学卷子;正中,摊开着物理练习册。书页松弛地展开,有点像阳光下的白沙滩;它被侧翼的阴影烘托着,被下面堆积的本册托举着,又像在尽情承受光的沐浴。红笔、蓝笔、直尺、橡皮,散乱地点缀其间;一个物件,一种色泽;一个物件,一只身影。台灯的光泽本是微弱的,但在这静寂的夜,却有些夺目;由橙黄色的灯罩出发,半撑开一柄光晕而微的舞台。妈妈无声地递过一杯热茶,洁净的玻璃杯轻巧地立在白沙滩旁,像一柱亭亭玉立的琥珀。琥珀的光泽晶莹,却又很难看透。从它宁静的液面,飘起一缕淡淡的热气。热气在光伞笼罩下盘旋着,袅袅升起,最终越过光的界限,躲进无边的静夜。我吸吮这馥郁的茶香,吸进满胸的光明……

修改作文: 转 折

父亲是摄影记者,我也爱好摄影。在我家堆叠如山的摄影作品集中,有一册题为“转折”。

作品集中多数是父亲的作品。其中有两幅他最为得意——一幅是一个小男孩转身回首的特写:乱蓬蓬的头发,脏乎乎的小脸,眼泪汪汪,手擦着鼻涕——这是我。父亲说,当时我将满三岁。那天他去郊区,看望插队时的房东,带着我,却完全忘记我的存在。那间房里没有电视,没有玩具,更没有玩伴;两个大人聊得热热乎乎,我被冷落在一旁。父亲后来告诉我,他在和伯伯谈开发乡镇摄影事业的大事,可这和我有什么相干?我生日才只过了两次的!磨唧、哭泣、干嚎,甚至打滚,十八般武艺,全都无济于事,我只有拔脚就走!在陌生的乡间小路上,我趔趔趄趄地奔着,现在已全然不记得路边风物、心头感受,很可能只是一片空白。父亲不远不近地跟踪着我,以他专业摄影师的敏锐,拍下了我停步转身的刹那。细看照片,那一瞬间我的神情极其微妙:悲戚委屈中渗露着开朗和宁静,闪闪泪光里透射出喜悦的神采。

父亲曾郑重解释:这是你由懵懂到理性的人生转折啊。是啊,当时的大情小节我已全部忘却,但转身回首间,似有天光开窍,却依稀在心……

又一幅是父亲的得奖作品,照片上横写四个大字:“小平,您好”——父亲在国庆游行时拍的一张新闻照片。画面不用细说,大家都很熟悉。我问父亲,这张照片为什么不放进“庆典”“佳构”或“金奖”,不放进那些名目更辉煌的册子?父亲反问,你不觉得“转折”更伟大些吗?中国喊了几千年“万岁”,皇帝倒掉又喊了几十年。直到“小平,您好”才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折。从此,在中国这片土地上,“万岁”,不可能在用于十几亿炎黄子孙中的任何一个个人;从此,“万岁”,才可能真正属于神州大地和中华民族。是啊,在这平平实实四个字的背后,分明矗立着一位历史性人物的伟岸身形,奔涌着一代青年学子推卷起的时代洪流……

作品集中也有少量我的作品,其中有一幅照片有点模糊,是我从电视荧屏里抢拍下的。那天,在沈阳五里河足球场,中国队如能战胜阿曼队,就将提前出线,实现走向世界的伟大转折。我早早地支好脚架,调好焦距,对准荧屏……

只见范志毅门前抢点,狮子甩头,将球摆渡给埋伏门前的郝海东,海东就势一蹴,皮球轻轻巧巧,滚入网窝。历史性的转折实现了!“郝董”高擎手臂,做出V形手势,同伴们从四面跑来祝贺。我突然注意到,范大将军也奔跑过来,郝、范二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中国足球积怨甚深的两员主将,一笑泯恩仇!五里河体育场,欢声雷动,灯如白昼!我按动快门,捕捉下这拥抱的特写,这颇有象征意义的镜头。是啊,正是中国足球的“将相和”,打造了中国足球历史性的转折……

转折常有,感悟为难:一个转折,一级台阶;一次感悟,一层升华——写在摄影作品集扉页上的话。

作题对策(五) 序言普适法

——换汤换勺不换药

对策说明

有一种药可以包治百病,你信不信?

病乃作题之病。作题,“捉题”也。平日作文,文思泉涌;临场作文,文思枯竭,即患作题之症。作题百种,固病症百种,百乃多之意。

药即文体之药。文体,文章体裁也。求药四方,顽固不灵,只因每换一题需换一法,或标题连接,或主词更替,或添置情境,或观点迁移。何法普适?固聪明人巧设老实法:勤练一种文体,即作百篇之题。

一种文体套用百篇之题,真可谓“换汤换勺不换药”!赶紧问:何也?答曰:“书序”。

原话题:诚信

序散文集《诚信人生》

翻开这本集子,一种久违的温馨扑面而来,令人不忍释卷。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如此认真地对待这“诚信”二字了,人们已经习惯了尔虞我诈,已经适应了对真实、对诺言的背叛。因此,《诚信人生》就像荒原里的一汪清泉,大海中的一片孤帆,让人看着这一行行平和而干净的文字,心里有种酸酸软软的感觉。

一页页翻过去,温馨的感觉逐渐变成笼罩全身的震撼,我可以感到心灵的颤抖,而那颤抖,一半纯属个人,与他人无干。

“我是个‘诚信’的人吗?”——我自问。书翻到了这一页,文章题目叫做《人生渡口》,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走到了一个渡口,身上背着“健康”“美貌”“诚信”“机敏”“才学”“金钱”“荣誉”七个背囊。船行海上,忽然掀起浪涌,险象环生,须丢弃一个背囊方可活命,年轻人思之再三。将“诚信”丢了下去。

如果换了我,我会丢哪一个呢?——我再次扪心自问。

然而,作者却替我作出了答案,在《风筝》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人生其实就像一只风筝,是鹰是麻雀总要飞上天才知道。然而,不论飞得多高、多远,总要有一根线连着大地,才不致失去依托,迷失方向。而这根线,就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所不可或缺的“诚信”精神。有了它,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总会得到信任的心和真诚的情。如若失掉了“诚信”精神,就将失掉作为一个好人应该得到的尊重和支持。试想,谁会相信一个断线风筝的承诺呢?看到这里,我审慎地扪了一下自己的心:还好,那根线还在。是啊,关爱、友谊、真诚以及其他人生至美至珍的情感,都源于一个共同的源头:诚信。好好守护那根线那个背囊吧,风雨飘摇时千万别丢弃它,它会带你安渡险滩,飞向至善至美的境界。

替人写序,却写出这篇“散文”。也罢,权作是面向满园春光开的一扇小窗,无尽的美景还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欣赏吧。

是为序。

二00一年七月七日十一时三十分

于京华?诚信中学考场

改写话题:意气

序散文集《意气人生》

翻开这本集子,一种久违的温馨扑面而来,令人不忍释卷。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如此认真地对待这“意气”二字了,人们已经习惯了遭遇困难时的消沉,已经适应了对意志、气概的背叛。因此,《意气人生》就像荒原里的一汪清泉,大海中的一片孤帆,让人看着这一行行平和而干净的文字,心里有种酸酸软软的感觉。

一页页翻过去,温馨的感觉逐渐变成笼罩全身的震撼,我可以感到心灵的颤抖,而那颤抖,一半纯属个人,与他人无干。

“我是个‘意气风发’的人吗?”——我自问。书翻到了这一页,文章题目叫做《人生渡口》,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走到了一个渡口,身上背着“健康”“美貌”“意气”“机敏”“才学”“金钱”“荣誉”七个背囊。船行海上,忽然掀起浪涌,险象环生,须丢弃一个背囊方可活命,年轻人思之再三。将“意气”丢了下去。

如果换了我,我会丢哪一个呢?——我再次扪心自问。

然而,作者却替我作出了答案,在《风筝》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人生其实就像一只风筝,是鹰是麻雀总要飞上天才知道。然而,不论飞得多高、多远,总要有一根线连着大地,才不致失去依托,迷失方向。而这根线,就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所不可或缺的“意气”。有了它,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总会得到无畏的勇气与精神的支柱。如若失掉了“意气”,就将失掉作为一个能人应该得到的成功与荣誉。试想,如若丧失了意志力,困难怎会向你低头呢?克服困难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啊!看到这里,我审慎地扪了一下自己的心:还好,那根线还在。是啊,勇敢、决心、毅力以及其他一切战胜困难的武器,都源于一个共同的源头:意气。好好守护那根线那个背囊吧,风雨飘摇时千万别丢弃它,它会带你安渡险滩,飞向不断成功的彼岸。

替人写序,却写出这篇“散文”。也罢,权作是面向满园春光开的一扇小窗,无尽的美景还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欣赏吧。

是为序。

二00七年七月七日十一时三十分

于京华?意气中学考场

对策解密:①找准立意。“诚信”是一种境界,“意气”也是一种境界。本文立足于“意志”“气概”“意气风发”的义项,说明意志对于成功之不可或缺。②把“诚信”撤换成“意气”,注意适当地修改只与“诚信”相关的句子。

改写话题: 星星

雷抒雁

仰望星空的人,

总以为星星就是宝石,

晶莹,透亮,没有纤眼。

飞上星星的人知道,

那儿有灰尘、石渣,

和地球上一样复杂。

读这首诗可以产生不同的联想或感悟。请根据你的联想或感悟写一篇文章。

序散文集《完美人生》

翻开这本集子,一种久违的温馨扑面而来,令人不忍释卷。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如此认真地对待这“完美”二字了,人们已经习惯了固有缺点的存在,而忘了新的自我辉煌的开创。因此,《完美人生》就像荒原里的一汪清泉,大海中的一片孤帆,让人看着这一行行平和而干净的文字,心里有种酸酸软软的感觉。

一页页翻过去,温馨的感觉逐渐变成笼罩全身的震撼,我可以感到心灵的颤抖,而那颤抖,一半纯属个人,与他人无干。

“我是个‘追求完美’的人吗?”——我自问。书翻到了这一页,文章题目叫做《人生渡口》,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走到了一个渡口,身上背着“健康”“美貌”“追求”“机敏”“才学”“金钱”“荣誉”七个背囊。船行海上,忽然掀起浪涌,险象环生,须丢弃一个背囊方可活命,年轻人思之再三。将“追求”丢了下去。

如果换了我,我会丢哪一个呢?——我再次扪心自问。

然而,作者却替我作出了答案,在《风筝》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人生其实就像一只风筝,是鹰是麻雀总要飞上天才知道。然而,不论飞得多高、多远,总要有一根线连着大地,才不致失去依托,迷失方向。而这根线,就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所不可或缺的“不断追求完美”的精神。有了它,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总会得到源源不断的动力与勇气。如若失掉了“追求”精神,就将失掉作为一个普通人应该得到的进步与享受成功的权利。试想,天下何来白吃的午餐呢?看到这里,我审慎地扪了一下自己的心:还好,那根线还在。是啊,成功、荣誉、人生价值以及其他一切令人惊羡的果实,都源于一个共同的源头:追求。好好守护那根线那个背囊吧,风雨飘摇时千万别丢弃它,它会带你安渡险滩,飞向至善至美的境界。

替人写序,却写出这篇“散文”。也罢,权作是面向满园春光开的一扇小窗,无尽的美景还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欣赏吧。

是为序。

二00七年七月七日十一时三十分

于京华?追求完美中学考场

对策解密:①找立意。星星本身不完美,但它却让人们看到它完美的体现,是因为它在努力地折射太阳的光辉。本文从这一角度出发,说明人不应消沉于固有的缺陷,而应该像星星一样,找一个发光点,不断追求至善至美的境界。②把“诚信”撤换成“不断追求完美”,注意适当地修改只与“诚信”相关的句子。

改写话题:在汉语里,“三”是个有意味的数词,构成了很多成语。比如:“三思而行”,“三省吾身”,“举一反三”,“三人行,必有我师”,“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等。这些词语既是社会生活现象或人生经验的概括,又隐含一定的文化意蕴和人生哲理。

请根据你对上述词语或你所熟悉的其他带“三”的词语(注意“三”在词语中的含义)的联想与感悟作文。可以就某一个词语联想思考,也可以把几个词语联系起来思考。

序散文集《谦逊人生》

翻开这本集子,一种久违的温馨扑面而来,令人不忍释卷。

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意思是做人要谦逊,要多向他人学习。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如此认真地对待这“谦逊”二字了。许多人已经习惯了嫉妒、清高、狂妄,而忘了虚心、谦逊、不骄不躁。因此,《谦逊人生》就像荒原里的一汪清泉,大海中的一片孤帆,让人看着这一行行平和而干净的文字,心里有种酸酸软软的感觉。

一页页翻过去,温馨的感觉逐渐变成笼罩全身的震撼,我可以感到心灵的颤抖,而那颤抖,一半纯属个人,与他人无干。

“我是个‘谦逊’的人吗?”——我自问。书翻到了这一页,文章题目叫做《人生渡口》,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走到了一个渡口,身上背着“健康”“美貌”“谦逊”“机敏”“才学”“金钱”“荣誉”七个背囊。船行海上,忽然掀起浪涌,险象环生,须丢弃一个背囊方可活命,年轻人思之再三。将“谦逊”丢了下去。

如果换了我,我会丢哪一个呢?——我再次扪心自问。

然而,作者却替我作出了答案,在《风筝》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人生其实就像一只风筝,是鹰是麻雀总要飞上天才知道。然而,不论飞得多高、多远,总要有一根线连着大地,才不致失去依托,迷失方向。而这根线,就是作为一个真正的人所不可或缺的“谦逊”精神。有了它,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总会得到尊重的心和帮助的情。如若失掉了“谦逊”精神,就将失掉作为一个好人应该得到的尊重和友谊。试想,有谁愿意接近一个自命清高、自高自大的人呢?看到这里,我审慎地扪了一下自己的心:还好,那根线还在。是啊,能力、学识、智慧以及其他人生难能可贵的优点,都源于一个共同的源头:谦逊。好好守护那根线那个背囊吧,风雨飘摇时千万别丢弃它,它会带你安渡险滩,飞向至善至美的境界。

替人写序,却写出这篇“散文”。也罢,权作是面向满园春光开的一扇小窗,无尽的美景还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欣赏吧。

是为序。

二00七年七月七日十一时三十分

于京华?谦逊中学考场

对策解密:①找立意。题目允许“就某一个词语联想思考”,从“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联想到“谦逊”,说明“谦逊”对于获取学识、能力、才华、友谊乃至成功的重要性。②把“诚信”撤换成“谦逊”,注意适当地修改只与“诚信”相关的句子。

引子思考

既然序言具有普适性,我是不是只记住一篇序言就可以了呢?

答:不可以,原因有三:①设想,全班二十名同学记的全是同一篇序言,阅卷老师连着看时会有什么想法呢?②没有一篇序言适合所有的文题,只能说大多数。如遇到命题作文就更遭了。③考前准备的序言在考场迁移过程中并非简单照搬,也要有所改变,也需要一定的文学功底。因此,只记一种序言是投机取巧,并不可靠。可靠的办法是熟悉不同的序言的写法,并不断练习改编,这样,即便考场考的是命题作文,你练出来的作文水平也足够你派上用场。

作题训练

依照序言改写的方法,把上面的序言再依照下面所给话题进行改写。

改写话题:据《列子》记载,子贡倦于学,告仲尼曰:“愿有所息。”仲尼曰:“生无所息。”

古今中外,还有诸多相关的论述,例如:

人就是不断地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工作是使人得到快乐的最好方法。(康德)

我这一生基本上只是辛苦地工作。(歌德)

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劳农夫以休息之。(《吕氏春秋》)

休闲不是偶尔玩一次,而应是人们三分之一的生活方式。(旅游学专家)

人们应该学会超前休息,也就是说疲劳到来之前,适当休息效果会更佳。(医学专家)

读了上述文字,你有何感想?请以“愿有所息/生无所息”为话题写一篇文章。可讲述你自己或身边的故事,抒发你的真情实感,也可阐明你的思想观点。

对策提示:①找立意,话题中由孔子的“生有所息”联想到“奔跑人生”(2005年湖南高考作文题),“奔跑”喻“不断努力”。②把“诚信”撤换成“努力”,注意适当地修改只与“诚信”相关的句子。

作题对策(六)一文通吃百题

——考场作文七十二变

运用作题思想,一则自学成才的故事能应对2005年几乎所有高考作文题。不信?那就请试看:考场作文七十二变!

话题(一) 2005年全国卷1高考作文题:价值与位置

文题指引:“价值与位置”这一话题属于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范畴,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既表现人生的追求,也表现价值的定位。在这个题目里,考生应特别注意“适合”一词,因为在对话材料中,结合生活常理,我们寻找位置的原则就是“适合自己”。一切与因“适合自己”而实现自己的崇高价值、崇高理想的事例都可以用。

作题范文

千江有水千江月

他没考上大学,可他既不会怨天尤人,也不因自惭形秽而自暴自弃。他在咀嚼苦涩之后,静下心来认认真真地想:既然“ABC”“XYZ”不青睐我,我何必苦苦地追求它们;既然通向大学之路已红灯高悬,我为什么还要违规硬闯?榜上无名,脚下有路,条条大道通罗马。著名作家柳青说“有志气的青年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步履,踏出自己壮丽的人生”,我选准合适的位置,走自己的路!

他不再补习,真诚地与老师、同学和校园道一声珍重,然后走进自己特有的“大学生活”。不复读,并不意味着学习的结束。他想,鲁迅先生曾说:“倘能生存,我当然仍要学习。”何况年少幼稚、知识匮乏的我?学习是一生的内容,求知是人类的本性。但他不会再疲于应付那八九科的功课,只选择一两门自己感兴趣的学科深入钻研。从实用入手,以功利为目的,从基础学起,干中学、学中干,边学边用、学用结合。务必以自强的精神和力量帮助爸爸,使其过于劳累的腰身能挺直一些;一定用自立的骄傲和自豪安慰妈妈,让她少生几根白发、多添几副笑容。

有了明确的目标,就为目标的实现努力奋斗。不随千军万马冲锋过桥,却要自己闯世界、走另路,这路必然充满艰辛,无疑是将自己置身于逆境的位置之上了。然而,他坚信:出色的工作往往是在逆境中做出的,思想上的压力,甚至肉体上的痛苦都可能成为精神上的兴奋剂。只有“破釜沉舟”了,“百二秦关”才能“终属楚”。只要位置合适,处处是创造之地,天天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于是经过两年努力,他这滴水,映出了那轮自有的太阳;他这只小鸟,唱响一曲自有的音符;他这块金子,发出了自有的光泽!他成功了,成为方圆百里的名人,在他的带领下,小村成了全县科学种植的示范村。

“千江有水千江月”,这“水”,就是合适的生活位置;这“月”,就是在合适的位置上创造出的生命价值。他虽然没考上大学,但他追求他的追求,选择他的选择,走他自己应走的路。他自豪地说:“我不是鲤鱼,成不了‘龙’,所以没能跃过龙门,登上大学殿堂,但我是匹马,是头牛,奔驰在属于自己的原野上。马有马的作为,牛有牛的用场。”

对策解密——做好框架,安插内容

框架是指话题范围,本题框架为“位置与价值”;内容是指现有的作文材料,本题材料为“自学成才”的故事。

“自学成才”乍看与话题不相符,但好在聪明的小作者把它放在“价值与位置”的思维框架中来极其概括地写,这就与话题密结情缘,相关相切了。安插的关键步骤在于“增加主词的重复率”,此文的主词无疑是“位置”与“价值”,因此,只要多方位地表现“正确的位置对价值实现的作用”,这自然就使“自学成才”的内容合理地嵌入了话题所设的框架。

变题思考

所谓“一文万题”,吃透一种材料,可以通吃所有作文题,请放飞思路,写一段话使现有之文与话题对接。

例:相信自己与听取别人的意见。

○走你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但丁)

○常问路的人不会迷失方向。(波兰谚语)

○应当耐心地听取他人的意见,认真考虑指责你的人是否有理。(达?芬奇)

○相信一切人和怀疑一切人,其错误是一样的。(塞纳克)

面对各种说法,有人想:我该相信谁的话呢?也有人想:还是相信自己最重要。请以“相信自己与听取别人的意见”作文。

答:“身边认识的人”都对他似乎都怀着一种“失望”,甚至有的人家教训不听话的孩子就会拿他作例子“再不用功,就和某某一样,考不上大学,没有出路。”但是,这些传到他的耳里却成了阵阵雷鼓,愈加响烈,便愈加压迫着他的不屈服:“我不相信我考不上大学就真的没有出路!”

题目:以“答案是丰富多彩的”为话题作文。

参考答案

成功之路到底在哪里?这是很多想成功的人都在苦苦追寻的问题。答案?谁知道答案?他知道!他没考上大学,可他既不会怨天尤人,也不因自惭形秽而自暴自弃。因为,面对人生成功之路,答案不只一条,他


感动我的那一瞬间

镜头一: 上小学二年级,我作为班里五个优秀学生的代表之一,参加市里组织的一次考试,因为从来没有参加过那么隆重的考试,也没有见过可以容纳几百人的大考场,我兴奋得过了头,光顾上东张西望了,时间到了才发现自己还差三分之一的题没有做完,结果可想而知,因为我的原因这次考试我们学校的名次不太理想,回来后我羞愧得一直掉眼泪,当时我的班主任,姓赵,平时对我们特别的严厉,要求也很严格,可是这次她例外没有在全班同学的面前批评我,而是在黑板上写下了六个大字“吃一堑,长一智”,她仔细得给我们讲解了这六个字的意思,我感动极了,深深的把这六个字连同她的形象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镜头二: 上高中时,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远,我常常每两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妈妈特别担心我在学校的伙食,她怕我吃不好,在我回家时,除了做好吃的给我吃以外,走的时候总是大包小包的给我装些吃的东西。我记得有一次,我要返校了,妈妈因为工作忙没有顾上给我准备吃的东西,(其实我自己准备了一些),我已经走出家门老远了,听到身后妈妈在喊:“先别走!我去那边的饭店给你买几个火烧吧!”我转身冲她摆摆手:“这次不带了!”可是妈妈依然不肯回去,又追出来了老远,我一再拒绝,她才停下脚步,当我转过身去,我的泪就掉下来了。妈,就是不管你长多大都把你当孩子疼的人。 镜头三: 我毕业时,经亲戚介绍来到一所私立学校任四年级语文老师,因为不是科班出身,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我只是看了看讲课的素材就硬着头皮给学生上课去了,大概一个星期左右吧,学校要组织公开课,每一个老师都要准备,全校的老师都来听,我特别的担心,轮到我的时候,我准备的课时内容有点少了,进完以后,空出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从台上走到台下,紧张的不知道该让学生们做些什么好,后来还是校长给我解了围,他把老师们带出了教室。晚上,他来到我的办公室,给我讲了好多老师们上公开课的趣事,说到有一个语文老师上公开课,讲解古诗,讲了两遍,学生说听不懂,他因为太紧张了竟然晕倒在讲台上。最后他还给我举了个例子,说讲课尤其是讲解知识点就像是从树上掰树枝,需要干净利索的动作,啪,一下就折下来了!如果慢慢得拧来拧去,反倒不容易断。他是我接触过的长者中说话最委婉的人,很让我感动,是他的鼓励给了我继续当老师的勇气。 镜头四: 我坐月子时,发高烧,一天一夜九瓶药输完没有效果,烧还是不退。医生说,不能再用药了,你们给她物理降温吧!当时,我迷迷糊糊中看到,我妈在右边,我老公在左边,他们用酒精擦拭我的手心、胳膊、腋窝、胸口、脚心......一遍又一遍,尤其是我老公,我从来没有看到他做一件事情这样认真、这样专注过,看得我都有点不忍心了。还有我妈那么大年纪的人也是彻夜守在我床边。说心里话,我当时一点也没觉得可怕。我知道怕的是他们,他们都怕我撒手而去。现在回想起来我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镜头五: 因为孩子小,我离开了那所私立学校,不久我收到了学生们的来信,他们在信中给我介绍了他们的学习情况,还有新老师的情况,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我们的新语文老师知识特别的渊博,说什么他都知道,我们都很佩服他。但是我们还是觉是你好,我们经常在他面前提起你的事情,说你的课讲得棒极了。他听了会很出神的思考一会。也许在想:哪天见识一下才好。我们都很想念你,有的同学说了,只要你回来在这所学校教,他就继续上下去,不然就要转学。”信是好几个学生共同写的,上面还配了许多他们自己画的图画,有鸽子、汽球还有美丽的公主,看到他们一个个熟悉的字迹和名字,想起他们纯洁天真的眼神和笑脸,我禁不住流下了眼泪。 有时想想自己是不是泪腺特别发达,经常会为一句话、一件事、一个人、一个画面感动的落泪,突然想起有这么一句话: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


我与红领巾的故事

2004年开学后的一天,上一年级的我终于戴上了盼望已久的红领巾。从那时起,鲜艳的红领巾已陪伴我走过了五个春秋。五年来,红领巾像一位无声的好老师,引导我健康地成长。在我撒谎时,她教育我如何做一个诚实的孩子;在我遇到挫折时,她激励我不要灰心,不要放弃,努力就能成功。

记得三年级下学期的一个上午。放学后,天气炎热,我渴得嗓子像要冒烟一样。路过校门口小卖部时,我发现有冰水卖。心想,要是能喝上一瓶冰水,那该多舒服啊!但是,口袋里没有钱。这时,我想起曾经见过有小同学赊东西吃。于是,决定赊一杯冰水喝。我想:如果爸爸问起来,就说是昨天留下来的。因为每天中午,爸爸都会给我5角钱。我走到小卖部前,对卖东西的阿姨说:“阿姨,你能不能先给我一杯冰水,我下午再来给钱?”阿姨爽快地说:“可以。”就递了一杯冰水给我。我抬着冰水大口大口地吸,好爽啊!来到楼下时,冰水喝完了,我随手把塑料杯丢进了花坛里。这时身后传来一个既熟悉又严厉的声音:“马柏涵,你怎么乱丢垃圾?”我一听,就知道是姨妈。连忙捡起塑料杯,转身面对姨妈。姨妈接着说:“快,把杯子扔进垃圾桶里去。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乱丢垃圾,小区里还不成垃圾堆?以后不准乱扔垃圾啦!”我点点头,向垃圾桶走去。心想:这事不妙,爸爸肯定要问我钱从哪儿来?管他的,到时就说是昨天留下来的。果然,才进家门,爸爸的声音就提高了八度:“不对,你买冰水的钱从哪儿来?我早上不是没有给你钱吗?”我刚要用想好的谎话回答姨妈,一低头看见了红领巾。红领巾好像用严厉的目光盯着我说:“你是一个不诚实的孩子,你不配戴我。”于是,我鼓起勇气向爸爸说了实话。爸爸听完后很生气。他对我说:“小孩子要学好,赊东西吃,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以后不准再赊。下午赶快把钱还给人家。”听了爸爸的话,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红领巾,谢谢你!”

几年来,在“红领巾”的引导下,在老师的精心培育下,我各方面的进步都很大。一至四年级的数学期末考试多次得了好成绩。渐渐地,我自满起来,学习也马虎起来,这一马虎可让我栽了“大跟头”。

这不,上个星期四上午第一节课,我们进行数学测验。上课了,老师发下试卷,我看到试题非常简单。心想:这次拿一百分应该没问题。于是,提起笔“唰唰唰”地做起来。做完后,时间也差不多了,我拿起试卷随便翻了一下就交卷了。下午,老师拿着试卷走进教室。开始公布分数了,我竖起耳朵听:“王至纯96分。”我一听,知道第一名没有我的份了。便想,90分应该得吧。可是,90分的念完了,没有我的名字,我有点心慌了。85分的念完了,还是没有我的名字,我着急了。“马柏涵84分。”听到这个分数,我很难过。我仔细看了试卷上的错题,发现被扣分的题目不是忘了写单位,就是算错了得数。我后悔极了。老师接着说:“同学们,回家后把试卷拿给家长看看,并签个字。让他们多了解你们的学习情况,多关心你们的成长。”回到家后,我不敢拿出试卷,我怕妈妈给我吃“细棍炒肉”。做完作业,已经10点了。妈妈问我为什么还不睡觉?我见事情瞒不住了,只好拿出试卷让妈妈看。妈妈先是很惊讶,随后说:“考这点分,还好意思拿来给我看。”说完,便转身进了卧室,再也不理我了。我把卷子拿给爸爸看,并向爸爸认了错。爸爸对我说:“这次没考好,不要紧。重要的是要找出自己失败的原因,踏踏实实地学习。”我捧着试卷伤心地哭了。我恨自己为什么自满,为什么马虎。这时,不经意间,我看见了放在桌上的红领巾。她好像在对我说:“马柏涵,坚强些,这次考不好,还有下一次。你不是最喜欢‘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名言吗?只要你戒骄戒躁,我相信,下一次,你一定能考好!”我的哭声渐渐小了,我轻声地对红领巾说:“红领巾,谢谢你的鼓励。我不会灰心,不会放弃,我一定改正缺点,努力奋进!”

这就是我和红领巾的故事。


相信我想起了你

米斯太太的店里空调开得很足。我懒洋洋地趴在白色藤编桌上,昏昏欲睡。六月的阳光真的像米斯太太说的那样,开始很“毒”了。我微微睁开眼,看着这个胖乎乎的米兰老太太在一排排白色藤编桌椅前穿梭,满头大汗。今天店里的生意不错。对,我和米斯太太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我是她在我九岁那年从孤儿院里抱回家的。我记得,那时她有个姓于的丈夫,一个脾气有点古怪的中国老人。所以,我叫“于吉蓝”。即使这个老大爷已经去世了。米斯太太对于我来说这么多年的相处的感情,胜过外婆奶奶,甚至妈妈。我把手放在玻璃窗台上,阳光照得我的十根手指上的十片指甲变得透明,让每根手指上的十朵不同的花朵变得生动起来。记得昨天我的十五岁生日,切了蛋糕后,米斯太太给了我四百块人民币,对我挥挥手:“想买什么就买什么,生日就该高兴高兴。”但后来又觉得“四”不好,又给多我两百。突然有种“小富婆”的感觉。我把这么多的钱塞进背包的最低处,欢欢喜喜地出门了。打电话给那群死党,但她们都说没空,这群死党竟然难得地都在补课。走在步行街上,买了一个香芋冰欺凌,舔完后又买了一串咖喱鱼蛋熬点,一点一点地咬。因为是下班高峰期,被漩涡一样的人群挤来挤去。我小心翼翼地举着包包,开始有点后悔来这里了。不知不觉被那些小姐先生们挤进商场里。商场里人不多,空调开得很大,很凉爽。我继续漫步目的地走着。或许是因为我没有什么特别让自己想买,看见让自己心动的物品吧。突然,一家店却让我不禁停住脚步。那店不大,但玻璃门却被满满的蕾丝装饰的很唯美的样子。里面飘来的薰衣草香薰的味道醉醉地把我吸引了进去,坐在套着玫瑰色椅套缀着流苏的沙发上……十片指甲不一会就画上了十多不同的花:右手的大拇指上是纯洁的百合花、食指上是蓝色妖姬、中指是紫色的薰衣草、无名指是铃兰、小拇指是可爱的绣球花;左手的大拇指上是灿烂的向日葵、食指上是高贵的天堂鸟、中指是漂亮的大波斯菊、无名指是粉色的康乃馨、小拇指是清新的茉莉花。“啧啧,”拿着化妆笔帮我涂指甲的,那个满脸痘痘的女生自豪地一扬下巴,“这是我最完美的作品。”这个女生的指甲上画满了KITTY猫咪。“留下来当我的手模好了!”指甲上画满KITTY猫的女生说。我哼哼哈哈不肯表态,穿上鞋子,付了四百块,立刻推门就走。这间美甲店里的每种“美甲套餐”都好贵。天空被日落的太阳染成淡淡的橘红色,像被谁不小心打翻一杯橙汁。云朵在这天空中悠悠地飘。已经黄昏了。回到家,米斯太太看见我那画满花的十片手指在她眼前一闪一闪,把嘴巴张成大大的“O”形,眼睛里是满满的惊叹号。“不错呵。要是我年轻的时候有指甲油的话我也把我的指甲涂得满满。”说完,她用她那胖乎乎的手指在空中画了一个圈,笑了笑。隔壁桌的两个女生,一个舔着香蕉船,一个喝着卡布奇诺,在那里争论夏天是穿裙子好看还是短裤好看。我对她们这些无聊的问题从来不感兴趣。米斯太太突然轻轻推了推我,对我使了个眼色。我点点头,咕噜咕噜把桌上的珍珠奶茶以最快速度喝完,走出了店。今天店里的生意真的很好,许多客人都没有位置坐。我明白米斯太太的意思,我也不想在那里阻碍她做生意。外面的太阳果然很辣很毒。我冒着汗,像狗狗那样吐出舌头“哈哈哈”喘气地走在街上。因为是假期,大人们牵着小孩,男生女生围成一团说说笑笑。我就像昨天那样,在这漩涡一样的人群里挤来挤去。“要死哦,那么多人……”旁边走来一个大妈,扇着纸扇子,在那里嘀嘀咕咕。我也被这人群弄得有点发晕。那么多人身上的汗酸味混合起来有一种非常恶心的味道。突然,我不知道被谁一推,脚下一踏空,被推在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身上。“啊!”一个尖锐的女孩叫声突然从我耳朵里传进来。天啊,我竟然扑在一只“熊”身上!但更令我尖叫的是我那昨天用四百块钱弄的指甲,右手食指上的“蓝色妖姬”被弄断了!“干什么!”我刚要大叫,一个声音却抢先说。那只“熊”摘下头套,双眼怒视着我。我竟然打了个哆嗦。那个看起来比我大两三岁的女孩,虽然眼睛小小的,但现在忘着我的眼神足够可怕的。我鼓足勇气,指着她的鼻子叫道:“还问我为什么!我昨天用四百块钱弄的指甲被你弄断啦!”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她会感到心虚起来。反而她的眼神变得更加凶了。她往地上呸地吐了口唾沫:“那些无聊的东西,弄断就弄断!我的衣服可被你勾了个大洞呢!”许多人因为我们的吵骂声围观起来。我对他们翻了翻白眼。“你看你看!”那女孩指了指她的道具服上被我勾出的一个洞,说完,跌跌撞撞地走出人群。我也走出人群,偷偷跟在她身后。她走进一家有点冷清的奶茶店,我躲在门后,往里面瞅了瞅。“你怎么搞的!你不知道这衣服很贵吗?”里面是一个看起来冰冰冷冷的女人用她的手指使劲搓那个女孩的额头。那尖尖的指甲似乎弄得这个女孩很痛。那个女人举起手,那个女孩害怕地缩了缩脖子。“顾小离,”眼看一个耳光就要落下,那个女人却放下高举的手,狠狠地瞪这个叫顾小离的女孩:“这衣服可要一千多块,你要怎么配给我?而且,你可一张传单也没有派出去!”顾小离的眼里竟滑下了一颗滚烫的泪珠,摆摆手:“算了,我不要你的工钱,我辞职,好了吧?”说完,她收拾起背包,大步流星地走出门口。“看什么看啊!”她在门口看见站在门背后的我,又对我吐了一口唾沫。要是其他人,那么没素质的行为一定早把我激怒了。但对这个叫顾小离的女孩我却莫名地有种“罪恶感”。“米斯,你怎么啦!”吃罢早饭,米斯太太却突然摔在地上,蜷缩起来,额头上冒着冷汗。我害怕地大叫。米斯已经晕了过去,我马上抓起电话,手指颤抖着,困难地拨了“120”。救护车很快就到了。医生连忙把米斯太太抱上救护车。“米斯,你会没事的……”一颗眼泪滑进我的嘴里,我泪流满面。我不想我害怕的事情会那么快就来。先是亲生父母的离开,我变成孤儿。现在,我不想最爱我的米斯太太也离开我……医院里医生为米斯太太量了血压,证实她是因为血压在今天早晨变得很高才突然晕倒的。在苍白床单上晕过去的米斯的脸滚烫,也浮肿起来。主治医生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没事的,现在血压已经开始减低了。她明天应该就会醒了。”我点点头。这个馋嘴的老太太,肯定不听我的话,又偷吃甜点了。米斯,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放心呢?知不知道我多么害怕你也离我远去?我捏着米斯胖乎乎的手,叹了口气。这几天,为了陪米斯,我都在医院的病人家属的房间里住。我在家里带来一些换洗的衣服,这几天米斯太太的甜点店也暂时不开店。又是一个新的一天,今天的天气不错,米斯太太也渐渐精神起来。早上,哼着歌,走到卫生间洗漱。“啊!”我向被谁急冲冲地走来撞了一下,我揉着被撞痛的额头,抬起头来想看是谁。竟然是个医生。而且穿着白大褂就来卫生间。我朝他翻了翻白眼。“对不起对不起!”他胡乱理了理弄乱的短发,脸红红地对女卫生间里的叫:“小瓶子,许医生就在门口等你啊。”里面没有传来一点点的声音。我没有理会这个医生,径直走进女卫生间里洗漱。中午,医院前的那个湖上,盛夏的阳光在湖面上摇曳,很美的样子。米斯太太今天的胃口不错,连吃了两碗清煮蔬菜。给她送餐的护士阿姨都笑眯眯的。“吉蓝,你回去先吧。明天你就要上学了,我自己在这里就可以了。”米斯太太对我说。我乖乖听话,收拾起这几天的脏衣服就走出病房。走到医院后门那里的一个花园,我却听到一个嘤嘤的女孩啼哭声。在角落蜷缩着一个穿蓝白条病服的,看起来只比我小一两岁的女孩,很瘦的样子。我走了过去,轻轻地问她:“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她警惕地抬起头,那因为瘦而显得很大的眼睛惊恐地看着我。嘴唇哆嗦着说:“姐姐、姐姐……不要告诉许……许医生……我在这里……”我心软了起来,很温柔的语气对她说“没事没事,妹妹放心,姐姐不告诉不告诉。”“嗯、嗯……”她嘴唇依然颤抖着,点点头。“你叫什么名字?”我问,还是那温柔的语气。她好像渐渐放松了警惕,看着我,说:“我、我……我叫小瓶子……”小、瓶、子?这三个字在我脑袋里旋转,貌似今天早上……我知道,这里面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姐姐带你回家好不好?”我蹲下来,轻轻地问。小瓶子重重点点头,微笑着。我也微笑:“那你在这里等姐姐,好不好?”“嗯!嗯!”“许医生!”我在医院大堂里叫住他。呵呵,真的是那个今天早上穿着白大褂就进厕所看起来冒冒失失的年轻医生。“你是……”“我是今天早上的……”我顿了顿,又深吸一口气,“小瓶子她……”“你找到小瓶子了?”他惊喜地问。我点点头“嗯。但小瓶子说她想回家……”这个年轻的医师很快把眉头皱了皱,但又从兜里摸出一张纸条:“她不想在这里我也不勉强了。这是她家的地址。”“但记得,过几天要带她回来。”他又叫住了我。我重重地点点头。小瓶子果然很乖,依然在那个花园的角落里等我。经过走了无数条小巷,终于来到许医生给我的那种纸条上的地址。一看到那扇微微掉色的绿色木门,小瓶子就立刻冲上去敲了敲。脸上还溢满了欢喜,痴痴地笑着。这应该就是她家了。一个用灰色发带把头发随便扎起一束马尾的女生开了门,懒洋洋的样子。但很快眼睛又逐渐睁大,嘴巴渐渐张成一个大大的“O”形。“小瓶子!”“姐姐!”我惊讶地看着这个女孩。这不、不是……不就是上次遇见的那个顾小离?“你怎么突然回来啦?许医生呢?”她又突然抬起头,看见傻呆呆站在那里的我:“啊啊啊,怎么是你?”很快,她眼珠子又一转,咬牙切齿地说道:“噢,我明白啦,是你拐走了小瓶子!你这个人口贩子!我要报警!”天,天!这个没素质的顾小离在胡说什么啊!但我没想到的是,小瓶子突然窜到我面前,张开手臂,一副保护我的样子对顾小离喊道:“什么什么,是我迷路了这个姐姐带我回来哒!”“哦?哦!”顾小离把嘴巴和眼睛张得更大了。“算了,”我摆摆手,转身:“是啊是啊,我是人口贩子,我走了。”突然一只冰冷的手搭在我肩膀上,像想挽留我,一个温和的声音也传进我耳朵里:“别走,别走,吃了饭再走吧。”“妈妈!”小瓶子这个丫头立刻扑进这个中年女人的怀抱里。屋子里很简陋,但小瓶子和顾小离的妈妈做的菜很美味。汤煲得很好喝,鲜虾水饺也很鲜美。我把嘴巴塞得满满的。“噢噢,”小瓶子的妈妈轻轻拍拍我的背,满满的疼爱,“在家里吃得不好吗?”呵呵,当然不是,只是我吃不惯米斯太太他们那边的菜。平日都是吃意大利面或面包,很久没有吃这种中式家常菜了。小瓶子嘟嚷着不肯吃南瓜。说吃了后灰姑娘就没有南瓜马车坐了。我“扑哧”一笑:“哦哦哦,如果小瓶子不吃南瓜就找不到王子了哦。”说完,那小丫头就把那甜丝丝的小南瓜乖乖吞下。我吃饱后满意地抹了抹嘴巴。顾小离却对我使了个眼色,嘴巴向房间指了指。我知道她示意的是:我们进去谈谈。我乖乖地跟着顾小离进了房间。她把门紧紧锁上。她坐到床边,但没有让我也坐下的意思。“谢谢你。”她开口就说道。这句话出自这个女生之口多少让我有点惊讶,我胡乱点点头。她又叹了口气,继续说:“你应该知道小瓶子是一个智障儿童吧?”我继续点点头。“其实……”她把声音提高了点,“她从刚出生没几个月开始就被得了这个病了……都怪我!都怪我!”一颗硕大的泪珠突然滑落到顾小离的下巴上。她哽咽着接过我递给她的纸巾,把事情告诉了我:原来,小瓶子出生两个月后她们,就是小瓶子和顾小离的父亲就离她们而去,因为她们的妈妈竟然连续都生了两个女孩。就因为这样她们的父亲就甩甩手,远走他乡。那年顾小离五岁,妈妈整日以泪洗面。那天她却因为要去外婆家,把小瓶子交给了顾小离照顾。可是那时顾小离只顾着玩洋娃娃,忘了妹妹在的那间房间里一壶水正烧开好长时间了……虽然只是轻度的煤气中毒,但那时只有几个月大的小瓶子来说,却导致了大脑智力出现问题。四岁前,她还是和其他同龄小孩那样。但四岁后,依然看起来傻乎乎的,成绩永远处于十几分。十岁的时候,顾小离他们家带小瓶子去看医生,才知道她是智障。而且还得了脑癌,活不了几年。而且还知道了里面的原因。顾小离的妈妈回家后,哭着打了顾小离一顿。顾小离那时已经有十五岁了,她忍着泪,退了学开始在社会工作,决定要为自己五岁时犯下的错做出代价……几天后,我去医院给米斯太太办出院手续。在医院的大堂,遇见了顾小离和小瓶子。小瓶子像个小孩子那样哭着闹着不肯进医疗室,任由顾小离拖着拽着。“姐姐!”小瓶子竟然发现了我,“啊啊啊,快来救小瓶子!”顾小离看了我一眼,深深的。我发现她的眼圈红红的,明显的哭过,我感觉自己的心里也微微一颤。我红着脸,立刻窜进电梯里。那次后,我就再没有见到这两姐妹了。就像歌里说的那样,“夏天总是那么短”。冬天竟然那么快就到了。我手指指甲上的十朵花儿也渐渐地淡去。我不情愿地穿了高领毛衣,围了围巾,在米斯的甜点店里忙碌着,感觉自己真的像一个小老板娘那样。米斯新雇了一个大眼睛女孩。她告诉我,米斯太太的侄女妮丝得了重病,她要回米兰去看看她。我抹了抹汗珠。透过落地玻璃窗,我看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顾小离!我走出店门,走到她身旁,拍了拍她的肩膀。“是你?”她被我吓了一跳,但很快眼里又布满了焦虑:“小瓶子不见了!许医生今天去她病房的时候,发现她并没有在里面……而且,窗还开着……”我和她坐了一趟趟公车,找了差不多一个市中心,也没有找到小瓶子的一丝丝的痕迹。顾小离似乎绝望了,但她依然倔强地抬起头:“再找再找,一定会找到了!难不成我们就把整个广州都找遍,我就不信找不到!”天,渐渐黑了起来,街上的路灯也亮了起来。顾小离眼圈渐渐红了起来。“你知道吗?今天其实是小瓶子做脑部手术的日子。”顾小离渐渐哽咽起来,“但没想到被她听到了我和许医生的谈话,她就……她就逃跑了……”我轻轻拍拍她的肩膀,一遍遍说着没事的没事的。我抬起头。嘴巴却不禁迅速张大成一个“O”形。天哪天哪,我揉了揉眼睛。没错没错,那个瘦瘦的身体,短短的头发,在一家娃娃店前弱不禁风地一晃一晃,但每快倒地,她都用脚吃力地稳住自己整个身体。“小瓶子!”顾小离也立刻抹掉眼泪,抬起头来,也惊叫起来:“小瓶子!”我们迅速横过马路,走到临街对面的那家娃娃店前。但我们只是轻轻的,只是轻轻的拍了拍小瓶子的肩膀,这个已经非常脆弱的身体,却重重地倒在,脑后淌出鲜红的血液来,她的脸却依然那么苍白……医院里,我们陷入死一般的沉默。小瓶子她,已经走了。顾小离和小瓶子的妈妈,那个中年妇女,眼泪不断从眼帘里流出,那种是世界上最悲痛的哭喊。她拼命地拍着手术室的门,直到护士来拉她走。顾小离用手掌把脸捂住。可能她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她在哭,多么倔强的一个女孩。但我却分明看到一颗颗眼泪从她并不宽厚的手掌里滴落。她的嘴里一遍遍说着:“都怪我都怪我……”原来,小瓶子只是想在生命最后的那一刻,看看那只娃娃。那只和顾小离五岁时抱着的那只娃娃。真的是一模一样。一样的丝般黑色头发,一样穿着是那件精致的,蓝色缀满蕾丝的泡泡裙,眼睛像真的会动那样。原来,小瓶子并不是想逃跑。她只是想把那漂亮的娃娃深深刻印在脑里,安心地飘去天堂。……一大早,顾小离就推开了店门。米斯太太哇哇地大叫,因为这急冲冲的姑娘把她刚刚捧出来的点心打翻了。我从柜台里抬起头来,一脸茫然地看着顾小离。她喘着气,喝过米斯太太递给她的一杯水。“我昨晚、我昨晚,梦见小瓶子了!”一颗硕大的泪珠从她眼中掉下,接着一颗又一颗,“她、她说……她想我了!”【尾声】“姐姐,为什么天空是蓝的?”“因为那是蔚蓝的大海。”“姐姐,那为什么有白云?”“因为那是善良的天使用他们的翅膀给我们当船帆。”“那我现在在海面上了,怎么办?”“那好好当个天使,好好当船帆。”“姐姐,我唯一的亲姐姐,我想你了。”“小瓶子,我唯一的妹妹,我也想你了。”


关于夏天的细枝末节

[

关于夏天的细枝末节

我站在这一端

云浅暗浅暗

你知不知道,南往南北往北

题记

抱着右脚,在沙发上懒睡.偶尔磨磨牙,轻轻的那种.然后是大段时间的静默.冗长冗长......

脚还是生硬的生硬的痛,可以困难到若隐若现的青紫.泛白的颜色.摇着头,渐慢.我不要再擦药.尽管有时脚还是会抽蓄,而且酸痛.但我还是抗拒着药水的刺鼻味道.重复的洗.晾.涂的步骤的感觉.让我觉得身体正在被逐渐的抽空,留下的全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脚掌心沁凉沁凉的.头不由自主的向上仰起.因为那样我不会哭出来.眼泪可以留回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天花板是浅白浅白的乳白色.清晰的纹路,向四周不断的蔓延.分不清是东西还是南北.

眼里好象进了一个东西,像一个入侵者.

别为了别人一只脚,自家人吵了起来.

清晰的声音,破空而来.眼泪终究还是滑了下来.有点苦.

记不的这是他们第几次因为我的脚而说了起来.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了二楼.右脚骨折.也许人就这样吧.总会失去一些也得到一些.

我依旧倦缩在沙发上.默不做声.空气很干燥.有水的味道,干净而透明.

天光与云影 看光影流连

我还是属温性的人不喜欢干燥的空气.它会迸裂还会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离开了它的湿.熟悉它雨后的味道.会在着个时候看天空下的行色匆匆.或是措手不及的路人.了解它的浮华与喧嚣.上演一幕幕的繁华却从不谢幕.可有一天,我也成了它的路人.

才发现那是谁的繁,不是我的.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二万六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时分钟的时间里我从未觉得它的繁不是我的.但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呼啦啦的风声,一下字把它甩在了我身后.

我刻骨的感觉到,它一直都不曾是我的.我只不过曾被它收藏.

我虔诚的看着火车外时,阳光晒在了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晒在了它身上.

冰咖啡的味道

靠在墙角.左手死命的抓住有手.不让自己抽噎.我害怕我要哭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这个家.母亲说,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两个有后中考.

我点点头十指纠结的死紧死紧.

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家,来到这个小城.来到我最最亲的舅舅家.我惊谔.可第二天还是背着我的书包上学.这里最好的学校,好小好小.也许从那时起我就被困住了.只是我从未发觉.母亲呆了五天半就走了.

走之前母亲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我当时不解.而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一丝的波澜.

如今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低头.因为我寄人篱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因为我一直是一个认真的孩子.认真的上学,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和新同学说每一个字.做每一件事.因为我是认真的孩子.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在我认真做好每件事的时候我也在认真的难过.

才知道,原来难受也可以认真的.

现在的以前 以前的后来 后来的后来

后来,如愿考上了这里的重点高中,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暑假中,母亲打电话说:早知道会这样.

我在电话这头,使劲点头,早已泪流满面了.只是她不知道,我很想她.真的很想.

那你暑假好好放松一下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了.

可是后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暑假,我过的是这辈子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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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这一端

云浅暗浅暗

你知不知道,南往南北往北

题记

抱着右脚,在沙发上懒睡.偶尔磨磨牙,轻轻的那种.然后是大段时间的静默.冗长冗长......

脚还是生硬的生硬的痛,可以困难到若隐若现的青紫.泛白的颜色.摇着头,渐慢.我不要再擦药.尽管有时脚还是会抽蓄,而且酸痛.但我还是抗拒着药水的刺鼻味道.重复的洗.晾.涂的步骤的感觉.让我觉得身体正在被逐渐的抽空,留下的全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脚掌心沁凉沁凉的.头不由自主的向上仰起.因为那样我不会哭出来.眼泪可以留回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天花板是浅白浅白的乳白色.清晰的纹路,向四周不断的蔓延.分不清是东西还是南北.

眼里好象进了一个东西,像一个入侵者.

别为了别人一只脚,自家人吵了起来.

清晰的声音,破空而来.眼泪终究还是滑了下来.有点苦.

记不的这是他们第几次因为我的脚而说了起来.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了二楼.右脚骨折.也许人就这样吧.总会失去一些也得到一些.

我依旧倦缩在沙发上.默不做声.空气很干燥.有水的味道,干净而透明.

天光与云影 看光影流连

我还是属温性的人不喜欢干燥的空气.它会迸裂还会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离开了它的湿.熟悉它雨后的味道.会在着个时候看天空下的行色匆匆.或是措手不及的路人.了解它的浮华与喧嚣.上演一幕幕的繁华却从不谢幕.可有一天,我也成了它的路人.

才发现那是谁的繁,不是我的.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二万六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时分钟的时间里我从未觉得它的繁不是我的.但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呼啦啦的风声,一下字把它甩在了我身后.

我刻骨的感觉到,它一直都不曾是我的.我只不过曾被它收藏.

我虔诚的看着火车外时,阳光晒在了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晒在了它身上.

冰咖啡的味道

靠在墙角.左手死命的抓住有手.不让自己抽噎.我害怕我要哭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这个家.母亲说,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两个有后中考.

我点点头十指纠结的死紧死紧.

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家,来到这个小城.来到我最最亲的舅舅家.我惊谔.可第二天还是背着我的书包上学.这里最好的学校,好小好小.也许从那时起我就被困住了.只是我从未发觉.母亲呆了五天半就走了.

走之前母亲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我当时不解.而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一丝的波澜.

如今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低头.因为我寄人篱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因为我一直是一个认真的孩子.认真的上学,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和新同学说每一个字.做每一件事.因为我是认真的孩子.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在我认真做好每件事的时候我也在认真的难过.

才知道,原来难受也可以认真的.

现在的以前 以前的后来 后来的后来

后来,如愿考上了这里的重点高中,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暑假中,母亲打电话说:早知道会这样.

我在电话这头,使劲点头,早已泪流满面了.只是她不知道,我很想她.真的很想.

那你暑假好好放松一下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了.

可是后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暑假,我过的是这辈子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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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右脚,在沙发上懒睡.偶尔磨磨牙,轻轻的那种.然后是大段时间的静默.冗长冗长......

脚还是生硬的生硬的痛,可以困难到若隐若现的青紫.泛白的颜色.摇着头,渐慢.我不要再擦药.尽管有时脚还是会抽蓄,而且酸痛.但我还是抗拒着药水的刺鼻味道.重复的洗.晾.涂的步骤的感觉.让我觉得身体正在被逐渐的抽空,留下的全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脚掌心沁凉沁凉的.头不由自主的向上仰起.因为那样我不会哭出来.眼泪可以留回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天花板是浅白浅白的乳白色.清晰的纹路,向四周不断的蔓延.分不清是东西还是南北.

眼里好象进了一个东西,像一个入侵者.

别为了别人一只脚,自家人吵了起来.

清晰的声音,破空而来.眼泪终究还是滑了下来.有点苦.

记不的这是他们第几次因为我的脚而说了起来.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了二楼.右脚骨折.也许人就这样吧.总会失去一些也得到一些.

我依旧倦缩在沙发上.默不做声.空气很干燥.有水的味道,干净而透明.

天光与云影 看光影流连

我还是属温性的人不喜欢干燥的空气.它会迸裂还会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离开了它的湿.熟悉它雨后的味道.会在着个时候看天空下的行色匆匆.或是措手不及的路人.了解它的浮华与喧嚣.上演一幕幕的繁华却从不谢幕.可有一天,我也成了它的路人.

才发现那是谁的繁,不是我的.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二万六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时分钟的时间里我从未觉得它的繁不是我的.但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呼啦啦的风声,一下字把它甩在了我身后.

我刻骨的感觉到,它一直都不曾是我的.我只不过曾被它收藏.

我虔诚的看着火车外时,阳光晒在了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晒在了它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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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墙角.左手死命的抓住有手.不让自己抽噎.我害怕我要哭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这个家.母亲说,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两个有后中考.

我点点头十指纠结的死紧死紧.

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家,来到这个小城.来到我最最亲的舅舅家.我惊谔.可第二天还是背着我的书包上学.这里最好的学校,好小好小.也许从那时起我就被困住了.只是我从未发觉.母亲呆了五天半就走了.

走之前母亲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我当时不解.而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一丝的波澜.

如今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低头.因为我寄人篱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因为我一直是一个认真的孩子.认真的上学,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和新同学说每一个字.做每一件事.因为我是认真的孩子.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在我认真做好每件事的时候我也在认真的难过.

才知道,原来难受也可以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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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如愿考上了这里的重点高中,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暑假中,母亲打电话说:早知道会这样.

我在电话这头,使劲点头,早已泪流满面了.只是她不知道,我很想她.真的很想.

那你暑假好好放松一下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了.

可是后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暑假,我过的是这辈子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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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

抱着右脚,在沙发上懒睡.偶尔磨磨牙,轻轻的那种.然后是大段时间的静默.冗长冗长......

脚还是生硬的生硬的痛,可以困难到若隐若现的青紫.泛白的颜色.摇着头,渐慢.我不要再擦药.尽管有时脚还是会抽蓄,而且酸痛.但我还是抗拒着药水的刺鼻味道.重复的洗.晾.涂的步骤的感觉.让我觉得身体正在被逐渐的抽空,留下的全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脚掌心沁凉沁凉的.头不由自主的向上仰起.因为那样我不会哭出来.眼泪可以留回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天花板是浅白浅白的乳白色.清晰的纹路,向四周不断的蔓延.分不清是东西还是南北.

眼里好象进了一个东西,像一个入侵者.

别为了别人一只脚,自家人吵了起来.

清晰的声音,破空而来.眼泪终究还是滑了下来.有点苦.

记不的这是他们第几次因为我的脚而说了起来.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了二楼.右脚骨折.也许人就这样吧.总会失去一些也得到一些.

我依旧倦缩在沙发上.默不做声.空气很干燥.有水的味道,干净而透明.

天光与云影 看光影流连

我还是属温性的人不喜欢干燥的空气.它会迸裂还会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离开了它的湿.熟悉它雨后的味道.会在着个时候看天空下的行色匆匆.或是措手不及的路人.了解它的浮华与喧嚣.上演一幕幕的繁华却从不谢幕.可有一天,我也成了它的路人.

才发现那是谁的繁,不是我的.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二万六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时分钟的时间里我从未觉得它的繁不是我的.但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呼啦啦的风声,一下字把它甩在了我身后.

我刻骨的感觉到,它一直都不曾是我的.我只不过曾被它收藏.

我虔诚的看着火车外时,阳光晒在了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晒在了它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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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墙角.左手死命的抓住有手.不让自己抽噎.我害怕我要哭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这个家.母亲说,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两个有后中考.

我点点头十指纠结的死紧死紧.

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家,来到这个小城.来到我最最亲的舅舅家.我惊谔.可第二天还是背着我的书包上学.这里最好的学校,好小好小.也许从那时起我就被困住了.只是我从未发觉.母亲呆了五天半就走了.

走之前母亲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我当时不解.而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一丝的波澜.

如今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低头.因为我寄人篱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因为我一直是一个认真的孩子.认真的上学,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和新同学说每一个字.做每一件事.因为我是认真的孩子.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在我认真做好每件事的时候我也在认真的难过.

才知道,原来难受也可以认真的.

现在的以前 以前的后来 后来的后来

后来,如愿考上了这里的重点高中,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暑假中,母亲打电话说:早知道会这样.

我在电话这头,使劲点头,早已泪流满面了.只是她不知道,我很想她.真的很想.

那你暑假好好放松一下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了.

可是后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暑假,我过的是这辈子最压

[

关于夏天的细枝末节

我站在这一端

云浅暗浅暗

你知不知道,南往南北往北

题记

抱着右脚,在沙发上懒睡.偶尔磨磨牙,轻轻的那种.然后是大段时间的静默.冗长冗长......

脚还是生硬的生硬的痛,可以困难到若隐若现的青紫.泛白的颜色.摇着头,渐慢.我不要再擦药.尽管有时脚还是会抽蓄,而且酸痛.但我还是抗拒着药水的刺鼻味道.重复的洗.晾.涂的步骤的感觉.让我觉得身体正在被逐渐的抽空,留下的全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脚掌心沁凉沁凉的.头不由自主的向上仰起.因为那样我不会哭出来.眼泪可以留回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天花板是浅白浅白的乳白色.清晰的纹路,向四周不断的蔓延.分不清是东西还是南北.

眼里好象进了一个东西,像一个入侵者.

别为了别人一只脚,自家人吵了起来.

清晰的声音,破空而来.眼泪终究还是滑了下来.有点苦.

记不的这是他们第几次因为我的脚而说了起来.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了二楼.右脚骨折.也许人就这样吧.总会失去一些也得到一些.

我依旧倦缩在沙发上.默不做声.空气很干燥.有水的味道,干净而透明.

天光与云影 看光影流连

我还是属温性的人不喜欢干燥的空气.它会迸裂还会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离开了它的湿.熟悉它雨后的味道.会在着个时候看天空下的行色匆匆.或是措手不及的路人.了解它的浮华与喧嚣.上演一幕幕的繁华却从不谢幕.可有一天,我也成了它的路人.

才发现那是谁的繁,不是我的.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二万六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时分钟的时间里我从未觉得它的繁不是我的.但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呼啦啦的风声,一下字把它甩在了我身后.

我刻骨的感觉到,它一直都不曾是我的.我只不过曾被它收藏.

我虔诚的看着火车外时,阳光晒在了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晒在了它身上.

冰咖啡的味道

靠在墙角.左手死命的抓住有手.不让自己抽噎.我害怕我要哭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这个家.母亲说,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两个有后中考.

我点点头十指纠结的死紧死紧.

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家,来到这个小城.来到我最最亲的舅舅家.我惊谔.可第二天还是背着我的书包上学.这里最好的学校,好小好小.也许从那时起我就被困住了.只是我从未发觉.母亲呆了五天半就走了.

走之前母亲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我当时不解.而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一丝的波澜.

如今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低头.因为我寄人篱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因为我一直是一个认真的孩子.认真的上学,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和新同学说每一个字.做每一件事.因为我是认真的孩子.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在我认真做好每件事的时候我也在认真的难过.

才知道,原来难受也可以认真的.

现在的以前 以前的后来 后来的后来

后来,如愿考上了这里的重点高中,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暑假中,母亲打电话说:早知道会这样.

我在电话这头,使劲点头,早已泪流满面了.只是她不知道,我很想她.真的很想.

那你暑假好好放松一下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了.

可是后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暑假,我过的是这辈子最压

[

关于夏天的细枝末节

我站在这一端

云浅暗浅暗

你知不知道,南往南北往北

题记

抱着右脚,在沙发上懒睡.偶尔磨磨牙,轻轻的那种.然后是大段时间的静默.冗长冗长......

脚还是生硬的生硬的痛,可以困难到若隐若现的青紫.泛白的颜色.摇着头,渐慢.我不要再擦药.尽管有时脚还是会抽蓄,而且酸痛.但我还是抗拒着药水的刺鼻味道.重复的洗.晾.涂的步骤的感觉.让我觉得身体正在被逐渐的抽空,留下的全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脚掌心沁凉沁凉的.头不由自主的向上仰起.因为那样我不会哭出来.眼泪可以留回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天花板是浅白浅白的乳白色.清晰的纹路,向四周不断的蔓延.分不清是东西还是南北.

眼里好象进了一个东西,像一个入侵者.

别为了别人一只脚,自家人吵了起来.

清晰的声音,破空而来.眼泪终究还是滑了下来.有点苦.

记不的这是他们第几次因为我的脚而说了起来.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了二楼.右脚骨折.也许人就这样吧.总会失去一些也得到一些.

我依旧倦缩在沙发上.默不做声.空气很干燥.有水的味道,干净而透明.

天光与云影 看光影流连

我还是属温性的人不喜欢干燥的空气.它会迸裂还会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离开了它的湿.熟悉它雨后的味道.会在着个时候看天空下的行色匆匆.或是措手不及的路人.了解它的浮华与喧嚣.上演一幕幕的繁华却从不谢幕.可有一天,我也成了它的路人.

才发现那是谁的繁,不是我的.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二万六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时分钟的时间里我从未觉得它的繁不是我的.但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呼啦啦的风声,一下字把它甩在了我身后.

我刻骨的感觉到,它一直都不曾是我的.我只不过曾被它收藏.

我虔诚的看着火车外时,阳光晒在了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晒在了它身上.

冰咖啡的味道

靠在墙角.左手死命的抓住有手.不让自己抽噎.我害怕我要哭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这个家.母亲说,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两个有后中考.

我点点头十指纠结的死紧死紧.

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家,来到这个小城.来到我最最亲的舅舅家.我惊谔.可第二天还是背着我的书包上学.这里最好的学校,好小好小.也许从那时起我就被困住了.只是我从未发觉.母亲呆了五天半就走了.

走之前母亲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我当时不解.而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一丝的波澜.

如今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低头.因为我寄人篱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因为我一直是一个认真的孩子.认真的上学,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和新同学说每一个字.做每一件事.因为我是认真的孩子.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在我认真做好每件事的时候我也在认真的难过.

才知道,原来难受也可以认真的.

现在的以前 以前的后来 后来的后来

后来,如愿考上了这里的重点高中,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暑假中,母亲打电话说:早知道会这样.

我在电话这头,使劲点头,早已泪流满面了.只是她不知道,我很想她.真的很想.

那你暑假好好放松一下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了.

可是后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暑假,我过的是这辈子最压

[

关于夏天的细枝末节

我站在这一端

云浅暗浅暗

你知不知道,南往南北往北

题记

抱着右脚,在沙发上懒睡.偶尔磨磨牙,轻轻的那种.然后是大段时间的静默.冗长冗长......

脚还是生硬的生硬的痛,可以困难到若隐若现的青紫.泛白的颜色.摇着头,渐慢.我不要再擦药.尽管有时脚还是会抽蓄,而且酸痛.但我还是抗拒着药水的刺鼻味道.重复的洗.晾.涂的步骤的感觉.让我觉得身体正在被逐渐的抽空,留下的全是大片大片的空白.

在客厅里走来走去,脚掌心沁凉沁凉的.头不由自主的向上仰起.因为那样我不会哭出来.眼泪可以留回去.我是不是也可以回到过去.

天花板是浅白浅白的乳白色.清晰的纹路,向四周不断的蔓延.分不清是东西还是南北.

眼里好象进了一个东西,像一个入侵者.

别为了别人一只脚,自家人吵了起来.

清晰的声音,破空而来.眼泪终究还是滑了下来.有点苦.

记不的这是他们第几次因为我的脚而说了起来.下楼的时候我不小心从三楼摔到了二楼.右脚骨折.也许人就这样吧.总会失去一些也得到一些.

我依旧倦缩在沙发上.默不做声.空气很干燥.有水的味道,干净而透明.

天光与云影 看光影流连

我还是属温性的人不喜欢干燥的空气.它会迸裂还会让我喘不过气来.但我还是离开了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我离开了它的湿.熟悉它雨后的味道.会在着个时候看天空下的行色匆匆.或是措手不及的路人.了解它的浮华与喧嚣.上演一幕幕的繁华却从不谢幕.可有一天,我也成了它的路人.

才发现那是谁的繁,不是我的.

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二万六千三百零四个小时,一百五十七万八千二百四时分钟的时间里我从未觉得它的繁不是我的.但当我踏上回家的火车时,呼啦啦的风声,一下字把它甩在了我身后.

我刻骨的感觉到,它一直都不曾是我的.我只不过曾被它收藏.

我虔诚的看着火车外时,阳光晒在了我身上,我不知道是不是也晒在了它身上.

冰咖啡的味道

靠在墙角.左手死命的抓住有手.不让自己抽噎.我害怕我要哭了.

一年前的今天,我走进这个家.母亲说,以后的路靠你自己走了,两个有后中考.

我点点头十指纠结的死紧死紧.

没有直接回自己的家,来到这个小城.来到我最最亲的舅舅家.我惊谔.可第二天还是背着我的书包上学.这里最好的学校,好小好小.也许从那时起我就被困住了.只是我从未发觉.母亲呆了五天半就走了.

走之前母亲说:有时候我们不得不低头.我当时不解.而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一丝的波澜.

如今我明白了,我一定要低头.因为我寄人篱下.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天空还是一如从前.因为我一直是一个认真的孩子.认真的上学,认真的听课,认真的和新同学说每一个字.做每一件事.因为我是认真的孩子.

只是我从来不知道,在我认真做好每件事的时候我也在认真的难过.

才知道,原来难受也可以认真的.

现在的以前 以前的后来 后来的后来

后来,如愿考上了这里的重点高中,在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暑假中,母亲打电话说:早知道会这样.

我在电话这头,使劲点头,早已泪流满面了.只是她不知道,我很想她.真的很想.

那你暑假好好放松一下自己,不要再压抑自己了.

可是后来他们不知道,那个暑假,我过的是这辈子最压


粉红色的漂流瓶(1)

这篇文章非原创,现在只是想拿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我的作文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就先写别人的作文复习一遍吧!这样一来也可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大家一开始不都是这样么?

转载自儿童文学——作者:顾鹰

一:城市女巫

我在急急忙忙的赶路,城市的图书馆虽然到了晚上还是灯火辉煌,但我还是步覆匆忙。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永远都是缺少一角的圆。有时候我有点怀疑,神仙是不是偶尔也会开小差,在给我的时间里漏掉了一小块,所以我的生活永远忙忙碌碌。

突然,一阵风刮了过来,披散的长发在空中飞舞,让我眼花缭乱,大衣的衣角又蒙住了我的脸。在黑暗中我感到有人朝我手中塞了点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扯下衣角四处张望,在街道的拐角处闪过一个黑影。

我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散发着一般刺鼻的香味,上面写着:本处收购各种人类身上不需要的东西,比如:感情、睡眠、眼泪、幸福、微笑、礼仪······地址:风神弄737号顶楼城市女巫处。

这张怪异的纸让我的心没由来地加剧了跳动,睡眠两个字在昏暗的灯光里闪着淡蓝色的光,像两只萤火虫一样诱惑着我。

我挪动了脚步,改变了原来朝图书馆的方向,步子不知不觉地朝着风神迈弄去。

我的睡眠时间太多了,春天春困,夏天夏乏,秋天精神好一点,到了冬天一天到晚打瞌睡,就像一头急需冬眠的熊。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画家,所以我必须熟悉所有画派的风格,做到融会贯通,再创造出我的画派,然后就变成一名顶级的画家。

每天,我喝着苦苦的咖啡。其实我很讨厌咖啡,我喜欢白开水,但是咖啡能让我不再想着睡觉。每天,我都会往我的杯子里拼命地加着咖啡,不加糖,让咖啡苦苦的味道驱赶我的瞌睡。

很快,我就到了风神弄737号。城市的交通很发达,地铁可以把一个人很快地带到城市的另一边,又很快地带回来。

我乘着电梯来到顶楼,门没锁,从里面飘出一阵一阵冷飕飕的风。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一个很平常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门。在我的感觉里,女巫的声音都是动画片里那种阴冷恐怖的感觉,但是这个声音和平常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跨进了城市女巫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优雅的女士,高高挽起的发簪,裁剪得当的旗袍,古式的红木家具。我像一只呆鹅,傻傻地站在门口。

二:睡眠细胞

“很多时候,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城市女巫很优雅地笑着。我不想否认,城市女巫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我有几个小时的睡眠细胞?”我躺在了城市女巫的沙发上。女巫告诉我这个沙发其实是一个手术台,上面躺过成千上百个和我一样的人。

“十个小时。嗯,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城市女巫说,“大部分成年人都睡七八个小时,少数人只睡五六个小时。睡三四个小时的人,他的大部分睡眠细胞已经卖给我了。”

动手的时候,城市女巫说:“留一个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整夜整夜地不睡,你很快就会干瘪的,就像这个。”女巫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苹果,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那个东西皱巴巴,跟一个大一点的核桃差不多了,一丝水分都没有。

我哆嗦了一下,想象若干年后的我,会这样吗?

“放一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我挺直了腰板,我现在太需要时间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城市女巫拿出一个特大号的针筒,那根细细长长的针,刺进我的皮肤,抽走了满满一大针筒粉红色的液体,里面有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在游动。

城市女巫说:“那就是睡眠细胞。”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高兴或者得意。大部分的商人收购了东西都是很兴奋的。我第一次觉得睡眠细胞是一种很美丽的东西。

城市女巫说:“你欠我的东西,我会慢慢来收取的。”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

进门之前,女巫就告诉我,凡是来这里卖东西的,都必须付给她昂贵的接受费和手术费。我没听说过卖东西还要付钱给买东西人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在城市女巫的协议书上签上了我的大名。因为我太需要时间了。我想,大概所有来卖东西的这篇文章非原创,现在只是想拿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我的作文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就先写别人的作文复习一遍吧!这样一来也可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大家一开始不都是这样么?

转载自儿童文学——作者:顾鹰

一:城市女巫

我在急急忙忙的赶路,城市的图书馆虽然到了晚上还是灯火辉煌,但我还是步覆匆忙。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永远都是缺少一角的圆。有时候我有点怀疑,神仙是不是偶尔也会开小差,在给我的时间里漏掉了一小块,所以我的生活永远忙忙碌碌。

突然,一阵风刮了过来,披散的长发在空中飞舞,让我眼花缭乱,大衣的衣角又蒙住了我的脸。在黑暗中我感到有人朝我手中塞了点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扯下衣角四处张望,在街道的拐角处闪过一个黑影。

我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散发着一般刺鼻的香味,上面写着:本处收购各种人类身上不需要的东西,比如:感情、睡眠、眼泪、幸福、微笑、礼仪······地址:风神弄737号顶楼城市女巫处。

这张怪异的纸让我的心没由来地加剧了跳动,睡眠两个字在昏暗的灯光里闪着淡蓝色的光,像两只萤火虫一样诱惑着我。

我挪动了脚步,改变了原来朝图书馆的方向,步子不知不觉地朝着风神迈弄去。

我的睡眠时间太多了,春天春困,夏天夏乏,秋天精神好一点,到了冬天一天到晚打瞌睡,就像一头急需冬眠的熊。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画家,所以我必须熟悉所有画派的风格,做到融会贯通,再创造出我的画派,然后就变成一名顶级的画家。

每天,我喝着苦苦的咖啡。其实我很讨厌咖啡,我喜欢白开水,但是咖啡能让我不再想着睡觉。每天,我都会往我的杯子里拼命地加着咖啡,不加糖,让咖啡苦苦的味道驱赶我的瞌睡。

很快,我就到了风神弄737号。城市的交通很发达,地铁可以把一个人很快地带到城市的另一边,又很快地带回来。

我乘着电梯来到顶楼,门没锁,从里面飘出一阵一阵冷飕飕的风。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一个很平常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门。在我的感觉里,女巫的声音都是动画片里那种阴冷恐怖的感觉,但是这个声音和平常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跨进了城市女巫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优雅的女士,高高挽起的发簪,裁剪得当的旗袍,古式的红木家具。我像一只呆鹅,傻傻地站在门口。

二:睡眠细胞

“很多时候,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城市女巫很优雅地笑着。我不想否认,城市女巫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我有几个小时的睡眠细胞?”我躺在了城市女巫的沙发上。女巫告诉我这个沙发其实是一个手术台,上面躺过成千上百个和我一样的人。

“十个小时。嗯,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城市女巫说,“大部分成年人都睡七八个小时,少数人只睡五六个小时。睡三四个小时的人,他的大部分睡眠细胞已经卖给我了。”

动手的时候,城市女巫说:“留一个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整夜整夜地不睡,你很快就会干瘪的,就像这个。”女巫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苹果,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那个东西皱巴巴,跟一个大一点的核桃差不多了,一丝水分都没有。

我哆嗦了一下,想象若干年后的我,会这样吗?

“放一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我挺直了腰板,我现在太需要时间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城市女巫拿出一个特大号的针筒,那根细细长长的针,刺进我的皮肤,抽走了满满一大针筒粉红色的液体,里面有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在游动。

城市女巫说:“那就是睡眠细胞。”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高兴或者得意。大部分的商人收购了东西都是很兴奋的。我第一次觉得睡眠细胞是一种很美丽的东西。

城市女巫说:“你欠我的东西,我会慢慢来收取的。”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

进门之前,女巫就告诉我,凡是来这里卖东西的,都必须付给她昂贵的接受费和手术费。我没听说过卖东西还要付钱给买东西人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在城市女巫的协议书上签上了我的大名。因为我太需要时间了。我想,大概所有来卖东西的这篇文章非原创,现在只是想拿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我的作文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就先写别人的作文复习一遍吧!这样一来也可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大家一开始不都是这样么?

转载自儿童文学——作者:顾鹰

一:城市女巫

我在急急忙忙的赶路,城市的图书馆虽然到了晚上还是灯火辉煌,但我还是步覆匆忙。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永远都是缺少一角的圆。有时候我有点怀疑,神仙是不是偶尔也会开小差,在给我的时间里漏掉了一小块,所以我的生活永远忙忙碌碌。

突然,一阵风刮了过来,披散的长发在空中飞舞,让我眼花缭乱,大衣的衣角又蒙住了我的脸。在黑暗中我感到有人朝我手中塞了点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扯下衣角四处张望,在街道的拐角处闪过一个黑影。

我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散发着一般刺鼻的香味,上面写着:本处收购各种人类身上不需要的东西,比如:感情、睡眠、眼泪、幸福、微笑、礼仪······地址:风神弄737号顶楼城市女巫处。

这张怪异的纸让我的心没由来地加剧了跳动,睡眠两个字在昏暗的灯光里闪着淡蓝色的光,像两只萤火虫一样诱惑着我。

我挪动了脚步,改变了原来朝图书馆的方向,步子不知不觉地朝着风神迈弄去。

我的睡眠时间太多了,春天春困,夏天夏乏,秋天精神好一点,到了冬天一天到晚打瞌睡,就像一头急需冬眠的熊。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画家,所以我必须熟悉所有画派的风格,做到融会贯通,再创造出我的画派,然后就变成一名顶级的画家。

每天,我喝着苦苦的咖啡。其实我很讨厌咖啡,我喜欢白开水,但是咖啡能让我不再想着睡觉。每天,我都会往我的杯子里拼命地加着咖啡,不加糖,让咖啡苦苦的味道驱赶我的瞌睡。

很快,我就到了风神弄737号。城市的交通很发达,地铁可以把一个人很快地带到城市的另一边,又很快地带回来。

我乘着电梯来到顶楼,门没锁,从里面飘出一阵一阵冷飕飕的风。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一个很平常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门。在我的感觉里,女巫的声音都是动画片里那种阴冷恐怖的感觉,但是这个声音和平常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跨进了城市女巫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优雅的女士,高高挽起的发簪,裁剪得当的旗袍,古式的红木家具。我像一只呆鹅,傻傻地站在门口。

二:睡眠细胞

“很多时候,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城市女巫很优雅地笑着。我不想否认,城市女巫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我有几个小时的睡眠细胞?”我躺在了城市女巫的沙发上。女巫告诉我这个沙发其实是一个手术台,上面躺过成千上百个和我一样的人。

“十个小时。嗯,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城市女巫说,“大部分成年人都睡七八个小时,少数人只睡五六个小时。睡三四个小时的人,他的大部分睡眠细胞已经卖给我了。”

动手的时候,城市女巫说:“留一个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整夜整夜地不睡,你很快就会干瘪的,就像这个。”女巫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苹果,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那个东西皱巴巴,跟一个大一点的核桃差不多了,一丝水分都没有。

我哆嗦了一下,想象若干年后的我,会这样吗?

“放一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我挺直了腰板,我现在太需要时间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城市女巫拿出一个特大号的针筒,那根细细长长的针,刺进我的皮肤,抽走了满满一大针筒粉红色的液体,里面有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在游动。

城市女巫说:“那就是睡眠细胞。”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高兴或者得意。大部分的商人收购了东西都是很兴奋的。我第一次觉得睡眠细胞是一种很美丽的东西。

城市女巫说:“你欠我的东西,我会慢慢来收取的。”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

进门之前,女巫就告诉我,凡是来这里卖东西的,都必须付给她昂贵的接受费和手术费。我没听说过卖东西还要付钱给买东西人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在城市女巫的协议书上签上了我的大名。因为我太需要时间了。我想,大概所有来卖东西的这篇文章非原创,现在只是想拿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我的作文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就先写别人的作文复习一遍吧!这样一来也可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大家一开始不都是这样么?

转载自儿童文学——作者:顾鹰

一:城市女巫

我在急急忙忙的赶路,城市的图书馆虽然到了晚上还是灯火辉煌,但我还是步覆匆忙。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永远都是缺少一角的圆。有时候我有点怀疑,神仙是不是偶尔也会开小差,在给我的时间里漏掉了一小块,所以我的生活永远忙忙碌碌。

突然,一阵风刮了过来,披散的长发在空中飞舞,让我眼花缭乱,大衣的衣角又蒙住了我的脸。在黑暗中我感到有人朝我手中塞了点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扯下衣角四处张望,在街道的拐角处闪过一个黑影。

我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散发着一般刺鼻的香味,上面写着:本处收购各种人类身上不需要的东西,比如:感情、睡眠、眼泪、幸福、微笑、礼仪······地址:风神弄737号顶楼城市女巫处。

这张怪异的纸让我的心没由来地加剧了跳动,睡眠两个字在昏暗的灯光里闪着淡蓝色的光,像两只萤火虫一样诱惑着我。

我挪动了脚步,改变了原来朝图书馆的方向,步子不知不觉地朝着风神迈弄去。

我的睡眠时间太多了,春天春困,夏天夏乏,秋天精神好一点,到了冬天一天到晚打瞌睡,就像一头急需冬眠的熊。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画家,所以我必须熟悉所有画派的风格,做到融会贯通,再创造出我的画派,然后就变成一名顶级的画家。

每天,我喝着苦苦的咖啡。其实我很讨厌咖啡,我喜欢白开水,但是咖啡能让我不再想着睡觉。每天,我都会往我的杯子里拼命地加着咖啡,不加糖,让咖啡苦苦的味道驱赶我的瞌睡。

很快,我就到了风神弄737号。城市的交通很发达,地铁可以把一个人很快地带到城市的另一边,又很快地带回来。

我乘着电梯来到顶楼,门没锁,从里面飘出一阵一阵冷飕飕的风。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一个很平常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门。在我的感觉里,女巫的声音都是动画片里那种阴冷恐怖的感觉,但是这个声音和平常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跨进了城市女巫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优雅的女士,高高挽起的发簪,裁剪得当的旗袍,古式的红木家具。我像一只呆鹅,傻傻地站在门口。

二:睡眠细胞

“很多时候,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城市女巫很优雅地笑着。我不想否认,城市女巫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我有几个小时的睡眠细胞?”我躺在了城市女巫的沙发上。女巫告诉我这个沙发其实是一个手术台,上面躺过成千上百个和我一样的人。

“十个小时。嗯,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城市女巫说,“大部分成年人都睡七八个小时,少数人只睡五六个小时。睡三四个小时的人,他的大部分睡眠细胞已经卖给我了。”

动手的时候,城市女巫说:“留一个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整夜整夜地不睡,你很快就会干瘪的,就像这个。”女巫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苹果,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那个东西皱巴巴,跟一个大一点的核桃差不多了,一丝水分都没有。

我哆嗦了一下,想象若干年后的我,会这样吗?

“放一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我挺直了腰板,我现在太需要时间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城市女巫拿出一个特大号的针筒,那根细细长长的针,刺进我的皮肤,抽走了满满一大针筒粉红色的液体,里面有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在游动。

城市女巫说:“那就是睡眠细胞。”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高兴或者得意。大部分的商人收购了东西都是很兴奋的。我第一次觉得睡眠细胞是一种很美丽的东西。

城市女巫说:“你欠我的东西,我会慢慢来收取的。”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

进门之前,女巫就告诉我,凡是来这里卖东西的,都必须付给她昂贵的接受费和手术费。我没听说过卖东西还要付钱给买东西人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在城市女巫的协议书上签上了我的大名。因为我太需要时间了。我想,大概所有来卖东西的这篇文章非原创,现在只是想拿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我的作文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就先写别人的作文复习一遍吧!这样一来也可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大家一开始不都是这样么?

转载自儿童文学——作者:顾鹰

一:城市女巫

我在急急忙忙的赶路,城市的图书馆虽然到了晚上还是灯火辉煌,但我还是步覆匆忙。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永远都是缺少一角的圆。有时候我有点怀疑,神仙是不是偶尔也会开小差,在给我的时间里漏掉了一小块,所以我的生活永远忙忙碌碌。

突然,一阵风刮了过来,披散的长发在空中飞舞,让我眼花缭乱,大衣的衣角又蒙住了我的脸。在黑暗中我感到有人朝我手中塞了点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扯下衣角四处张望,在街道的拐角处闪过一个黑影。

我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散发着一般刺鼻的香味,上面写着:本处收购各种人类身上不需要的东西,比如:感情、睡眠、眼泪、幸福、微笑、礼仪······地址:风神弄737号顶楼城市女巫处。

这张怪异的纸让我的心没由来地加剧了跳动,睡眠两个字在昏暗的灯光里闪着淡蓝色的光,像两只萤火虫一样诱惑着我。

我挪动了脚步,改变了原来朝图书馆的方向,步子不知不觉地朝着风神迈弄去。

我的睡眠时间太多了,春天春困,夏天夏乏,秋天精神好一点,到了冬天一天到晚打瞌睡,就像一头急需冬眠的熊。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画家,所以我必须熟悉所有画派的风格,做到融会贯通,再创造出我的画派,然后就变成一名顶级的画家。

每天,我喝着苦苦的咖啡。其实我很讨厌咖啡,我喜欢白开水,但是咖啡能让我不再想着睡觉。每天,我都会往我的杯子里拼命地加着咖啡,不加糖,让咖啡苦苦的味道驱赶我的瞌睡。

很快,我就到了风神弄737号。城市的交通很发达,地铁可以把一个人很快地带到城市的另一边,又很快地带回来。

我乘着电梯来到顶楼,门没锁,从里面飘出一阵一阵冷飕飕的风。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一个很平常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门。在我的感觉里,女巫的声音都是动画片里那种阴冷恐怖的感觉,但是这个声音和平常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跨进了城市女巫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优雅的女士,高高挽起的发簪,裁剪得当的旗袍,古式的红木家具。我像一只呆鹅,傻傻地站在门口。

二:睡眠细胞

“很多时候,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城市女巫很优雅地笑着。我不想否认,城市女巫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我有几个小时的睡眠细胞?”我躺在了城市女巫的沙发上。女巫告诉我这个沙发其实是一个手术台,上面躺过成千上百个和我一样的人。

“十个小时。嗯,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城市女巫说,“大部分成年人都睡七八个小时,少数人只睡五六个小时。睡三四个小时的人,他的大部分睡眠细胞已经卖给我了。”

动手的时候,城市女巫说:“留一个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整夜整夜地不睡,你很快就会干瘪的,就像这个。”女巫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苹果,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那个东西皱巴巴,跟一个大一点的核桃差不多了,一丝水分都没有。

我哆嗦了一下,想象若干年后的我,会这样吗?

“放一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我挺直了腰板,我现在太需要时间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城市女巫拿出一个特大号的针筒,那根细细长长的针,刺进我的皮肤,抽走了满满一大针筒粉红色的液体,里面有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在游动。

城市女巫说:“那就是睡眠细胞。”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高兴或者得意。大部分的商人收购了东西都是很兴奋的。我第一次觉得睡眠细胞是一种很美丽的东西。

城市女巫说:“你欠我的东西,我会慢慢来收取的。”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

进门之前,女巫就告诉我,凡是来这里卖东西的,都必须付给她昂贵的接受费和手术费。我没听说过卖东西还要付钱给买东西人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在城市女巫的协议书上签上了我的大名。因为我太需要时间了。我想,大概所有来卖东西的这篇文章非原创,现在只是想拿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我的作文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就先写别人的作文复习一遍吧!这样一来也可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大家一开始不都是这样么?

转载自儿童文学——作者:顾鹰

一:城市女巫

我在急急忙忙的赶路,城市的图书馆虽然到了晚上还是灯火辉煌,但我还是步覆匆忙。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永远都是缺少一角的圆。有时候我有点怀疑,神仙是不是偶尔也会开小差,在给我的时间里漏掉了一小块,所以我的生活永远忙忙碌碌。

突然,一阵风刮了过来,披散的长发在空中飞舞,让我眼花缭乱,大衣的衣角又蒙住了我的脸。在黑暗中我感到有人朝我手中塞了点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扯下衣角四处张望,在街道的拐角处闪过一个黑影。

我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散发着一般刺鼻的香味,上面写着:本处收购各种人类身上不需要的东西,比如:感情、睡眠、眼泪、幸福、微笑、礼仪······地址:风神弄737号顶楼城市女巫处。

这张怪异的纸让我的心没由来地加剧了跳动,睡眠两个字在昏暗的灯光里闪着淡蓝色的光,像两只萤火虫一样诱惑着我。

我挪动了脚步,改变了原来朝图书馆的方向,步子不知不觉地朝着风神迈弄去。

我的睡眠时间太多了,春天春困,夏天夏乏,秋天精神好一点,到了冬天一天到晚打瞌睡,就像一头急需冬眠的熊。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画家,所以我必须熟悉所有画派的风格,做到融会贯通,再创造出我的画派,然后就变成一名顶级的画家。

每天,我喝着苦苦的咖啡。其实我很讨厌咖啡,我喜欢白开水,但是咖啡能让我不再想着睡觉。每天,我都会往我的杯子里拼命地加着咖啡,不加糖,让咖啡苦苦的味道驱赶我的瞌睡。

很快,我就到了风神弄737号。城市的交通很发达,地铁可以把一个人很快地带到城市的另一边,又很快地带回来。

我乘着电梯来到顶楼,门没锁,从里面飘出一阵一阵冷飕飕的风。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一个很平常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门。在我的感觉里,女巫的声音都是动画片里那种阴冷恐怖的感觉,但是这个声音和平常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跨进了城市女巫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优雅的女士,高高挽起的发簪,裁剪得当的旗袍,古式的红木家具。我像一只呆鹅,傻傻地站在门口。

二:睡眠细胞

“很多时候,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城市女巫很优雅地笑着。我不想否认,城市女巫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我有几个小时的睡眠细胞?”我躺在了城市女巫的沙发上。女巫告诉我这个沙发其实是一个手术台,上面躺过成千上百个和我一样的人。

“十个小时。嗯,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城市女巫说,“大部分成年人都睡七八个小时,少数人只睡五六个小时。睡三四个小时的人,他的大部分睡眠细胞已经卖给我了。”

动手的时候,城市女巫说:“留一个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整夜整夜地不睡,你很快就会干瘪的,就像这个。”女巫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苹果,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那个东西皱巴巴,跟一个大一点的核桃差不多了,一丝水分都没有。

我哆嗦了一下,想象若干年后的我,会这样吗?

“放一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我挺直了腰板,我现在太需要时间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城市女巫拿出一个特大号的针筒,那根细细长长的针,刺进我的皮肤,抽走了满满一大针筒粉红色的液体,里面有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在游动。

城市女巫说:“那就是睡眠细胞。”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高兴或者得意。大部分的商人收购了东西都是很兴奋的。我第一次觉得睡眠细胞是一种很美丽的东西。

城市女巫说:“你欠我的东西,我会慢慢来收取的。”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

进门之前,女巫就告诉我,凡是来这里卖东西的,都必须付给她昂贵的接受费和手术费。我没听说过卖东西还要付钱给买东西人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在城市女巫的协议书上签上了我的大名。因为我太需要时间了。我想,大概所有来卖东西的这篇文章非原创,现在只是想拿上来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我的作文是有些不足的,所以就先写别人的作文复习一遍吧!这样一来也可以为自己的作文水平提供一定的帮助!大家一开始不都是这样么?

转载自儿童文学——作者:顾鹰

一:城市女巫

我在急急忙忙的赶路,城市的图书馆虽然到了晚上还是灯火辉煌,但我还是步覆匆忙。

时间对于我来说,似乎永远都是缺少一角的圆。有时候我有点怀疑,神仙是不是偶尔也会开小差,在给我的时间里漏掉了一小块,所以我的生活永远忙忙碌碌。

突然,一阵风刮了过来,披散的长发在空中飞舞,让我眼花缭乱,大衣的衣角又蒙住了我的脸。在黑暗中我感到有人朝我手中塞了点什么。我手忙脚乱的扯下衣角四处张望,在街道的拐角处闪过一个黑影。

我低头看手中的东西,是一张皱巴巴的纸,散发着一般刺鼻的香味,上面写着:本处收购各种人类身上不需要的东西,比如:感情、睡眠、眼泪、幸福、微笑、礼仪······地址:风神弄737号顶楼城市女巫处。

这张怪异的纸让我的心没由来地加剧了跳动,睡眠两个字在昏暗的灯光里闪着淡蓝色的光,像两只萤火虫一样诱惑着我。

我挪动了脚步,改变了原来朝图书馆的方向,步子不知不觉地朝着风神迈弄去。

我的睡眠时间太多了,春天春困,夏天夏乏,秋天精神好一点,到了冬天一天到晚打瞌睡,就像一头急需冬眠的熊。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的画家,所以我必须熟悉所有画派的风格,做到融会贯通,再创造出我的画派,然后就变成一名顶级的画家。

每天,我喝着苦苦的咖啡。其实我很讨厌咖啡,我喜欢白开水,但是咖啡能让我不再想着睡觉。每天,我都会往我的杯子里拼命地加着咖啡,不加糖,让咖啡苦苦的味道驱赶我的瞌睡。

很快,我就到了风神弄737号。城市的交通很发达,地铁可以把一个人很快地带到城市的另一边,又很快地带回来。

我乘着电梯来到顶楼,门没锁,从里面飘出一阵一阵冷飕飕的风。

“进来吧,我等你很久了。”一个很平常的声音传了出来。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门。在我的感觉里,女巫的声音都是动画片里那种阴冷恐怖的感觉,但是这个声音和平常的人没什么两样。

我跨进了城市女巫的门,里面坐着一个优雅的女士,高高挽起的发簪,裁剪得当的旗袍,古式的红木家具。我像一只呆鹅,傻傻地站在门口。

二:睡眠细胞

“很多时候,生活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城市女巫很优雅地笑着。我不想否认,城市女巫确实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

“我有几个小时的睡眠细胞?”我躺在了城市女巫的沙发上。女巫告诉我这个沙发其实是一个手术台,上面躺过成千上百个和我一样的人。

“十个小时。嗯,是比别人多了一点。”城市女巫说,“大部分成年人都睡七八个小时,少数人只睡五六个小时。睡三四个小时的人,他的大部分睡眠细胞已经卖给我了。”

动手的时候,城市女巫说:“留一个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整夜整夜地不睡,你很快就会干瘪的,就像这个。”女巫说着,指了指桌上的一个苹果,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那个东西皱巴巴,跟一个大一点的核桃差不多了,一丝水分都没有。

我哆嗦了一下,想象若干年后的我,会这样吗?

“放一小时的睡眠细胞吧!”我挺直了腰板,我现在太需要时间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城市女巫拿出一个特大号的针筒,那根细细长长的针,刺进我的皮肤,抽走了满满一大针筒粉红色的液体,里面有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在游动。

城市女巫说:“那就是睡眠细胞。”她的声音很平静,听不出高兴或者得意。大部分的商人收购了东西都是很兴奋的。我第一次觉得睡眠细胞是一种很美丽的东西。

城市女巫说:“你欠我的东西,我会慢慢来收取的。”她的声音还是很平静。

进门之前,女巫就告诉我,凡是来这里卖东西的,都必须付给她昂贵的接受费和手术费。我没听说过卖东西还要付钱给买东西人这种事,但是我还是接受了这个不公平的协议,在城市女巫的协议书上签上了我的大名。因为我太需要时间了。我想,大概所有来卖东西的


坚持到底

喜欢听阿杜的《坚持到底》不知在什么时候。每次听到那熟悉的旋律,我都回陷入无限的遐想之中.....

它总是给人以奋进的力量,又总是给人以回忆的力量。我最欣赏的是那一句:“是你让我看透生命这东西,四个字:坚持到底...”

这句话富有很深的哲理,总会让我百听不厌。但当我把它真的转化的现实中来时,我真的很难理解。是谁让我看透生命这东西的呢,是敌人?是偶像?还是自己?

我不知道,也许都有吧!敌人的瞧不起让我越来越坚强,越来越会面对,让我与困难坚持到底的进行斗争。偶像的鼓励,支持让我更加坚强!自己的一次一次的失败,一次一次的落寞,让自己越来越成熟,让自己为自己坚持到底!

我时常在想自己也是一个不小的人了,可不知为什么自己有时做事还是那么孩子气。有人说这样很好!可我不这样认为,人终究要长大的嘛!也许有些东西可以坚持到底,也许有些东西不可以!

《坚持到底》我最喜欢的歌。坚持到底---我的做人准则!


苏醒的风筝,飞向天空(八)

筝,永远有多远?晴靠在我身边,忽然仰起头看着天,舀着雪糕的小勺子忽然停了下来。

是爱可以到达的距离。我眯着眼想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了。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也曾问过同样的问题。那是十六岁的夏天……

夏朗,你说,永远有多远?我扭头望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在公园里绿绿的草坪上。

恩,永远——他顿了顿,忽然牵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很认真地说,这,就是永远。

我心里的那朵花儿,忽然就这样开了,花儿一瓣一瓣地向外静静绽放,就像沉睡了多年的公主被王子唤醒,在一个美丽的梦里。十六岁之前,我的世界,与爱情毫无瓜葛,我只是独自行走于城堡中的公主,骄傲执拗地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中,始终盼着我的王子来到身边,像所有拥有青春的女孩儿一样。

朗是晴的哥哥,十六岁之前,我也很认真地把他当做大哥哥,可是直到他用行动告诉我永远的含义那一刻,我却彻底地被他打动了。其实我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白皙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小雀斑,这就是十六岁的我,虽做着其他女孩一样的梦,却不像其他女孩一般懂得疼爱自己。晴说我就像一张白纸,不懂得自己涂抹光鲜的色彩,去装点斑斓的青春。他们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孩,只有懒女孩。可我还是愿意做那种懒女孩,不化妆,不扭捏,不管别人怎么看,依然故我。苏筝的青春的确是单一的白色,那些有着灿烂色调的年华,属于全世界的女孩们,惟独不属于那个名叫苏筝的女孩。

苏筝是个不懂得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坏脾气的笨女孩,你真的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吗?我挣开他握紧的手。

筝,我愿意。朗很认真地看着我,又握住了我的手。多少次在电视中听见这样的对白,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严肃认真的牧师慢慢地说道:新郎,你愿意照顾新娘一生一世,不管生老病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新郎清晰地回答。灿烂的笑容在新娘脸上悄悄绽放,不等牧师开口,她淡然而幸福地吐出那三个字。

只是,我,不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在平凡的生活里,这样的美好,对于苏筝来说,也许太奢侈。

Too young too love。我轻轻地吐出这一句,轻轻甩开他的手。对不起,夏朗,我们都还太年轻。我该怎么去承载你给我的爱呢?而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你可怜那一只在广渺的天空中孤零零地徘徊着的风筝?一直以来,你都是晴和我的天使,而如今的我又怎么能独占你呢?原谅我,当一个如此熟悉的男孩突然说喜欢我的时候,十六岁的苏筝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我害怕,害怕你给了我承诺,又突然离去。少年的惶恐,青涩的不安,你懂吗?

高三了,要努力。轻轻地扔下了这六个字,转身离开。公园里的游人很多,繁杂之音喧闹成海,可我的耳边只是不停地回响着那四个字:筝,我愿意。筝,我愿意……一直以来爱哭的我,这样决绝地把他一个人抛下,却坚强得没有落下一滴泪。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原来,我也可以是童话中的公主。

我看了看手上的银月——十七岁生日时他送给我的。就像夜空里那皎洁无瑕的月亮。我不知道这句话,也不知道这条手链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那有好多银色小月亮的细长手链,真的让人好喜欢。所以当他帮我戴好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拒绝。我大口大口地咬了一口雪糕,牙齿凉飕飕的,上下打着架。晴依旧靠在身边,一语不发。

晴,朗似乎很久都没有写信回来了吧?我直直地坐了起来。

怎么,想我哥哥了?晴一脸坏笑,下一次他打电话来我可一定要告诉他,说有人想他了!

你别和他瞎说,我哪有?我假装生气地别过脸去。

你急什么呀?我是说我想我哥哥了,呵呵,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哑口无言。

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今天刚到的信。晴悠哉游哉地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喏,绿色的还是你的。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朗每次都会寄两封信回来,而给我的那一封,永远是绿色的。他知道,苏筝最喜欢绿色了。

轻轻地摸着淡绿色的信封,忽然有一种很安慰的感觉,这一阵子所有的难过与失落,一下子散了。像是,在一场暴风雨后,在潮湿的空气里闻到了故人的气息。

不打开看看吗?晴推推我,指着信说道。

回家再看。我仰面倒下,忽然看见雪白雪白的云轻快地飘动在很蓝很蓝的天空。很美好的一天,是吗,筝,永远有多远?晴靠在我身边,忽然仰起头看着天,舀着雪糕的小勺子忽然停了下来。

是爱可以到达的距离。我眯着眼想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了。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也曾问过同样的问题。那是十六岁的夏天……

夏朗,你说,永远有多远?我扭头望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在公园里绿绿的草坪上。

恩,永远——他顿了顿,忽然牵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很认真地说,这,就是永远。

我心里的那朵花儿,忽然就这样开了,花儿一瓣一瓣地向外静静绽放,就像沉睡了多年的公主被王子唤醒,在一个美丽的梦里。十六岁之前,我的世界,与爱情毫无瓜葛,我只是独自行走于城堡中的公主,骄傲执拗地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中,始终盼着我的王子来到身边,像所有拥有青春的女孩儿一样。

朗是晴的哥哥,十六岁之前,我也很认真地把他当做大哥哥,可是直到他用行动告诉我永远的含义那一刻,我却彻底地被他打动了。其实我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白皙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小雀斑,这就是十六岁的我,虽做着其他女孩一样的梦,却不像其他女孩一般懂得疼爱自己。晴说我就像一张白纸,不懂得自己涂抹光鲜的色彩,去装点斑斓的青春。他们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孩,只有懒女孩。可我还是愿意做那种懒女孩,不化妆,不扭捏,不管别人怎么看,依然故我。苏筝的青春的确是单一的白色,那些有着灿烂色调的年华,属于全世界的女孩们,惟独不属于那个名叫苏筝的女孩。

苏筝是个不懂得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坏脾气的笨女孩,你真的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吗?我挣开他握紧的手。

筝,我愿意。朗很认真地看着我,又握住了我的手。多少次在电视中听见这样的对白,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严肃认真的牧师慢慢地说道:新郎,你愿意照顾新娘一生一世,不管生老病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新郎清晰地回答。灿烂的笑容在新娘脸上悄悄绽放,不等牧师开口,她淡然而幸福地吐出那三个字。

只是,我,不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在平凡的生活里,这样的美好,对于苏筝来说,也许太奢侈。

Too young too love。我轻轻地吐出这一句,轻轻甩开他的手。对不起,夏朗,我们都还太年轻。我该怎么去承载你给我的爱呢?而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你可怜那一只在广渺的天空中孤零零地徘徊着的风筝?一直以来,你都是晴和我的天使,而如今的我又怎么能独占你呢?原谅我,当一个如此熟悉的男孩突然说喜欢我的时候,十六岁的苏筝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我害怕,害怕你给了我承诺,又突然离去。少年的惶恐,青涩的不安,你懂吗?

高三了,要努力。轻轻地扔下了这六个字,转身离开。公园里的游人很多,繁杂之音喧闹成海,可我的耳边只是不停地回响着那四个字:筝,我愿意。筝,我愿意……一直以来爱哭的我,这样决绝地把他一个人抛下,却坚强得没有落下一滴泪。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原来,我也可以是童话中的公主。

我看了看手上的银月——十七岁生日时他送给我的。就像夜空里那皎洁无瑕的月亮。我不知道这句话,也不知道这条手链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那有好多银色小月亮的细长手链,真的让人好喜欢。所以当他帮我戴好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拒绝。我大口大口地咬了一口雪糕,牙齿凉飕飕的,上下打着架。晴依旧靠在身边,一语不发。

晴,朗似乎很久都没有写信回来了吧?我直直地坐了起来。

怎么,想我哥哥了?晴一脸坏笑,下一次他打电话来我可一定要告诉他,说有人想他了!

你别和他瞎说,我哪有?我假装生气地别过脸去。

你急什么呀?我是说我想我哥哥了,呵呵,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哑口无言。

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今天刚到的信。晴悠哉游哉地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喏,绿色的还是你的。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朗每次都会寄两封信回来,而给我的那一封,永远是绿色的。他知道,苏筝最喜欢绿色了。

轻轻地摸着淡绿色的信封,忽然有一种很安慰的感觉,这一阵子所有的难过与失落,一下子散了。像是,在一场暴风雨后,在潮湿的空气里闻到了故人的气息。

不打开看看吗?晴推推我,指着信说道。

回家再看。我仰面倒下,忽然看见雪白雪白的云轻快地飘动在很蓝很蓝的天空。很美好的一天,是吗,筝,永远有多远?晴靠在我身边,忽然仰起头看着天,舀着雪糕的小勺子忽然停了下来。

是爱可以到达的距离。我眯着眼想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了。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也曾问过同样的问题。那是十六岁的夏天……

夏朗,你说,永远有多远?我扭头望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在公园里绿绿的草坪上。

恩,永远——他顿了顿,忽然牵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很认真地说,这,就是永远。

我心里的那朵花儿,忽然就这样开了,花儿一瓣一瓣地向外静静绽放,就像沉睡了多年的公主被王子唤醒,在一个美丽的梦里。十六岁之前,我的世界,与爱情毫无瓜葛,我只是独自行走于城堡中的公主,骄傲执拗地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中,始终盼着我的王子来到身边,像所有拥有青春的女孩儿一样。

朗是晴的哥哥,十六岁之前,我也很认真地把他当做大哥哥,可是直到他用行动告诉我永远的含义那一刻,我却彻底地被他打动了。其实我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白皙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小雀斑,这就是十六岁的我,虽做着其他女孩一样的梦,却不像其他女孩一般懂得疼爱自己。晴说我就像一张白纸,不懂得自己涂抹光鲜的色彩,去装点斑斓的青春。他们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孩,只有懒女孩。可我还是愿意做那种懒女孩,不化妆,不扭捏,不管别人怎么看,依然故我。苏筝的青春的确是单一的白色,那些有着灿烂色调的年华,属于全世界的女孩们,惟独不属于那个名叫苏筝的女孩。

苏筝是个不懂得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坏脾气的笨女孩,你真的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吗?我挣开他握紧的手。

筝,我愿意。朗很认真地看着我,又握住了我的手。多少次在电视中听见这样的对白,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严肃认真的牧师慢慢地说道:新郎,你愿意照顾新娘一生一世,不管生老病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新郎清晰地回答。灿烂的笑容在新娘脸上悄悄绽放,不等牧师开口,她淡然而幸福地吐出那三个字。

只是,我,不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在平凡的生活里,这样的美好,对于苏筝来说,也许太奢侈。

Too young too love。我轻轻地吐出这一句,轻轻甩开他的手。对不起,夏朗,我们都还太年轻。我该怎么去承载你给我的爱呢?而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你可怜那一只在广渺的天空中孤零零地徘徊着的风筝?一直以来,你都是晴和我的天使,而如今的我又怎么能独占你呢?原谅我,当一个如此熟悉的男孩突然说喜欢我的时候,十六岁的苏筝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我害怕,害怕你给了我承诺,又突然离去。少年的惶恐,青涩的不安,你懂吗?

高三了,要努力。轻轻地扔下了这六个字,转身离开。公园里的游人很多,繁杂之音喧闹成海,可我的耳边只是不停地回响着那四个字:筝,我愿意。筝,我愿意……一直以来爱哭的我,这样决绝地把他一个人抛下,却坚强得没有落下一滴泪。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原来,我也可以是童话中的公主。

我看了看手上的银月——十七岁生日时他送给我的。就像夜空里那皎洁无瑕的月亮。我不知道这句话,也不知道这条手链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那有好多银色小月亮的细长手链,真的让人好喜欢。所以当他帮我戴好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拒绝。我大口大口地咬了一口雪糕,牙齿凉飕飕的,上下打着架。晴依旧靠在身边,一语不发。

晴,朗似乎很久都没有写信回来了吧?我直直地坐了起来。

怎么,想我哥哥了?晴一脸坏笑,下一次他打电话来我可一定要告诉他,说有人想他了!

你别和他瞎说,我哪有?我假装生气地别过脸去。

你急什么呀?我是说我想我哥哥了,呵呵,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哑口无言。

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今天刚到的信。晴悠哉游哉地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喏,绿色的还是你的。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朗每次都会寄两封信回来,而给我的那一封,永远是绿色的。他知道,苏筝最喜欢绿色了。

轻轻地摸着淡绿色的信封,忽然有一种很安慰的感觉,这一阵子所有的难过与失落,一下子散了。像是,在一场暴风雨后,在潮湿的空气里闻到了故人的气息。

不打开看看吗?晴推推我,指着信说道。

回家再看。我仰面倒下,忽然看见雪白雪白的云轻快地飘动在很蓝很蓝的天空。很美好的一天,是吗,筝,永远有多远?晴靠在我身边,忽然仰起头看着天,舀着雪糕的小勺子忽然停了下来。

是爱可以到达的距离。我眯着眼想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了。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也曾问过同样的问题。那是十六岁的夏天……

夏朗,你说,永远有多远?我扭头望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在公园里绿绿的草坪上。

恩,永远——他顿了顿,忽然牵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很认真地说,这,就是永远。

我心里的那朵花儿,忽然就这样开了,花儿一瓣一瓣地向外静静绽放,就像沉睡了多年的公主被王子唤醒,在一个美丽的梦里。十六岁之前,我的世界,与爱情毫无瓜葛,我只是独自行走于城堡中的公主,骄傲执拗地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中,始终盼着我的王子来到身边,像所有拥有青春的女孩儿一样。

朗是晴的哥哥,十六岁之前,我也很认真地把他当做大哥哥,可是直到他用行动告诉我永远的含义那一刻,我却彻底地被他打动了。其实我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白皙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小雀斑,这就是十六岁的我,虽做着其他女孩一样的梦,却不像其他女孩一般懂得疼爱自己。晴说我就像一张白纸,不懂得自己涂抹光鲜的色彩,去装点斑斓的青春。他们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孩,只有懒女孩。可我还是愿意做那种懒女孩,不化妆,不扭捏,不管别人怎么看,依然故我。苏筝的青春的确是单一的白色,那些有着灿烂色调的年华,属于全世界的女孩们,惟独不属于那个名叫苏筝的女孩。

苏筝是个不懂得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坏脾气的笨女孩,你真的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吗?我挣开他握紧的手。

筝,我愿意。朗很认真地看着我,又握住了我的手。多少次在电视中听见这样的对白,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严肃认真的牧师慢慢地说道:新郎,你愿意照顾新娘一生一世,不管生老病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新郎清晰地回答。灿烂的笑容在新娘脸上悄悄绽放,不等牧师开口,她淡然而幸福地吐出那三个字。

只是,我,不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在平凡的生活里,这样的美好,对于苏筝来说,也许太奢侈。

Too young too love。我轻轻地吐出这一句,轻轻甩开他的手。对不起,夏朗,我们都还太年轻。我该怎么去承载你给我的爱呢?而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你可怜那一只在广渺的天空中孤零零地徘徊着的风筝?一直以来,你都是晴和我的天使,而如今的我又怎么能独占你呢?原谅我,当一个如此熟悉的男孩突然说喜欢我的时候,十六岁的苏筝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我害怕,害怕你给了我承诺,又突然离去。少年的惶恐,青涩的不安,你懂吗?

高三了,要努力。轻轻地扔下了这六个字,转身离开。公园里的游人很多,繁杂之音喧闹成海,可我的耳边只是不停地回响着那四个字:筝,我愿意。筝,我愿意……一直以来爱哭的我,这样决绝地把他一个人抛下,却坚强得没有落下一滴泪。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原来,我也可以是童话中的公主。

我看了看手上的银月——十七岁生日时他送给我的。就像夜空里那皎洁无瑕的月亮。我不知道这句话,也不知道这条手链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那有好多银色小月亮的细长手链,真的让人好喜欢。所以当他帮我戴好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拒绝。我大口大口地咬了一口雪糕,牙齿凉飕飕的,上下打着架。晴依旧靠在身边,一语不发。

晴,朗似乎很久都没有写信回来了吧?我直直地坐了起来。

怎么,想我哥哥了?晴一脸坏笑,下一次他打电话来我可一定要告诉他,说有人想他了!

你别和他瞎说,我哪有?我假装生气地别过脸去。

你急什么呀?我是说我想我哥哥了,呵呵,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哑口无言。

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今天刚到的信。晴悠哉游哉地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喏,绿色的还是你的。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朗每次都会寄两封信回来,而给我的那一封,永远是绿色的。他知道,苏筝最喜欢绿色了。

轻轻地摸着淡绿色的信封,忽然有一种很安慰的感觉,这一阵子所有的难过与失落,一下子散了。像是,在一场暴风雨后,在潮湿的空气里闻到了故人的气息。

不打开看看吗?晴推推我,指着信说道。

回家再看。我仰面倒下,忽然看见雪白雪白的云轻快地飘动在很蓝很蓝的天空。很美好的一天,是吗,筝,永远有多远?晴靠在我身边,忽然仰起头看着天,舀着雪糕的小勺子忽然停了下来。

是爱可以到达的距离。我眯着眼想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了。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也曾问过同样的问题。那是十六岁的夏天……

夏朗,你说,永远有多远?我扭头望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在公园里绿绿的草坪上。

恩,永远——他顿了顿,忽然牵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很认真地说,这,就是永远。

我心里的那朵花儿,忽然就这样开了,花儿一瓣一瓣地向外静静绽放,就像沉睡了多年的公主被王子唤醒,在一个美丽的梦里。十六岁之前,我的世界,与爱情毫无瓜葛,我只是独自行走于城堡中的公主,骄傲执拗地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中,始终盼着我的王子来到身边,像所有拥有青春的女孩儿一样。

朗是晴的哥哥,十六岁之前,我也很认真地把他当做大哥哥,可是直到他用行动告诉我永远的含义那一刻,我却彻底地被他打动了。其实我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白皙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小雀斑,这就是十六岁的我,虽做着其他女孩一样的梦,却不像其他女孩一般懂得疼爱自己。晴说我就像一张白纸,不懂得自己涂抹光鲜的色彩,去装点斑斓的青春。他们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孩,只有懒女孩。可我还是愿意做那种懒女孩,不化妆,不扭捏,不管别人怎么看,依然故我。苏筝的青春的确是单一的白色,那些有着灿烂色调的年华,属于全世界的女孩们,惟独不属于那个名叫苏筝的女孩。

苏筝是个不懂得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坏脾气的笨女孩,你真的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吗?我挣开他握紧的手。

筝,我愿意。朗很认真地看着我,又握住了我的手。多少次在电视中听见这样的对白,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严肃认真的牧师慢慢地说道:新郎,你愿意照顾新娘一生一世,不管生老病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新郎清晰地回答。灿烂的笑容在新娘脸上悄悄绽放,不等牧师开口,她淡然而幸福地吐出那三个字。

只是,我,不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在平凡的生活里,这样的美好,对于苏筝来说,也许太奢侈。

Too young too love。我轻轻地吐出这一句,轻轻甩开他的手。对不起,夏朗,我们都还太年轻。我该怎么去承载你给我的爱呢?而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你可怜那一只在广渺的天空中孤零零地徘徊着的风筝?一直以来,你都是晴和我的天使,而如今的我又怎么能独占你呢?原谅我,当一个如此熟悉的男孩突然说喜欢我的时候,十六岁的苏筝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我害怕,害怕你给了我承诺,又突然离去。少年的惶恐,青涩的不安,你懂吗?

高三了,要努力。轻轻地扔下了这六个字,转身离开。公园里的游人很多,繁杂之音喧闹成海,可我的耳边只是不停地回响着那四个字:筝,我愿意。筝,我愿意……一直以来爱哭的我,这样决绝地把他一个人抛下,却坚强得没有落下一滴泪。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原来,我也可以是童话中的公主。

我看了看手上的银月——十七岁生日时他送给我的。就像夜空里那皎洁无瑕的月亮。我不知道这句话,也不知道这条手链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那有好多银色小月亮的细长手链,真的让人好喜欢。所以当他帮我戴好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拒绝。我大口大口地咬了一口雪糕,牙齿凉飕飕的,上下打着架。晴依旧靠在身边,一语不发。

晴,朗似乎很久都没有写信回来了吧?我直直地坐了起来。

怎么,想我哥哥了?晴一脸坏笑,下一次他打电话来我可一定要告诉他,说有人想他了!

你别和他瞎说,我哪有?我假装生气地别过脸去。

你急什么呀?我是说我想我哥哥了,呵呵,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哑口无言。

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今天刚到的信。晴悠哉游哉地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喏,绿色的还是你的。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朗每次都会寄两封信回来,而给我的那一封,永远是绿色的。他知道,苏筝最喜欢绿色了。

轻轻地摸着淡绿色的信封,忽然有一种很安慰的感觉,这一阵子所有的难过与失落,一下子散了。像是,在一场暴风雨后,在潮湿的空气里闻到了故人的气息。

不打开看看吗?晴推推我,指着信说道。

回家再看。我仰面倒下,忽然看见雪白雪白的云轻快地飘动在很蓝很蓝的天空。很美好的一天,是吗,筝,永远有多远?晴靠在我身边,忽然仰起头看着天,舀着雪糕的小勺子忽然停了下来。

是爱可以到达的距离。我眯着眼想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了。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也曾问过同样的问题。那是十六岁的夏天……

夏朗,你说,永远有多远?我扭头望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在公园里绿绿的草坪上。

恩,永远——他顿了顿,忽然牵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很认真地说,这,就是永远。

我心里的那朵花儿,忽然就这样开了,花儿一瓣一瓣地向外静静绽放,就像沉睡了多年的公主被王子唤醒,在一个美丽的梦里。十六岁之前,我的世界,与爱情毫无瓜葛,我只是独自行走于城堡中的公主,骄傲执拗地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中,始终盼着我的王子来到身边,像所有拥有青春的女孩儿一样。

朗是晴的哥哥,十六岁之前,我也很认真地把他当做大哥哥,可是直到他用行动告诉我永远的含义那一刻,我却彻底地被他打动了。其实我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白皙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小雀斑,这就是十六岁的我,虽做着其他女孩一样的梦,却不像其他女孩一般懂得疼爱自己。晴说我就像一张白纸,不懂得自己涂抹光鲜的色彩,去装点斑斓的青春。他们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孩,只有懒女孩。可我还是愿意做那种懒女孩,不化妆,不扭捏,不管别人怎么看,依然故我。苏筝的青春的确是单一的白色,那些有着灿烂色调的年华,属于全世界的女孩们,惟独不属于那个名叫苏筝的女孩。

苏筝是个不懂得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坏脾气的笨女孩,你真的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吗?我挣开他握紧的手。

筝,我愿意。朗很认真地看着我,又握住了我的手。多少次在电视中听见这样的对白,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严肃认真的牧师慢慢地说道:新郎,你愿意照顾新娘一生一世,不管生老病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新郎清晰地回答。灿烂的笑容在新娘脸上悄悄绽放,不等牧师开口,她淡然而幸福地吐出那三个字。

只是,我,不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在平凡的生活里,这样的美好,对于苏筝来说,也许太奢侈。

Too young too love。我轻轻地吐出这一句,轻轻甩开他的手。对不起,夏朗,我们都还太年轻。我该怎么去承载你给我的爱呢?而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你可怜那一只在广渺的天空中孤零零地徘徊着的风筝?一直以来,你都是晴和我的天使,而如今的我又怎么能独占你呢?原谅我,当一个如此熟悉的男孩突然说喜欢我的时候,十六岁的苏筝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我害怕,害怕你给了我承诺,又突然离去。少年的惶恐,青涩的不安,你懂吗?

高三了,要努力。轻轻地扔下了这六个字,转身离开。公园里的游人很多,繁杂之音喧闹成海,可我的耳边只是不停地回响着那四个字:筝,我愿意。筝,我愿意……一直以来爱哭的我,这样决绝地把他一个人抛下,却坚强得没有落下一滴泪。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原来,我也可以是童话中的公主。

我看了看手上的银月——十七岁生日时他送给我的。就像夜空里那皎洁无瑕的月亮。我不知道这句话,也不知道这条手链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那有好多银色小月亮的细长手链,真的让人好喜欢。所以当他帮我戴好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拒绝。我大口大口地咬了一口雪糕,牙齿凉飕飕的,上下打着架。晴依旧靠在身边,一语不发。

晴,朗似乎很久都没有写信回来了吧?我直直地坐了起来。

怎么,想我哥哥了?晴一脸坏笑,下一次他打电话来我可一定要告诉他,说有人想他了!

你别和他瞎说,我哪有?我假装生气地别过脸去。

你急什么呀?我是说我想我哥哥了,呵呵,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哑口无言。

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今天刚到的信。晴悠哉游哉地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喏,绿色的还是你的。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朗每次都会寄两封信回来,而给我的那一封,永远是绿色的。他知道,苏筝最喜欢绿色了。

轻轻地摸着淡绿色的信封,忽然有一种很安慰的感觉,这一阵子所有的难过与失落,一下子散了。像是,在一场暴风雨后,在潮湿的空气里闻到了故人的气息。

不打开看看吗?晴推推我,指着信说道。

回家再看。我仰面倒下,忽然看见雪白雪白的云轻快地飘动在很蓝很蓝的天空。很美好的一天,是吗,筝,永远有多远?晴靠在我身边,忽然仰起头看着天,舀着雪糕的小勺子忽然停了下来。

是爱可以到达的距离。我眯着眼想了一会儿,淡淡地回答了。曾几何时,年少的我也曾问过同样的问题。那是十六岁的夏天……

夏朗,你说,永远有多远?我扭头望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在公园里绿绿的草坪上。

恩,永远——他顿了顿,忽然牵起我的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很认真地说,这,就是永远。

我心里的那朵花儿,忽然就这样开了,花儿一瓣一瓣地向外静静绽放,就像沉睡了多年的公主被王子唤醒,在一个美丽的梦里。十六岁之前,我的世界,与爱情毫无瓜葛,我只是独自行走于城堡中的公主,骄傲执拗地活在自己编织的童话故事中,始终盼着我的王子来到身边,像所有拥有青春的女孩儿一样。

朗是晴的哥哥,十六岁之前,我也很认真地把他当做大哥哥,可是直到他用行动告诉我永远的含义那一刻,我却彻底地被他打动了。其实我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女孩子,没有白皙的脸蛋,没有高挑的身材,不到一米六的个子,圆圆的脸上零星地散落着一些小雀斑,这就是十六岁的我,虽做着其他女孩一样的梦,却不像其他女孩一般懂得疼爱自己。晴说我就像一张白纸,不懂得自己涂抹光鲜的色彩,去装点斑斓的青春。他们都说,世界上没有丑女孩,只有懒女孩。可我还是愿意做那种懒女孩,不化妆,不扭捏,不管别人怎么看,依然故我。苏筝的青春的确是单一的白色,那些有着灿烂色调的年华,属于全世界的女孩们,惟独不属于那个名叫苏筝的女孩。

苏筝是个不懂得爱也不知道该如何去爱的坏脾气的笨女孩,你真的愿意照顾她一生一世吗?我挣开他握紧的手。

筝,我愿意。朗很认真地看着我,又握住了我的手。多少次在电视中听见这样的对白,总会感动得热泪盈眶。严肃认真的牧师慢慢地说道:新郎,你愿意照顾新娘一生一世,不管生老病死,不管遇到什么都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新郎清晰地回答。灿烂的笑容在新娘脸上悄悄绽放,不等牧师开口,她淡然而幸福地吐出那三个字。

只是,我,不是小说或电视剧中的女主角,在平凡的生活里,这样的美好,对于苏筝来说,也许太奢侈。

Too young too love。我轻轻地吐出这一句,轻轻甩开他的手。对不起,夏朗,我们都还太年轻。我该怎么去承载你给我的爱呢?而你,是否真的喜欢我?还是你可怜那一只在广渺的天空中孤零零地徘徊着的风筝?一直以来,你都是晴和我的天使,而如今的我又怎么能独占你呢?原谅我,当一个如此熟悉的男孩突然说喜欢我的时候,十六岁的苏筝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我害怕,害怕你给了我承诺,又突然离去。少年的惶恐,青涩的不安,你懂吗?

高三了,要努力。轻轻地扔下了这六个字,转身离开。公园里的游人很多,繁杂之音喧闹成海,可我的耳边只是不停地回响着那四个字:筝,我愿意。筝,我愿意……一直以来爱哭的我,这样决绝地把他一个人抛下,却坚强得没有落下一滴泪。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原来,我也可以是童话中的公主。

我看了看手上的银月——十七岁生日时他送给我的。就像夜空里那皎洁无瑕的月亮。我不知道这句话,也不知道这条手链究竟意味着什么,只是,那有好多银色小月亮的细长手链,真的让人好喜欢。所以当他帮我戴好的时候,我丝毫没有拒绝。我大口大口地咬了一口雪糕,牙齿凉飕飕的,上下打着架。晴依旧靠在身边,一语不发。

晴,朗似乎很久都没有写信回来了吧?我直直地坐了起来。

怎么,想我哥哥了?晴一脸坏笑,下一次他打电话来我可一定要告诉他,说有人想他了!

你别和他瞎说,我哪有?我假装生气地别过脸去。

你急什么呀?我是说我想我哥哥了,呵呵,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我——哑口无言。

你们可真是心有灵犀,今天刚到的信。晴悠哉游哉地从包里掏出两封信,喏,绿色的还是你的。一切都像以前一样,朗每次都会寄两封信回来,而给我的那一封,永远是绿色的。他知道,苏筝最喜欢绿色了。

轻轻地摸着淡绿色的信封,忽然有一种很安慰的感觉,这一阵子所有的难过与失落,一下子散了。像是,在一场暴风雨后,在潮湿的空气里闻到了故人的气息。

不打开看看吗?晴推推我,指着信说道。

回家再看。我仰面倒下,忽然看见雪白雪白的云轻快地飘动在很蓝很蓝的天空。很美好的一天,是吗,


恐怖的~~荒村公寓~~

某天,四个大学生突然来访。他们说看了“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的中篇小说《荒村》以后,被激起一睹究竟的欲望,执意去荒村探险。四人从荒村返回后,短短几天内纷纷遭遇意外。而“我”也收到了一个自称“聂小倩”的神秘女子的E-mail。从此,种种离奇古怪的现象便如鬼魅般死死缠上了我,根本无法摆脱。在极度恐惧的三十个白天黑夜里,我和小倩竟然深深相爱了。可是,来自荒村的笛声唤醒了她的记忆。小倩并不属于这个人间。我却期望还能见到她。当圣物玉指环回归地宫时,灵光闪现,千古之谜终于揭晓谜底……

《荒村公寓》讲述了一个恐怖至极又唯美伤感的故事。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更有亘古不变爱的召唤。在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中,深沉的爱超越了五千年的时空,超越了都市与荒村,超越了生命与死亡――惟有在绝对恐惧的考验下,才能迸发出如此动人如此炽热的浪漫。

一旦打开《荒村公寓》,就会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荒村公寓》引子

“我知道荒村在哪里了。”

这是BBS上一张帖子的标题,点击开来一看,却是FLASH动画――

在令人窒息的阴郁天色背景下,浊浪拍打着荒凉的海岸,山坡下是一座死一般沉寂的村庄,纷乱地排列着许多黑色屋顶。在俯瞰村庄的山崖顶上,远远地站着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狂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和衣裙,背景音乐是韦伯音乐剧《歌剧院幽灵》中最著名的那首歌。

原来这是一位网友,在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制作的FLASH。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荒村?

随着《歌剧院幽灵》熟悉的旋律,FLASH的画面一遍又一遍放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中篇小说《荒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以后,我的生活就被这篇小说打乱了。也因为这部中篇小说,使得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闯入了我的生活――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地叙述。

除了这个神秘人物以外,在我的身边还发生了几件大事,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些事情是如此地不可思议,我曾经把这些事告诉许多记者朋友,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全都以为这是我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

哎,真后悔当时身边没带上一台DV,把所有的事情都以影像记录下来,拍成一部让人毛骨悚然又黯然神伤的纪录片,否则的话谁又会相信这么离奇的事呢?既然如此,你们就当这是在午夜乘凉时,偶然听说的一段奇闻怪谈吧

《荒村公寓》序幕

在我的许多小说里,故事都像是博尔赫斯笔下的圆形废墟,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任意地在故事轨迹上截取一点,都可以为你打开一道秘密的暗门,带你通往另一个想像力的世界……

但是,如果要讲述这个故事的话,就必须要从这一年的春天说起,在这年四月份的《萌芽》杂志上,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荒村》。

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荒村最早出现在我的长篇小说《幽灵客栈》里,是浙江东部一个荒凉的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但事实上我从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签名售书的活动,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地铁的一个书店内进行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当签售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叫小枝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

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辫,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这奇异的女孩生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略显拘谨地请我为她签名,说她的名字叫小枝,来自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荒村只是小说中虚构的场景,她却告诉我荒村确有其地,而且就是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虽然不太敢相信,但我还是被她震住了,而她那双楚楚可人的眼睛,就像黑夜里迷途的小鹿,使我不能不对她产生某种好感。瞬间,我作出了决定,要请小枝带我去荒村,看看我小说中虚构的地方,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样?

在苦苦等待了几周之后,小枝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带我踏上了前往荒村的长途汽车。

小枝告诉我,荒村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K市的西冷镇,八百年前宋朝靖康之变后,中原遗民逃到这块荒凉的海岸定居,从此便有了荒村这个地方。

小枝就是在荒村出生长大的,两年前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正好放寒假回家。

某天,四个大学生突然来访。他们说看了“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的中篇小说《荒村》以后,被激起一睹究竟的欲望,执意去荒村探险。四人从荒村返回后,短短几天内纷纷遭遇意外。而“我”也收到了一个自称“聂小倩”的神秘女子的E-mail。从此,种种离奇古怪的现象便如鬼魅般死死缠上了我,根本无法摆脱。在极度恐惧的三十个白天黑夜里,我和小倩竟然深深相爱了。可是,来自荒村的笛声唤醒了她的记忆。小倩并不属于这个人间。我却期望还能见到她。当圣物玉指环回归地宫时,灵光闪现,千古之谜终于揭晓谜底……

《荒村公寓》讲述了一个恐怖至极又唯美伤感的故事。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更有亘古不变爱的召唤。在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中,深沉的爱超越了五千年的时空,超越了都市与荒村,超越了生命与死亡――惟有在绝对恐惧的考验下,才能迸发出如此动人如此炽热的浪漫。

一旦打开《荒村公寓》,就会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荒村公寓》引子

“我知道荒村在哪里了。”

这是BBS上一张帖子的标题,点击开来一看,却是FLASH动画――

在令人窒息的阴郁天色背景下,浊浪拍打着荒凉的海岸,山坡下是一座死一般沉寂的村庄,纷乱地排列着许多黑色屋顶。在俯瞰村庄的山崖顶上,远远地站着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狂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和衣裙,背景音乐是韦伯音乐剧《歌剧院幽灵》中最著名的那首歌。

原来这是一位网友,在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制作的FLASH。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荒村?

随着《歌剧院幽灵》熟悉的旋律,FLASH的画面一遍又一遍放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中篇小说《荒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以后,我的生活就被这篇小说打乱了。也因为这部中篇小说,使得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闯入了我的生活――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地叙述。

除了这个神秘人物以外,在我的身边还发生了几件大事,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些事情是如此地不可思议,我曾经把这些事告诉许多记者朋友,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全都以为这是我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

哎,真后悔当时身边没带上一台DV,把所有的事情都以影像记录下来,拍成一部让人毛骨悚然又黯然神伤的纪录片,否则的话谁又会相信这么离奇的事呢?既然如此,你们就当这是在午夜乘凉时,偶然听说的一段奇闻怪谈吧

《荒村公寓》序幕

在我的许多小说里,故事都像是博尔赫斯笔下的圆形废墟,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任意地在故事轨迹上截取一点,都可以为你打开一道秘密的暗门,带你通往另一个想像力的世界……

但是,如果要讲述这个故事的话,就必须要从这一年的春天说起,在这年四月份的《萌芽》杂志上,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荒村》。

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荒村最早出现在我的长篇小说《幽灵客栈》里,是浙江东部一个荒凉的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但事实上我从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签名售书的活动,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地铁的一个书店内进行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当签售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叫小枝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

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辫,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这奇异的女孩生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略显拘谨地请我为她签名,说她的名字叫小枝,来自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荒村只是小说中虚构的场景,她却告诉我荒村确有其地,而且就是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虽然不太敢相信,但我还是被她震住了,而她那双楚楚可人的眼睛,就像黑夜里迷途的小鹿,使我不能不对她产生某种好感。瞬间,我作出了决定,要请小枝带我去荒村,看看我小说中虚构的地方,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样?

在苦苦等待了几周之后,小枝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带我踏上了前往荒村的长途汽车。

小枝告诉我,荒村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K市的西冷镇,八百年前宋朝靖康之变后,中原遗民逃到这块荒凉的海岸定居,从此便有了荒村这个地方。

小枝就是在荒村出生长大的,两年前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正好放寒假回家。

某天,四个大学生突然来访。他们说看了“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的中篇小说《荒村》以后,被激起一睹究竟的欲望,执意去荒村探险。四人从荒村返回后,短短几天内纷纷遭遇意外。而“我”也收到了一个自称“聂小倩”的神秘女子的E-mail。从此,种种离奇古怪的现象便如鬼魅般死死缠上了我,根本无法摆脱。在极度恐惧的三十个白天黑夜里,我和小倩竟然深深相爱了。可是,来自荒村的笛声唤醒了她的记忆。小倩并不属于这个人间。我却期望还能见到她。当圣物玉指环回归地宫时,灵光闪现,千古之谜终于揭晓谜底……

《荒村公寓》讲述了一个恐怖至极又唯美伤感的故事。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更有亘古不变爱的召唤。在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中,深沉的爱超越了五千年的时空,超越了都市与荒村,超越了生命与死亡――惟有在绝对恐惧的考验下,才能迸发出如此动人如此炽热的浪漫。

一旦打开《荒村公寓》,就会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荒村公寓》引子

“我知道荒村在哪里了。”

这是BBS上一张帖子的标题,点击开来一看,却是FLASH动画――

在令人窒息的阴郁天色背景下,浊浪拍打着荒凉的海岸,山坡下是一座死一般沉寂的村庄,纷乱地排列着许多黑色屋顶。在俯瞰村庄的山崖顶上,远远地站着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狂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和衣裙,背景音乐是韦伯音乐剧《歌剧院幽灵》中最著名的那首歌。

原来这是一位网友,在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制作的FLASH。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荒村?

随着《歌剧院幽灵》熟悉的旋律,FLASH的画面一遍又一遍放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中篇小说《荒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以后,我的生活就被这篇小说打乱了。也因为这部中篇小说,使得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闯入了我的生活――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地叙述。

除了这个神秘人物以外,在我的身边还发生了几件大事,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些事情是如此地不可思议,我曾经把这些事告诉许多记者朋友,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全都以为这是我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

哎,真后悔当时身边没带上一台DV,把所有的事情都以影像记录下来,拍成一部让人毛骨悚然又黯然神伤的纪录片,否则的话谁又会相信这么离奇的事呢?既然如此,你们就当这是在午夜乘凉时,偶然听说的一段奇闻怪谈吧

《荒村公寓》序幕

在我的许多小说里,故事都像是博尔赫斯笔下的圆形废墟,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任意地在故事轨迹上截取一点,都可以为你打开一道秘密的暗门,带你通往另一个想像力的世界……

但是,如果要讲述这个故事的话,就必须要从这一年的春天说起,在这年四月份的《萌芽》杂志上,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荒村》。

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荒村最早出现在我的长篇小说《幽灵客栈》里,是浙江东部一个荒凉的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但事实上我从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签名售书的活动,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地铁的一个书店内进行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当签售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叫小枝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

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辫,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这奇异的女孩生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略显拘谨地请我为她签名,说她的名字叫小枝,来自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荒村只是小说中虚构的场景,她却告诉我荒村确有其地,而且就是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虽然不太敢相信,但我还是被她震住了,而她那双楚楚可人的眼睛,就像黑夜里迷途的小鹿,使我不能不对她产生某种好感。瞬间,我作出了决定,要请小枝带我去荒村,看看我小说中虚构的地方,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样?

在苦苦等待了几周之后,小枝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带我踏上了前往荒村的长途汽车。

小枝告诉我,荒村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K市的西冷镇,八百年前宋朝靖康之变后,中原遗民逃到这块荒凉的海岸定居,从此便有了荒村这个地方。

小枝就是在荒村出生长大的,两年前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正好放寒假回家。

某天,四个大学生突然来访。他们说看了“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的中篇小说《荒村》以后,被激起一睹究竟的欲望,执意去荒村探险。四人从荒村返回后,短短几天内纷纷遭遇意外。而“我”也收到了一个自称“聂小倩”的神秘女子的E-mail。从此,种种离奇古怪的现象便如鬼魅般死死缠上了我,根本无法摆脱。在极度恐惧的三十个白天黑夜里,我和小倩竟然深深相爱了。可是,来自荒村的笛声唤醒了她的记忆。小倩并不属于这个人间。我却期望还能见到她。当圣物玉指环回归地宫时,灵光闪现,千古之谜终于揭晓谜底……

《荒村公寓》讲述了一个恐怖至极又唯美伤感的故事。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更有亘古不变爱的召唤。在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中,深沉的爱超越了五千年的时空,超越了都市与荒村,超越了生命与死亡――惟有在绝对恐惧的考验下,才能迸发出如此动人如此炽热的浪漫。

一旦打开《荒村公寓》,就会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荒村公寓》引子

“我知道荒村在哪里了。”

这是BBS上一张帖子的标题,点击开来一看,却是FLASH动画――

在令人窒息的阴郁天色背景下,浊浪拍打着荒凉的海岸,山坡下是一座死一般沉寂的村庄,纷乱地排列着许多黑色屋顶。在俯瞰村庄的山崖顶上,远远地站着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狂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和衣裙,背景音乐是韦伯音乐剧《歌剧院幽灵》中最著名的那首歌。

原来这是一位网友,在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制作的FLASH。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荒村?

随着《歌剧院幽灵》熟悉的旋律,FLASH的画面一遍又一遍放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中篇小说《荒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以后,我的生活就被这篇小说打乱了。也因为这部中篇小说,使得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闯入了我的生活――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地叙述。

除了这个神秘人物以外,在我的身边还发生了几件大事,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些事情是如此地不可思议,我曾经把这些事告诉许多记者朋友,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全都以为这是我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

哎,真后悔当时身边没带上一台DV,把所有的事情都以影像记录下来,拍成一部让人毛骨悚然又黯然神伤的纪录片,否则的话谁又会相信这么离奇的事呢?既然如此,你们就当这是在午夜乘凉时,偶然听说的一段奇闻怪谈吧

《荒村公寓》序幕

在我的许多小说里,故事都像是博尔赫斯笔下的圆形废墟,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任意地在故事轨迹上截取一点,都可以为你打开一道秘密的暗门,带你通往另一个想像力的世界……

但是,如果要讲述这个故事的话,就必须要从这一年的春天说起,在这年四月份的《萌芽》杂志上,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荒村》。

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荒村最早出现在我的长篇小说《幽灵客栈》里,是浙江东部一个荒凉的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但事实上我从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签名售书的活动,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地铁的一个书店内进行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当签售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叫小枝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

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辫,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这奇异的女孩生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略显拘谨地请我为她签名,说她的名字叫小枝,来自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荒村只是小说中虚构的场景,她却告诉我荒村确有其地,而且就是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虽然不太敢相信,但我还是被她震住了,而她那双楚楚可人的眼睛,就像黑夜里迷途的小鹿,使我不能不对她产生某种好感。瞬间,我作出了决定,要请小枝带我去荒村,看看我小说中虚构的地方,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样?

在苦苦等待了几周之后,小枝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带我踏上了前往荒村的长途汽车。

小枝告诉我,荒村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K市的西冷镇,八百年前宋朝靖康之变后,中原遗民逃到这块荒凉的海岸定居,从此便有了荒村这个地方。

小枝就是在荒村出生长大的,两年前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正好放寒假回家。

某天,四个大学生突然来访。他们说看了“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的中篇小说《荒村》以后,被激起一睹究竟的欲望,执意去荒村探险。四人从荒村返回后,短短几天内纷纷遭遇意外。而“我”也收到了一个自称“聂小倩”的神秘女子的E-mail。从此,种种离奇古怪的现象便如鬼魅般死死缠上了我,根本无法摆脱。在极度恐惧的三十个白天黑夜里,我和小倩竟然深深相爱了。可是,来自荒村的笛声唤醒了她的记忆。小倩并不属于这个人间。我却期望还能见到她。当圣物玉指环回归地宫时,灵光闪现,千古之谜终于揭晓谜底……

《荒村公寓》讲述了一个恐怖至极又唯美伤感的故事。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更有亘古不变爱的召唤。在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中,深沉的爱超越了五千年的时空,超越了都市与荒村,超越了生命与死亡――惟有在绝对恐惧的考验下,才能迸发出如此动人如此炽热的浪漫。

一旦打开《荒村公寓》,就会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荒村公寓》引子

“我知道荒村在哪里了。”

这是BBS上一张帖子的标题,点击开来一看,却是FLASH动画――

在令人窒息的阴郁天色背景下,浊浪拍打着荒凉的海岸,山坡下是一座死一般沉寂的村庄,纷乱地排列着许多黑色屋顶。在俯瞰村庄的山崖顶上,远远地站着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狂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和衣裙,背景音乐是韦伯音乐剧《歌剧院幽灵》中最著名的那首歌。

原来这是一位网友,在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制作的FLASH。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荒村?

随着《歌剧院幽灵》熟悉的旋律,FLASH的画面一遍又一遍放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中篇小说《荒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以后,我的生活就被这篇小说打乱了。也因为这部中篇小说,使得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闯入了我的生活――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地叙述。

除了这个神秘人物以外,在我的身边还发生了几件大事,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些事情是如此地不可思议,我曾经把这些事告诉许多记者朋友,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全都以为这是我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

哎,真后悔当时身边没带上一台DV,把所有的事情都以影像记录下来,拍成一部让人毛骨悚然又黯然神伤的纪录片,否则的话谁又会相信这么离奇的事呢?既然如此,你们就当这是在午夜乘凉时,偶然听说的一段奇闻怪谈吧

《荒村公寓》序幕

在我的许多小说里,故事都像是博尔赫斯笔下的圆形废墟,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任意地在故事轨迹上截取一点,都可以为你打开一道秘密的暗门,带你通往另一个想像力的世界……

但是,如果要讲述这个故事的话,就必须要从这一年的春天说起,在这年四月份的《萌芽》杂志上,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荒村》。

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荒村最早出现在我的长篇小说《幽灵客栈》里,是浙江东部一个荒凉的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但事实上我从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签名售书的活动,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地铁的一个书店内进行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当签售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叫小枝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

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辫,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这奇异的女孩生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略显拘谨地请我为她签名,说她的名字叫小枝,来自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荒村只是小说中虚构的场景,她却告诉我荒村确有其地,而且就是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虽然不太敢相信,但我还是被她震住了,而她那双楚楚可人的眼睛,就像黑夜里迷途的小鹿,使我不能不对她产生某种好感。瞬间,我作出了决定,要请小枝带我去荒村,看看我小说中虚构的地方,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样?

在苦苦等待了几周之后,小枝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带我踏上了前往荒村的长途汽车。

小枝告诉我,荒村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K市的西冷镇,八百年前宋朝靖康之变后,中原遗民逃到这块荒凉的海岸定居,从此便有了荒村这个地方。

小枝就是在荒村出生长大的,两年前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正好放寒假回家。

某天,四个大学生突然来访。他们说看了“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的中篇小说《荒村》以后,被激起一睹究竟的欲望,执意去荒村探险。四人从荒村返回后,短短几天内纷纷遭遇意外。而“我”也收到了一个自称“聂小倩”的神秘女子的E-mail。从此,种种离奇古怪的现象便如鬼魅般死死缠上了我,根本无法摆脱。在极度恐惧的三十个白天黑夜里,我和小倩竟然深深相爱了。可是,来自荒村的笛声唤醒了她的记忆。小倩并不属于这个人间。我却期望还能见到她。当圣物玉指环回归地宫时,灵光闪现,千古之谜终于揭晓谜底……

《荒村公寓》讲述了一个恐怖至极又唯美伤感的故事。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更有亘古不变爱的召唤。在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中,深沉的爱超越了五千年的时空,超越了都市与荒村,超越了生命与死亡――惟有在绝对恐惧的考验下,才能迸发出如此动人如此炽热的浪漫。

一旦打开《荒村公寓》,就会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荒村公寓》引子

“我知道荒村在哪里了。”

这是BBS上一张帖子的标题,点击开来一看,却是FLASH动画――

在令人窒息的阴郁天色背景下,浊浪拍打着荒凉的海岸,山坡下是一座死一般沉寂的村庄,纷乱地排列着许多黑色屋顶。在俯瞰村庄的山崖顶上,远远地站着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狂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和衣裙,背景音乐是韦伯音乐剧《歌剧院幽灵》中最著名的那首歌。

原来这是一位网友,在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制作的FLASH。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荒村?

随着《歌剧院幽灵》熟悉的旋律,FLASH的画面一遍又一遍放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中篇小说《荒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以后,我的生活就被这篇小说打乱了。也因为这部中篇小说,使得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闯入了我的生活――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地叙述。

除了这个神秘人物以外,在我的身边还发生了几件大事,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些事情是如此地不可思议,我曾经把这些事告诉许多记者朋友,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全都以为这是我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

哎,真后悔当时身边没带上一台DV,把所有的事情都以影像记录下来,拍成一部让人毛骨悚然又黯然神伤的纪录片,否则的话谁又会相信这么离奇的事呢?既然如此,你们就当这是在午夜乘凉时,偶然听说的一段奇闻怪谈吧

《荒村公寓》序幕

在我的许多小说里,故事都像是博尔赫斯笔下的圆形废墟,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任意地在故事轨迹上截取一点,都可以为你打开一道秘密的暗门,带你通往另一个想像力的世界……

但是,如果要讲述这个故事的话,就必须要从这一年的春天说起,在这年四月份的《萌芽》杂志上,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荒村》。

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荒村最早出现在我的长篇小说《幽灵客栈》里,是浙江东部一个荒凉的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但事实上我从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签名售书的活动,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地铁的一个书店内进行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当签售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叫小枝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

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辫,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这奇异的女孩生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略显拘谨地请我为她签名,说她的名字叫小枝,来自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荒村只是小说中虚构的场景,她却告诉我荒村确有其地,而且就是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虽然不太敢相信,但我还是被她震住了,而她那双楚楚可人的眼睛,就像黑夜里迷途的小鹿,使我不能不对她产生某种好感。瞬间,我作出了决定,要请小枝带我去荒村,看看我小说中虚构的地方,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样?

在苦苦等待了几周之后,小枝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带我踏上了前往荒村的长途汽车。

小枝告诉我,荒村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K市的西冷镇,八百年前宋朝靖康之变后,中原遗民逃到这块荒凉的海岸定居,从此便有了荒村这个地方。

小枝就是在荒村出生长大的,两年前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正好放寒假回家。

某天,四个大学生突然来访。他们说看了“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的中篇小说《荒村》以后,被激起一睹究竟的欲望,执意去荒村探险。四人从荒村返回后,短短几天内纷纷遭遇意外。而“我”也收到了一个自称“聂小倩”的神秘女子的E-mail。从此,种种离奇古怪的现象便如鬼魅般死死缠上了我,根本无法摆脱。在极度恐惧的三十个白天黑夜里,我和小倩竟然深深相爱了。可是,来自荒村的笛声唤醒了她的记忆。小倩并不属于这个人间。我却期望还能见到她。当圣物玉指环回归地宫时,灵光闪现,千古之谜终于揭晓谜底……

《荒村公寓》讲述了一个恐怖至极又唯美伤感的故事。贯穿始终的除了紧贴皮肤、深入骨髓的恐惧,更有亘古不变爱的召唤。在令人窒息的紧张气氛中,深沉的爱超越了五千年的时空,超越了都市与荒村,超越了生命与死亡――惟有在绝对恐惧的考验下,才能迸发出如此动人如此炽热的浪漫。

一旦打开《荒村公寓》,就会拥有一个刻骨铭心的夜晚……

《荒村公寓》引子

“我知道荒村在哪里了。”

这是BBS上一张帖子的标题,点击开来一看,却是FLASH动画――

在令人窒息的阴郁天色背景下,浊浪拍打着荒凉的海岸,山坡下是一座死一般沉寂的村庄,纷乱地排列着许多黑色屋顶。在俯瞰村庄的山崖顶上,远远地站着一个白衣女子的身影 ,狂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和衣裙,背景音乐是韦伯音乐剧《歌剧院幽灵》中最著名的那首歌。

原来这是一位网友,在读了我的小说以后制作的FLASH。这就是他们心目中的荒村?

随着《歌剧院幽灵》熟悉的旋律,FLASH的画面一遍又一遍放着。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从我的中篇小说《荒村》在《萌芽》杂志上发表以后,我的生活就被这篇小说打乱了。也因为这部中篇小说,使得一个极其神秘的人物闯入了我的生活――至于这个神秘的人物究竟是谁?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地叙述。

除了这个神秘人物以外,在我的身边还发生了几件大事,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这些事情是如此地不可思议,我曾经把这些事告诉许多记者朋友,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人相信,全都以为这是我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

哎,真后悔当时身边没带上一台DV,把所有的事情都以影像记录下来,拍成一部让人毛骨悚然又黯然神伤的纪录片,否则的话谁又会相信这么离奇的事呢?既然如此,你们就当这是在午夜乘凉时,偶然听说的一段奇闻怪谈吧

《荒村公寓》序幕

在我的许多小说里,故事都像是博尔赫斯笔下的圆形废墟,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任意地在故事轨迹上截取一点,都可以为你打开一道秘密的暗门,带你通往另一个想像力的世界……

但是,如果要讲述这个故事的话,就必须要从这一年的春天说起,在这年四月份的《萌芽》杂志上,发表了我的中篇小说《荒村》。

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荒村最早出现在我的长篇小说《幽灵客栈》里,是浙江东部一个荒凉的小山村,坐落在大海和墓地之间。但事实上我从没去过荒村,因为这个地方纯粹出于我的虚构。

如果不是因为一次签名售书的活动,荒村永远只能存在于我的想像中。

《幽灵客栈》的签名售书是在地铁的一个书店内进行的。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夜,当签售活动即将结束时,一个叫小枝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

她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宽大毛衣,一头长长的黑发梳着马尾辫,看样子像是个女大学生。这奇异的女孩生着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她略显拘谨地请我为她签名,说她的名字叫小枝,来自一个叫荒村的地方。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因为荒村只是小说中虚构的场景,她却告诉我荒村确有其地,而且就是在大海与墓地之间。

虽然不太敢相信,但我还是被她震住了,而她那双楚楚可人的眼睛,就像黑夜里迷途的小鹿,使我不能不对她产生某种好感。瞬间,我作出了决定,要请小枝带我去荒村,看看我小说中虚构的地方,在现实中究竟是什么样?

在苦苦等待了几周之后,小枝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带我踏上了前往荒村的长途汽车。

小枝告诉我,荒村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K市的西冷镇,八百年前宋朝靖康之变后,中原遗民逃到这块荒凉的海岸定居,从此便有了荒村这个地方。

小枝就是在荒村出生长大的,两年前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名牌大学,现在正好放寒假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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